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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四十二街,不用提国家和城市,恐怕没人会不知道是指纽约那条闻名遐尔、可以让你充分发挥一下想象力的街道。这条街曾经是色情和堕落的代名词,但自从朱力安尼同志就任市长以后,这条街就被清理了个一干二净。当然,一些色情场所和商店还有,但密度和规模就不能和过去同日而语了。从四十二街一直往西走,横穿曼哈顿,走到哈德逊河的河边,就是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的所在地。因为要去问一些健康保险的事情,有一天不得不去一趟。到了总领事馆门口,无意间一回头,就把总领事馆和健康保险忘了一干二净,因为河边停了一条船,一条大船,一条能起降飞机的大船,准确的说,是一条航空母舰(古龙先生经常用这种笔法多凑一些字数,比如说“手,一只手,一只握刀的手”,在此模仿一下而已)。忘了第一眼看到航空母舰的时候是否尖叫了一声,反正当时除了这条船,整个世界都消失了。什么也顾不上了,先看这条船。
  纽约的航空母舰博物馆坐落在曼哈顿的西边,位于四十二街和第十二大道的交口,与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隔一条马路。博物馆大概分成三个部分,买一次票就行(这点看出老美的经济头脑有点问题,看看我们的北京动物园多会赚钱,门口收一次费,里面的熊猫馆、水族馆、企鹅馆等等还单独收费,反正你来了,爱看不看,不看是你的遗憾,看了是人家的白赚)。博物馆的入口处是几辆坦克,都是二战时期的。往里面走,右边停泊着一艘潜艇,印象里那艘潜艇保养的很好,登艇参观可以让从未进过潜艇的人感觉到潜艇里面是多么狭小。潜艇里面的绝大部分都开放,而且为了更好的让参观者感受一下真实的气氛,潜艇里面很多地方摆放了穿着军服的真人模型,餐厅的桌子上也放了饭菜的模型。潜艇的尾部是一具舰对舰导弹发射器,据说这艘潜艇是美国上第一艘能发射导弹的潜艇。
  潜艇的对面就是博物馆的主角,航空母舰。母舰的飞行甲板、机库和很多舱室都对外开发。看看几层楼高的航空母舰,感慨就又来了,几十年前,解放区只能自己造手榴弹的时候,人家就用这玩意儿打日本鬼子了,这什么杀敌效率啊。看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一点不假。要想仔细的参观一遍航空母舰,估计没有一天下不来,限于时间,只能走马观花的看看。这一看又看出区别来了。首先是开放程度,人家那么大一条船,除了关键的几个部位,其他的随便你看,有些飞机的座舱也可以进去过过瘾。哪像北京军事博物馆,里面的小鱼雷艇都不让上,破坦克倒是让上,一次五块,里面什么都没有了。二是对环境的还原,船上使用各种声、光、电技术对战场环境进行了模仿,该放电影的放电影,该摆模型的摆模型,让你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记得有一个好像是用来联络飞行员的舱室,里面不但仪表盘上的灯不停闪动(真的假的另说,反正看着是那么回事儿),而且还不停播放战争期间飞行员与航空母舰之间通话的录音,内容听不太清楚,但也足够让我这样的假军事发烧友过把瘾了。最后就是对展出品的保养,不但每件展品都一尘不染、闪闪发亮,就连船里面的舱门都关闭自如,飞行甲板上的飞机座舱盖关闭自如,防空高炮上下左右回旋自如。和人家这个保养一比,北京航空博物馆简直就是个垃圾场了,别说声光电了,里面上百架飞机那么一扔,哪个上面不是一厚层土?哪个飞机能让游客坐进去看看?不少飞机的玻璃都是破碎或者残缺不全的,跟刚被打下来的似的。从人家的航空母舰博物馆走一圈,立马对美国的国力和军事有了高山仰止的感觉;参观完国内的军事类型博物馆,感觉是灰头土脸的,对国防安全忧心忡忡,那点原有的什么什么自豪感和什么什么自尊心都荡然无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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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的文章呀
iRoy 发表于 2010-5-12 17:10



    感谢大家的关注,确实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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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 21 航空母舰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男孩都喜欢飞机大炮军舰坦克,反正我是。
  在做Bus boy的日子里,每次去打工有一多半的路程是在曼哈顿。具体来说是从中城到下城,要穿过大概8、9条大道,40几条街道。为了能多看看不同的景色,每次都特意选择不同的路线,虽然有时候稍微绕一点路,但确实收获不少。
