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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活实录]纽约、纽约,我的纽约-转自天涯

  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纽约的系列短文,和大家聊聊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中4年的生活经历,讲讲一个普通中国留学生眼中关于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写作之前,总要先把文章的标题定下来,想了很多非常大气的,但感觉都不对。最后想想,既然文章是关于我的经历,关于纽约的故事,就叫“纽约、纽约,我的纽约”吧。纽约是一个具有一千种面孔的家伙,但既然是“我的纽约”,当然是以我的经历,从我的角度,用我的方式来写,所以,对于我写的,你可以表示赞同,或者反对,或者补充,但不能骂脏话。
  写这样一个系列,可以有很多种叙事方法,比如说按时间顺序,按故事类型等等。但4年应该是不算短的一段时间了,又没有记日记,所以时间顺序可能会出错。按故事类型呢,比如说买车、找房、打工,一次只能讲一个类型,又太单调。我是一个自由散漫惯了家伙,所以决定不按常理出牌了,干脆形式上按时间(第1天、第2天、第N天),内容上吗,想到什么就写什么。这样做给了我很大自由,但有些故事的发生时间可能有些出入,反正读者也无从考证,就这样吧。
  
  Day 1 我来了,纽约
   看当年的热播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的时候,觉得纽约是那么一个神奇又充满各种机会的地方,同时又觉得那个城市离自己的生活那样遥远。没想到没过多长时间,自己就成了这个城市中的一员,一个按照标准纽约节奏在纽约生活了4年之久的纽约客(New Yorker)。好了,让我们开始去纽约吧。
  故事就从上飞机开始讲。到目前为止,一共没有坐过几次飞机,而去美国的这趟就是平生第一次了。不知现在国际航班上的服务怎么样了,但回想起来,当初那些空中小姐和少爷们还真是不错。男的潇洒女的漂亮,言行举止间透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和蔼。尤其是那位空中少爷,大概看出我在飞机的百无聊赖(也可能是图省事),给我出了一个邪招,说如果我实在没事干的话,他可以给我拿一整瓶葡萄酒,让我喝的迷迷糊糊,一觉醒来到地方了,多好。于是我就对着他给我的那瓶酒下了功夫。没想到喝了半瓶以后,不但没迷糊,反而更精神了,于是就在飞机上四处乱逛,正巧在后面的厨房里碰上了那个少爷和几个人闲聊,于是加入。忘了聊的过程,只记得不知是谁开的头,最后我们几位都抽上烟了,好像有人还递了一颗给少爷。现在想想很牛啊。
  第一段航程是在美国阿拉斯加的安格雷其结束的,因为要在这里进关,也就是说在地理上和法律上真正踏上美国国土了,然后接着飞向纽约。过海关的时候出了一个小岔子。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所以认为过海关只需要拿着有签证的护照就行了,而把学校发给我的录取通知(I-20)留在了飞机上的行李中。没想到入关的时候人家管我要I-20,我只好操着半生不熟的英语解释。也许是我那种从里到外发自内心的纯朴打动了海关的老美,人家居然把我放行了,但拿到的I94卡是一张暂时的,需要到达目的地后到当地移民局再换一个长期的,不管怎么说,人家总算让我进入美国了。
  后一段航程比较短,快到纽约的时候,几个坐在旁边半老不老的老太太和我聊了一会儿,问了问我的情况。我说我是自费留学生,到纽约读本科的,然后抱着虚心的态度向她们请教应该注意什么。现在回想一下,那几个老太太应该是广东或者香港人,好像也是老纽约客了,一副市井气,对着我这个毛头小子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指导,具体说的什么不记得了,但大意就是我这种一脸书生气的北京小年轻在纽约肯定混不下去,有得是苦头吃,大摆一副老前辈指点江山的臭架势。后来在纽约住熟了,想想那几位师太的言谈举止,也就是纽约法拉盛街头摆摊卖菜的,平时被人吆喝惯了,今天碰到我这么个生手摆摆威风。今后再碰到这种玩意儿,干脆直接动手就行了。
