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可以找工作和回原公司兩路並進
我在今年初申請完後,也向原公司老闆(總經理,他有幫我寫推薦函)提出回公司工作的請
求,然後回公司做了半年,如果要回去,我建議的做法是: 1.先從公司好友打聽目前公司各方面狀況,包含你離開後,你的職位頂替人的工作表現,你
自己部門的狀況,老闆目前care的projects等,從中思考回去的機會和能給公司的value
2. 找尋一位你覺得適合的推薦人,幫你和老闆提出請求-->但我找的推薦人沒動作,所以
我就進到第三步
3. 找機會直接和老闆聯繫,表明你的意願-->我是分兩次進行,第一次是在和老闆
finalize推薦信時提出,老闆說他很歡迎,但讓他想一想,第二次是我主動提要謝謝老闆幫
我寫推薦函,再去一次公司時,老闆就給我回去之後的任務了
這當中要考量以下幾點。 1.你受老闆喜愛的程度越高,回去機會就高。
2.要清楚說明你回來能給公司的value,value越高,越容易回去。對老闆的成本面包含比
如你熟悉環境人脈,可快速上手,效益面包含英文能力加強可處理海外事務等
3.可服務時間越長,越容易回去。在年初時,我因為有可能在今年八九月申請到學校出國,
所以我很清楚和老闆說我至少可服務半年,所以老闆就安排我一個至少可做半年以上的工
作內容,但沒有賦予我太大責任和權力(相較以前我的工作),對我來說,就當作打工半年
如果是你,可能要考量你要如何說你可服務的時間,畢竟老闆的心態是,如果只讓你回來做
個半年一年,然後你就要走了,他不會在你身上投資太多,因為拿不回來。 希望以上對你有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