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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

下坡,

大下坡,

很陡很长的大下坡;

自行车,

没有挡泥板的自行车,在大下坡上越来越快;

雨水,

顺着下坡流,越往坡下越多。



在细雨中两耳生风的往下冲,很有腾云驾雾的感觉。刚下到一半,忽然就感觉两腿之间一阵发凉,就像猛然跳进齐腰深的河水里一样,低头一看,原来是随着速度的加快,前轮的水被甩起来了,直奔我的双腿而来,就像一个打开的水龙头一样冲着我。这么快的速度我也不敢就贸然捏刹车,反正在一瞬间就湿透了,愿意不愿意也只能随它了。刚这么想着呢,速度更快了,脑后一阵阴风袭来,听动静还不止是一枚暗器。按照秘笈上写的,如果是在平地上,躲前面来的暗器可以使一招金钢铁板桥的功夫;躲后面来的只能是锁梗藏头了。但现在是在雨天里骑在自行车上,以每秒多少米的速度运动着,往下躲也不可能了,只能把一身的功力运在背上,硬生生的接了这一下。说时迟,那是快,一阵泥水直接打在我的后背和后脑,在那一瞬间,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估计战场上人被击中也就是这个反应了:我被打中了,再见了朋友们,再见了祖国!根本就没有反应出来这个泥水是从哪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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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凭泥水扫射在后背上,我飞速的向坡下冲去,不能停车,因为停不住;不能阻挡泥水,因为不可阻挡。在枪林弹雨中,我仿佛来到了朝鲜战场,我仿佛是英雄王成的化身,手握爆破筒冲向敌人。可王成前面是一群美国鬼子,我面前连个鬼影也没有。不是王成,那我就是黄继光,不顾如雨的机枪子弹迎面打来,奋不顾身的扑向敌人的碉堡。不对,也不是黄继光,他是迎面扑向敌人的,而我是背部中弹,在战场上也是逃兵。不管了,在漫天的雨雾和泥水中,什么都管不了了,只能向前冲、向前冲、向前冲。

    冲完下坡就是一个大上坡,速度明显慢了下来。难道是停战协议已经签署了?所有枪林弹雨在一瞬间都停止了,只有自己的喘息伴着刷刷的雨声。这个上坡的坡度很大,湿湿的牛仔裤裹在腿上更加大了蹬车的难度,我只能站起来,双腿用慢镜头画出无数个圆,自行车逆流而上,慢慢的向坡顶靠近。

    上了坡,仔细的考查了一番才明白过来,泥水也是从后轮上甩出来的。速度慢的时候甩的低,都被宽大的车座挡住了,速度一快了就全甩身上来了。到家的时候很惨,后背的衣服上和两条腿上都是泥,跟穿了一层铠甲一样,后面的头发也被糊住了。从正面看脸上是人,从其它角度看是兵马俑,没有干透的兵马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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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路上淋湿了换算客气的,回到家可以马上换。上学路上淋透了就没办法了,只能在课堂上靠自己的体温一点点的烘干。多少次,在开着空调的教室里,我用自己三十六、七度的体温慢慢的将衣服里的水分一点点的蒸发。

    雨天一身泥的对立面就是晴天一身汗。夏天对骑车是另外一种考验。在六、七、八月份,早上走的早还不觉得什么,下午四点多从学校出来就受罪了。天上的太阳还高高的亮亮的挂在那里,火热的阳光如同喷灯一样喷在身上,马路上的热气再蒸上来,仿佛置身于地狱的毒火之中。在这种温度中用功骑车半个小时是令人绝望的:不要去感觉温度了,肯定很高;不要去想什么时候能骑到家了,总能到的。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儿,就是喘好当下的每一口气。回家以后,连书包都来不及放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先灌半桶冰冷的果汁,一气不停的灌下去,然后喘着气等待凉劲从胃里传到四肢百骸的每一个角落。再一次感慨人生如戏,很多时候,从天堂到地狱真的只有一步之差。要命的是,从天堂到地狱的那一步常常来的那么快、那么干脆、那么无情;而从地狱到天堂却总是遥遥无期,可望而不可及。张爱玲说过:有时候,一转身就是一世。你信吗?我过去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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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这么晒过相当的一段时间,也许是后来喜欢钓鱼经常在海边,也许是别的什么缘故,反正阳光、风霜、雨雪在我脸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后来在佐治亚读研究生的时候,很多学生都知道我和老哥是亲兄弟俩,但初次见面的时候让很多人猜谁是哥哥谁是弟弟都会搞错。没办法,不能怪他们的眼力差。我和老哥只差四岁,以这样的年龄差距,老哥一直是在办公室和机房里,我刚从苦洼子里扑腾着爬到岸边,你说谁看起来年纪大些?有会说话的,管这叫沧桑。