  傍晚时候,飞机在纽约JFK(肯尼迪)国际机场降落,出来领行李的时候有点搞不定了。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没经验,所以什么都带上了,吃的穿的用的,加上各色礼品(多半是国内亲友塞的),整整4个大箱(为此在首都机场被罚托运费若干),加起来应该在一百三、四十公斤左右,一个人实在搞不定。这个时候身后来了一个老黑,拖着一个大平板车, 问我需要不需要帮忙,当然不是免费的。想当年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凭着那两句半英语居然也和老黑侃价,从5块一直砍到2块,所以我在美国花的第一笔钱是给老黑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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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y 2 科普一下纽约
  如果问一下,对于纽约你知道些什么?多数人会怎么回答呢。我刚到纽约的时候知道的是:纽约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有百老汇大街、时代广场、世贸中心、自由女神。再多就说不好了。如果考试的话,这个答案连及格都不够,让我们先稍微科普一下纽约吧。
  首先,当我们说纽约的时候,我们指的是纽约市(New York City)。之所以要强调一下,是因为美国还有个纽约州(首府是水牛城-Buffalo)。而标准的纽约客说的纽约的时候,都指的是纽约市,好像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纽约州这么个地方。
  纽约市位于美国东海岸的北部,往东北是麻塞诸塞州(波士顿的所在地,盛产龙虾),北部是康乃提克州,西边是新泽西州(也就是我表哥住的地方,我第一个晚上的落脚点),东边是长岛,再往东和南就是大西洋了。纽约州、新泽西州、康乃提克州三个州的交界处称为Tri-State Area。我们后面会介绍我是如何在这个地方叱诧风云的。
  纽约市分成5个区,分别是曼哈顿(最著名的区,不是文盲的都知道,个别文盲也知道),皇后区(我学校所在地),布鲁克林(很多人印象里面黑手党聚集的地方),斯塔腾岛,以及布朗克思(红番区的原型),其中皇后区最大。如果问纽约的英文名字,好像都能答出来,是New York。但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所以我要进一步问一下,这个名字的来历,知道的有几个人呢。傻了吧,还是让我来讲讲。很久以前,一群在英国不得志的英国人来到美洲大陆一个现在叫纽约的地方,他们安顿下来以后,寻思着给这个地方起个名字吧。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好听的,碰巧这些人都是来自英国一个叫York的地方,为了纪念他们的家乡,就把这个地方叫新(New)York吧,这就是New York的来历。
  我是在纽约的JFK国际机场下的飞机,出机场后花了2块钱雇了一个老黑帮忙把行李(4个大箱,2个小箱)运到出口,表哥和表嫂早已等待多时,开上车直接前往他们在新泽西的家。
  新泽西州和纽约市一水相隔,从纽约市的曼哈顿渡过哈德逊河到新泽西有三条路,其中2条是隧道,一条是桥。2条隧道分别是林肯隧道和荷兰隧道。记得李小龙的远房表弟史泰龙曾经拍过一部著名的灾难片,就是在这两条隧道里面的一条拍的,当然,在那部片子中,史泰龙又一次显示他老人家的英雄气概和过人身手,在最后一秒钟拯救了纽约人民。如果说一条隧道以林肯命名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另一条叫荷兰隧道就很费解了,不知道纽约人民当初是怎么想的。
  现在说说那座桥,桥的名字叫乔治华盛顿大桥,名字当然是为了纪念美国的国父乔治华盛顿。这座大桥是上下双层的,后来才知道,乔治华盛顿是上面一层桥的名字,而下面一层的名字是马格丽特华盛顿大桥,是为了纪念国母的。我曾经测试过,很多纽约人都不知道这座双层公路桥名字的故事。只是有一点需要读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来解释了,那就是为什么上面是国父,下面是国母呢,要是反过来如何呢?
  