  第一个意外收获就是联合国总部。以前在电视里面看到过它的外观,但好像都没有注意到它原来就在纽约,当然就更不知道它在纽约的哪个部位了。碰到它也象后来的很多不期而遇一样,纯属偶然。因为不愿意等红绿灯的缘故,所以从Queens过桥到曼哈顿后,直接往左一拐,骑了没多久,眼前赫然一片敞亮,一座似曾相识的建筑物立在眼前,建筑物前的广场上明显有很多游人在照相。这是什么地方啊?再一看建筑物前一排旗杆,挂满五颜六色的各国国旗,马上反映过来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联合国啊,就是那个授权美国组成联合国军出兵朝鲜,就是那个台湾想了多少年也没能进去的地方,既然经过了,就看看吧。在联合国前面停好我的车(自行车),然后走进大门。进联合国的大楼参观要排很长的队,经过严格的安检,因为没有时间也就免了,随便在院子里看看吧。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一个雕塑,是一把手枪,枪管被系成一个绳结的样子,寓意深刻啊,颇有我们铸剑为犁的意思。
  曼哈顿应该是纽约这个不夜城中最热闹的地方,但就在这片喧嚣中,也不乏很多世外桃源。从中城往下城走,在大概二十几街的地方,有很多宁静的小街道,旁边没有高楼,都是那种比较古老的二层住宅,大部分都应该有百十年了,从门口的围栏和装饰上看,有些还很有殖民时期的色彩。骑车进入这些地方,就象是在炎热的夏季,冷不丁突然闯入一间有空调的屋子。一条街外还是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忽然之间一切都变了,高楼没有了,噪音没有了,人流没有了,只有路边古老的房子,几间临街的咖啡店和杂货店,一两个闲人在咖啡店的露天座位旁悠闲的喝着咖啡,以及树叶在初夏的微风里懒懒的晃动。一种熟悉的感觉从心里洋溢出来,好像在什么地方经历过这样的感觉。是时间机器吗?是时间机器把我从二十世纪带到了十八世纪吗?不太确切。终于想起来了,很久以前我们在国内看过一部叫“未来世界”的美国科幻片,在那部片子里,你可以漫游于不同时代中,刚才还在用长矛与古罗马的角斗士交锋,转眼又能在一个美国的西部小镇里和十八世纪的牛仔比谁的拔枪速度快。对,就是那个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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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长的文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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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y 20 模特和保健品推销
  为了挣更多的钱,在打餐馆工和洗衣店工的同时,我还在不停的找其他工作。某日,报纸上的一则广告吸引了我,广告上说某公司正在招一批摄影模特,拍各种广告照片,不一定非要长得特帅的那种,薪酬不菲。嗯,这个工作不错,不累还能挣到钱,于是打个电话预约时间前往面试。
  地点是在曼哈顿下城附近的一个办公楼里面,办公室并不是太大,摆设的挺高雅,里面只有一个年轻的女秘书,会说中国话,听口音是南方人。大概的谈了一会儿,女秘书轻描淡写的夸了俺几句,基本的意思就是俺长得虽然比不上那些天王、明星什么的,但也算眉目清秀,很有自己的特色,应该是有很多机会的(没让人这么夸过,所以有点飘了)。接下来就是正题了,问我有没有什么照片,可以留下来存档,有顾客的时候也好让人家看看。咱有啊,也都带着呢,有被而来吗。黑白大头照几张,彩色大头照几张,外加彩色风景照几张。小妞看了看,说这个不行,一是太小,看不清您的风采;再就是服装不行,太简单了,得西装、休闲装什么都来几套,还给我看了几本相册,拍的确实不错。那完了,咱没有那样的照片呀。人家给出主义了,您不是没有吗,我们可以帮您拍啊,衣服我们这里有现成的,您这标准体型,肯定合身。看看人家这态度,这服务,真是没说的了,那就拍吧。小妞先开了个单子,说您先把费交了,连拍照带租衣服,一共是N美刀。好吗,在这儿等着我呢。原来就是个影楼,靠这种方法先把人蒙来,然后拿下,而且专找刚来没经验的中国人下手,我CAO。推说没带钱,赶快跑了,有多快跑多快。
  后来又找了一个工作面试,电话里面说是推销保健品的。进去以后又是一位南方小妞,一脸甜甜的笑,先把你夸个够,什么年少有为啦,人穷志不穷啦,反正就差说身残志坚了。让你飘起来以后开始上课,先看半个小时电视,就我一个人看,介绍她们那种保健品的好处,应该是包治百病那种;首先讲解,黑板上画个图,这里是你,先自己推销,挣的钱足以养家糊口了;以后可以发展你的下线,做manager,每个下线买出去的都会给你提成,下线的下线也给你提成,下线的下线的下线也给你提成,这样子子孙孙无穷尽焉。过几年我就会身价百万,每天坐着光剩数钱了;但目前,您得先交几百美刀的订金拿走一些东西推销。大家知道是干嘛的了吧。N年以后,我知道了这玩意儿有个正规的名字叫“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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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种族歧视,就不能不说说黑人,我对黑人的印象很复杂。小的时候,受到的教育是朋友都是亚非拉的,记得有一副宣传画里面就有个露着一脸天真笑容的黑人,和中国人民团结在一起并肩战斗,共同为打倒帝国主义而奋斗。