    纽约的纬度和北京差不多,靠海,冬天风不小。每次听到窗外狂风大作的时候,我就知道命运之神对我的新一轮考验又开始了。冬天刮大风的时候,我真希望自己有一身东北边防军穿的那种里面有羊皮的军大衣。只有动物的毛皮,才能抵挡住那种从地狱的尽头刮来的寒风。在这种天气里骑车上学,顺风还好,骑着不费力气,虽然浑身冰冷,但书包背在背上,好歹心口能护住一口热气。如果是逆风就什么指望都没了,只能心里安慰自己:不要紧不要紧,等放学的时候就顺风了。但保不齐的是,有可能上学的时候是大顶风,放学的时候风停了,欲哭无泪应该就是这个时候的唯一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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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车以前的日子里,纽约城的所有典型气候特征应该都让我领教过了。不是那种隔着一层玻璃的月朦胧、鸟朦胧,而是在自行车上刻骨铭心慢慢经受的每一阵寒风、每一滴冰雨,每一股烈日。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明白朝鲜战争中为什么我们能在上甘岭坚持下来,开始逐渐相信精神力量在某种情况下有着无法想象的力量了。因为每当难熬的时候,我只能告诉自己不能停下,停下肯定完蛋;如果能再坚持一秒钟,再多坚持一秒钟、再来一秒钟,我就有赢的可能,我唯一的武器就是不停的让自己坚持那个下一秒钟。



前些时候,有个在澳洲读书的好朋友告诉我,说修的一门课很难,期末考试估计够呛。由于专业不同,从知识的层次上我帮不了一点忙。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告诉对方坚持下去,告诉对方今天要复习,明天要复习,一直到考试前的那一秒钟还要复习。不要想能否复习完,只要争取最多的时间去复习就行。只要这样做,也只有这样做,你才有赢的可能。我希望对方能感受到我说那个一秒钟时候的心情:我相信你的实力,我相信你的干劲儿,我相信你的聪明才智,我甚至相信你的运气,你唯一需要的就是坚持,如我当初一样的坚持,我会在心里和你一起坚持,坚持到你赢。请你,一定请你相信我的经验、我的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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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是我的天敌。在所有不良气候中,如果非让我挑一个的话,我一定挑下雪。挑这个并不是因为我有什么浪漫主义情怀(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一点都不浪漫,甚至给人有点单调乏味的感觉。也难怪,一个程序员出身的家伙能浪漫到哪里呢?),而是因为纯粹的功利主义在作怪。



纽约冬天的雪很多(当然,比芝加哥要差一些了),大小说不定,但我喜欢大雪,越大越好,只要不像我前面写的那次那么大,因为那会让饭馆歇业,断了我的财路。抛开视觉上的冲击不说,下雪的第一个好处是起码身上不会湿,只要小心慢慢骑不出事故就好了,偶尔摔个把跟头也无伤大雅。记得我当时工作性质的读者马上都能想出下雪的第二个好处,哈哈,你想对了,就是外卖的增多。下雪一样会把所有客人都拦在家里出不来,外卖多了,而我送外卖身上又不会湿,虽然冷点,但跑起来一样会热汗淋漓的。这么一说就明白了,对我来说,下雪是好事儿,大大的好,所有好事儿都往我身上跑的好。

第一次在学期里碰上下中雪吃了一点小亏,是因为不知道学校的规矩。

那次的雪大概有半尺厚,早上出来一看苍茫大地已经是一片银妆素裹。雪后的空气是凛冽清新的。我抖擞精神,在心中背诵了几遍伟大领袖毛主席的“沁园春,雪”以后,匆匆揣上几个土豆往学校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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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马路上没有什么车,我驰骋在汽车道上一路向前;东方,一轮喷薄的红日正冉冉露出地平线。刚下的雪是松软的,不滑的,除了骑车稍微有点费劲以外没别的毛病。那是我第一次在纽约比较深的雪中骑车,看着眼前壮美的河山正在心驰神往,准备再朗诵一遍岳飞的满江红呢,突然就觉得前轮一抖,自行车失控了。如果把一眨眼定义为一闭眼再一睁眼的话,当时的过程一定比一眨眼还快。因为我失去平衡的时候闭了一下眼,等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满眼的蓝天白云了,我结结实实毫无防备的被摔在了地上。那个过程是如此的快,以至于在摔倒的过程中我居然连丝毫的恐惧和反抗都没有。等我爬起来,疼痛才从屁股顺着脊髓神经传导到我的大脑。嗯,摔在地上是痛的。

