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须知】GRE/GMAT考试新证件要求(本规定将从2004年元月1起执行)
新证件要求(本规定将从2004年元月1起执行):
参加GRE/GMAT考试的考生要携带两类有效证件,其中至少有一个是第一类证件。 第一类证件至少有一种是护照、正式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 第二类证件可以是驾驶证、带钢印的工作证(不接受工作卡) 、往来港澳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港澳居民回乡证 或由正规大专院校颁发的学生证(不含五大:电视大学、夜大学、职业大学、业余大学、函授大学;其他任何培训性质的院校或培训项目颁发任何形式的证书均不接受); 缺少第二类证件,可到考生本人所在学校学生处、单位人事部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档案所在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办事处开具身份证明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信应该是有照片、盖有户籍章的格式打印户籍证明。其他证明信需有本人照片、本人签字、本人身份证号码,个人体貌特征描述和经办单位人事部门电话,经办人签字,并且在照片上盖有介绍单位的公章)。 未按要求出示证件的考生,考场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 请注意: 按照ETS要求,考场不接受以下证件作为考试证件:(但不仅限于此) 持任何假证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临时证件(包括临时身份证、临时驾驶执照、临时工作证等) 过期的证件(包括过期身份证、过期驾驶执照、过期工作证等) 国际驾驶执照 社会保险卡 任何信用卡 公证函 工作卡 出入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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