所以,第一印象中黑人是朋友。可是,就像歌里唱的一样,慢慢慢慢长大以后,知道的事越来越多,好像大家所描述的黑人逐渐都变了,黑人成了偷东西、抢劫、杀人、放火、堕落的代名词;所以,第二印象就是,黑人是危险的。那么黑人到底是好是坏呢?思前想后,觉得不能用简单的好坏来说,总觉得还是“飘”的作者总结的最贴切,黑人就象是一个孩子,很多事情需要别人(“飘”里面指的是白人)来教导他们,帮助他们,否则极易误入歧途。在美国,我见到过各种各样的黑人,有曼哈顿上城站在街边无所事事的坏小儿,有在街上帮助他人的警察;有在Queens拿着油漆乱喷人家车库门的问题少年,有在超级市场踏踏实实工作的收银员、搬运工,也有白领阶层。工作以后,我的同事中就有很多黑人,他们待人真诚,工作踏实,有时候还有点哥们义气。你说黑人到底是好是坏呢?我在美国南方的时候听过一个笑话,本来主题不是说黑人的,但还是把黑人挂上了。笑话说的是一个小镇子,吹嘘自己的治安多么好,说最近三年来镇子里面没有抢劫事件,离现在最近的抢劫是三年前发生的。案子破了,结果一看,是个黑人干的,但是是外地路过的黑人干的。
  不管我对美国种族歧视的看法如何,但客观的说,黑人在美国的地位还是相对低下的。一般的体力活都是黑人干,尤其是纽约警察对待黑人的态度,有几次好像差点引起黑人的暴动。记得九十年代末有两个案子,都是和黑人有关的。一个说得是一个黑人因为小的治安案件被抓进局子,好像那个黑人叫什么阿-玛堤落什么的,局子里面的一帮警察兄弟大概真有点种族歧视,可能那天心情也不爽,所以痛扁了一顿这个黑人。打了还不算,还进行了某种方式的虐待,就是把一根粗棍子塞进这个黑人腰以下的某个部位,搞的棍子都折了,还沾满了便便。这下好了,消息一经传出,群情激奋,各种媒体、民间团体纷纷请愿声援,闹了个不亦乐乎。最后的结果好像还不错,赔了那个黑人上百万。另一个就是悲剧了,好像发生在布朗克斯,就是红番区的原型。说是一个警察的巡逻小组接到通知,有一个强奸嫌疑犯在他们附近,于是他们边呼叫增援边巡查,看见一个黑人手里拿着什么正要进一座公寓楼。这个时候增援的小组也赶到了,于是发生了警匪片里面常见的场景:警察喊话,黑人转身,警察开始开枪,黑人被击毙。故事到这里并没有完,最后一查,那个黑人根本不是什么嫌疑犯,而是住在那栋楼里,出来买外卖的。更要命的是,黑人身中记得是7枪,而警察开了多少枪呢?记忆里是一百多枪,有好事者按照警察手枪弹夹的容量算了一下,在开枪的过程中,最少有2个警察哥哥还换了弹夹。警察哥哥好勇猛啊,只不过好像枪法差了点。
  无庸置疑,种族歧视是一个贬义词,但私下以为,很多时候被歧视的一方也应该在表示愤怒的同时,反思一下。因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什么东西都应该有个原因。比如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华人在美国的地位并不高,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确实有很多不好的习惯,例如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例如没有排队的习惯,例如唐人街的满地污水等等。如果别人在这些方面指责我们的时候,我们还不改正、还辩解的话,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指责那些民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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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y 19 种族歧视与黑人
  这可是个有争议的题目,从来就没人能写好过,而且很多美国人因为不小心在这个题目上说了一句不太周详的话而身败名裂。但对于美国,这是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所以我来说说在美国我所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种族歧视”。
  要想讨论好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干两件事,第一是给“种族歧视”一个定义;第二是要确定我们论证这个问题的方法。先来看看什么是种族歧视。按照我自己的定义,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某种原因,一群人(通常是在一个环境里面的多数人),对另一群人(通常是在一个环境里面的少数人)存在的某种偏见,以致于当第一群人谈到、想到、第二群人的时候,首先意识到的就是那种偏见,从而导致出轻视、反感等态度。(不知道这个定义能和字典里面的解释有多少相符。)按照这个定义,某些白人对待黑人,某些黄种人对待黑人,某些黑人对待黄种人,某些中国人对待河南人,某些上海人对待安徽人,宾馆服务员对待民工的态度,都可以归到种族歧视里面去。至于讨论种族歧视的方法,当然是老套路,要“辩证的、历史的、唯物的”看待和认识种族歧视(我越来越发现,应该用这种态度探讨一切问题,因为这可以让你正着返着怎么说都有理,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哈哈,再次得意的笑!)。
  很多人问过我,美国有种族歧视吗?