大概检查了一下,除了某些肌肉和结缔组织有点酸痛外,自己没什么大问题。自行车是铁打的,我都没问题,它当然更没问题。原来是地上有一块摩擦系数几乎为零的冰,可能是刚下雪时候形成的,被雪盖住了。我不巧正骑在上面,于是再一次验证了牛顿那几个定律的正确性。

费劲把拉的骑到学校。刚进校门就感觉不对了,怎么这么安静啊?虽然我到的很早,但平时这个时候应该有学生三三俩俩的往教室里走了,现在一个人都没有。连大门口的雪地上都没有几条车辙,难道是我记错日期了,今天是周末?带着无尽的疑问走进教室,同样是空无一人。我拍打干净身上的雪花,选了一个最好的座位。

超过上课时间十几分钟了,老师没来,别的学生也没来。一定是有什么不对劲的了。我走出教室,教学楼里一个人都没有;楼外,太阳已经升起一头大象那么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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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里同样空无一人。校园中间的草坪上覆盖着平平展展的白雪,只有一串串松鼠跑过的痕迹。一股寒意升上来,难道是核战争在昨天晚上爆发了,由于某种原因,全美国只有我一个活口了?要真是那样就太好了,我先到银行去卷几书包美金再说,还都必须是面值一百的。

还好,门口的警卫室里有人。我进去还没开口呢,很有经验的警卫已经看出我要问什么了,直截了当的告诉我:今天雪大,学校停课了。我XXX,我费尽千辛万苦的跑来,你们就这么不声不响的停课了,怎么不早通知一下啊?后来才知道,学校的小册子上早就写的明明白白了,遇到不好的天气学校就可能停课,如果拿不准的话,可以拨打学校的一个号码查询一下就行了。

说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给自己一个买车的理由。其实最简单的理由就是手里有点闲钱了,烧的。没钱的话再骑几年车一样活的好好的。不管怎么说,我决定我要买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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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即使是二手的,也要花成百上千的美金,对我绝对是一件大事儿。所以,从一开始就要仔细计划一下。写到这里的时候,我稍微犹豫了一下,因为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写了。摆在我面前的有两种方法,一个是从技术的角度描写买车挑车的过程和路数,教大家怎么买二手车。但这样无非是把很多“在美国买二手车一月谈”中的章节重复了一遍。另一种就是抛开买车的技巧不谈,专门说说我买第一辆车的心路历程。第一条路还是第二条路,我该走哪一条呢?

自己买过车,帮别人买过车。现在想想,买车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心态。这个心态包括了很多东西,具体的有自己买车的动机、预算;讨价还价的心里素质;耐心的程度等等。

我的动机当然很明确,买一辆基本能用的车,化恶劣天气的部分消极因素为全部积极因素。一直非常喜欢毛主席的一句话:“我们一定要有自己的海军”。我当时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一定要有自己的机械化步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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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只是代步工具,没有什么其它的功能,制订预算就比较简单,只要遵循一个原则就行:能出多少钱,就买什么车。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中国人买车的时候,经常在这里自己跟自己找些麻烦,就是买车不问自己能负担多少、想干什么、喜欢哪种,而老是看周围的人开什么车,想着别人会怎么看自己的这辆车。本来没什么钱吧,有个简单的小车就行,看看同事同学,开的都是不错的,于是就得打肿脸充胖子了。你是小型的,我就得中型的,你是一般的,我就得豪华的。要知道,买车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可能买车时候只加了几千美金,你还能驽一下,但后面的保险、保养、维修都要贵上去了。为了一个所谓的面子花额外的钱,有那么重要吗?有钱都未必需要炫耀,没钱最好还是踏踏实实的好。在这一点上,美国人表现的最实际,绝对不管别人怎么看:买轿车,因为我喜欢;买SUV,因为我喜欢;买MINI VAN,因为我喜欢;买Pick Up,还是因为我喜欢。花多花少,都是因为我喜欢。别人看着顺眼夸几句我就说谢谢;要是有人废话的话,咱也没求你来对咱的车品头论足。

按照我的积蓄和收入水平,我把自己的预算定在1500至2000美金左右,最多不能超过2500。太便宜的车一般都很旧了,怕毛病太多不敢碰,太贵的买不起。按照我的预算,我应该是找一辆排量1.5L左右,车龄6到9年,行驶里程在7万到10万英里左右的自排档小车。车的配置不用非常高档齐全,但机械的状态应该良好。至于车的品牌呢,我并不是太在意,潜意识里日本车排在第一位,美国和韩国车排在第二位,欧洲车排在第三。中国车呢?中国车嘛,当时美国见不到中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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