  美国?美国当然有种族歧视,遍地都是。我和别人因为交通问题起摩擦的时候,白人冲我喊过“滚回中国去”;我们谈论起美国南方那些好吃懒做的人的时候,每每说“那些”老黑;当我在一个偏僻小镇子里面结帐时,因为能说流利英语,引来黑人收银员满眼诧异(那意思是:中国人也能说英语?)。这些时候,我都感觉到了种族歧视。种族歧视就是这个国家生活的一部分。
  哈,美国遍地都是种族歧视,好像很严重哦。但如果你问我,“美国的种族歧视厉害吗”?我只能说,不厉害,一点都不厉害,至少比中国好的多。似乎不太符合逻辑,是吧?那来吧,让我说说为什么我这么认为。首先,美国存在种族歧视,但美国人承认自己国家内种族歧视的存在;就这一点,就很了不起。中国古人云: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人家知道自身存在很多不足,承认这些不足,当有人在这方面犯错误的时候别人能做出积极的反映,很了不起呀;比起那些动不动就专家出面解释,就文过饰非的做法,简直是天壤之别了。其次,美国人愿意记住历史,人家起码有个马丁-路得金日,纪念那位以一句“我有一个梦想”而闻名的著名民权领袖;最后,在某种程度上,美国人能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君不见,近年来经常有报道,说美国政府为以前对印地安人的种种做法正式道歉。虽然这些道歉来的迟了一些,但最终还是来了,知耻近乎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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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eens College为学生提供的其它设施还有:排球场、网球场、游泳馆、咖啡厅、停车场(收费的)、计算机实验室、一些小的艺术展览、书店、以及图书馆。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图书馆了。图书馆是一栋四层还是五层的漂亮建筑,里面有很多幽静的角落可以安心看书。在二楼和三楼有几个大个的沙发,经常可以看见学生在上面蒙头大睡。因为我有一段时间上非常早的课,晚上睡的又晚(后半夜),所以在上完早上的第一堂课后已经困的睁不开眼了,鉴于第一堂课和下一堂课之间有个空隙,我也经常加入蒙头大睡的队伍。想想啊,安静的环境,舒适的大沙发,还透着点文化气,真是睡觉的最好场所了。这辈子睡觉效率最高的时候恐怕就是在Queens College的图书馆了,睡上半小时能精神一整天。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学生坐在Queens College中间的大草坪上,有些艺术类的写生课也在草坪上面进行,学生坐成一圈听老师谈经论道。那是怎样的一块草坪啊!茸茸密密的青草,悠闲散步的鸽子,蓝蓝的天,金晃晃的太阳,两边的背景是漂亮的图书馆和科学大楼,中间远处是曼哈顿座座摩天大厦的剪影,走过去,你就能溶化在那草坪里。
  Queens College的设施很多,但要说有名气的话,应该算是它的剧场了,寇登剧场。很多有名的演出都曾在这里举行,我记忆里起码有一次歌星许茹芸就是在这里开唱的。几年中自己只进去过一次,感觉里面并不是金壁辉煌的豪华,而是那种沉甸甸的庄重、古朴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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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y 18 学校设施
   在开学之前,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打工的,毕竟负债经营的滋味不好受,希望能早日无债一身轻,所以只去过学校可数的几次。第一次当然是报到,第二次应该是参加分级考试,第三次好像是做新生培训,第四次应该是去选课了。屈指可数的几次,已经让Queens College对学生照顾的体贴周到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为是外国学生,所以首先感觉到的是学校对外国学生的服务。在我读Queens College的时候,学校学生中共有来自好像是63个国家的留学生;在学生所说的语言中,当然英语是第一,第二是西班牙语,第三就是中文,当然,美国人可能把广东话、福建话、台湾话、上海话等等方言都归到中文里面了。我之所以这样解释一下,不是因为有任何歧视性的心理啊,主要是因为我只懂普通话(才疏学浅呀),而我在学校里面好像并不经常能听见普通话。话说回来,美国人这样归类也没错,毕竟台湾、香港、澳门、日本都是我国神圣不可分割领土的一部分吗(我的地理知识比较差,好像记忆里面日本是中国的一个特区吧?回归的日子还在商议中)。由于众多的留学生,Queens College有一个专门的办公室为我们这些留学生服务,记忆里这个办公室就在一栋叫Kiely Hall的小楼里面。别看办公室为这么多留学生服务,人员编制上却很精简,一个接待的秘书,一个秘书的助力,一个主管,三个人照顾这么一大摊子,而且只要是留学生的事情就都管。秘书是一个有点胖的中年白人女性,英语说的不但清晰,而且很慢,对我这样的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说,非常有耐心;助力一般是美国学生,负责帮忙传递文件,复印文件之类的;主管负责一些疑难杂症的处理。每次去的时候学生都不少,但每次去都觉得人家处理的井井有条的,没有混乱,没有抱怨,反正我没有看见人家处理不了的事情。想不服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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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句话,我能得到美国学校的录取,说明我的托福考试成绩基本合格,说明我是一个典型应试教育的产物,其它的什么也不说明。这就带来一个后果,当初刚到美国的我,吃了很多语言的亏。比如说,问路时候人家听不懂,要问很多遍,甚至写出来;找工作只能找体力活,或者在中国人的圈子里面找;学校介绍选课的时候听不太明白,导致第一学期的选课差点出大问题,等等。我自己的英语大概在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基本过关(按照我自己的标准啊,按照国家4级差远了),也就是说,能在课上听懂老师讲课80%左右的内容,能结结巴巴的和老师、同学探讨一些问题,能够借助字典的帮助,顺利完成学习资料的阅读,并完全理解所阅读的内容;这些成绩的取得当然离不开领导的正确领导、同志们的热情帮助、组织的关怀等等,再加上自己天资聪慧、一点就通、一看就会、一学就精,不取得一点进步简直天理不容了。
  其实认真的说起来,学习真正的英语并不难。在前面的日子里,我们简要谈了一下怎么通过写作考试(看来美国人也有玩儿虚的的时候!!!我的发现,我的专利),在后面描述作文课的时候我们会谈到比较正经的写作练习。现在就先探讨一下听、说、读。对于听来讲,简直没有什么技巧和秘诀,就是每天听4个小时英语(对于我来说就是上课),听懂听不懂就这么听,半年以后保你过关(这下很多语言学校的朋友要恨我了!)。说有一点技巧,对我来讲,第一步就是模仿,仔细的模仿;第二步就是经常把自己放在一个没有退路的环境里面练习。所谓模仿就是听到自己懂或者基本懂的就重复几遍;所谓仔细模仿就是说话的时候要求准不求快。经常看到一些人很快的和洋人对话,似乎很流利,万人敬仰的样子。但发音不准,嘴里磕磕绊绊,其实这样到不如慢慢讲,正确讲。语言吗,就是让人家明白你,不用让人家猜你。至于第二步吗,先卖个关子,后面有个好机会讲。
  最后谈谈读英语,其实是谈谈我对于读英语的看法(要低调,省得有人挑骨头)。在开始学习英语的时候,总要有一些读物,如果我读每一页都要查很多单词,比如说隔七、八个单词就有一个不认识的,说明这篇读物对我太难了;如果一篇文章里面我基本没有不认识的,那说明太容易了。最好是每页有十几个词不认识,对于这些词,不要每个都查字典,可以先根据上下文猜猜,读过去,实在影响对全文或者全段的理解了,再查。当然,对于那些上课的教材,不管太容易或者太难,我是必须全部认真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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