  在美国的第二天是从新泽西开始的,表哥的房子是在一个叫Fort Lee的紧靠华盛顿大桥的小镇子里面。不知是因为时差还是兴奋,反正早上6点多一点就醒了,自己出门到外面街道上溜达。街道上整齐清洁安静,各家的私家车乖乖的趴在门口,在大概10米外,看见一只憨态可掬的松鼠一跳一跳的过马路。出于一个从小在中国长大的男孩的本能,我大叫一声冲向松鼠,那只可爱的小东西在愣了大约一秒钟以后,拔腿逃向最近的一颗大树。事后表哥以一个老美国的身份狠狠的教育了我,一是我的少见多怪和愚昧,二是这样做让警察看见了可能会让我吃官司。以后的经历越来越让我感觉到什么是真正的自然保护,以及动物和人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在美国,即使是在纽约这种大都市中,比如在曼哈顿的闹市区,松鼠和鸽子也是随处可见,有胆子大一点的甚至敢从小朋友手里叼吃的。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啊,惭愧惭愧。
  
  美国人早上很喜欢喝咖啡,表嫂起来以后也为我们煮了一壶。和国内不同的是,她先拿出一些整个的咖啡豆,然后用机器打碎,再放入咖啡机里面。咖啡机是电的,用电把水烧开后把水蒸气喷过打碎的咖啡豆,做成咖啡。国内好像都是喝速溶的,为什么要这么费劲的做呢?喝过真正咖啡豆煮的咖啡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咖啡,那种醇香和清爽是任何速溶产品所不具有的。从那以后,本人视任何速溶咖啡为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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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rry,上一天出了 一个错误,纽约州首府是Albany
  
  Day 3 新手初试找零工
   美国的秋季学期一般是8月底开学,有的学校也可能是9月初,而我是6月中旬到的纽约,这也就给我留下了2个月的时间去先熟悉一下环境。熟悉一个城市有很多种方法,比如观光一下游览点、名胜古迹,到各种商店购购物,或者去去博物馆等等。对我来说,这些事情今后有的是机会去做,目前第一重要的是:抓经济。
   对于那些拿到全额奖学金的同学来说,刚到美国的留学生活可能充满了浪漫。但对于一个像我一样的自费生,首先面临的是学费、生活费。在留学之前,从学校提供的信息上知道,每个学期的学费是2700美金,书本费大概200美金;表哥告诉我生活费大概包括住房300美金,吃饭200美金,交通100美金,其它50美金。也就是说,虽然我从国内带了大概3000美金,在交完第一学期学费后连一个月都支持不了,所以当务之急是赚钱。因为是留学生,那么赚钱的方法也基本只有一种:打黑工。
   所谓打黑工就是非法打工,后来很多人问过我,难道不能合法打工吗?这个问题讨论起来有点复杂,但简单的说,作为一个在美国的外国留学生,美国法律规定你每周最多只能打20个小时的工,而且是在校内。听起来也不错,但实际情况是,首先校内的工作机会很少,基本排不上;再一个就是校内的工作都是什么咖啡厅收银员、图书整理员等等,没什么技术含量,每小时工资也非常低,在我那个年代好像是每小时四块半,而且还要上税。要想多挣钱,就只能打黑工了。只要你的体力受的了,每周打多长时间都行,只要不被移民局抓到就行。一旦被抓到,惩罚是极为严厉的。
   对于一个新手来说,打黑工的种类也只有那么几种,虽然技术含量也不高,但起码好找工作,时间没有限制,每小时工资也高一些。最普通的黑工就是打餐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刷盘子。但我们后面会介绍,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打餐馆也是很有讲究的,有很多工种,而且多数情况下不是刷盘子。除了餐馆,还可以打洗衣店,衣厂,或者到一些商店打杂。只要肯吃苦,在纽约这样的大城市找到这样的工作还是很容易的,而且维持基本生活不成问题。
  第一次尝试找工是从曼哈顿开始的,历时4个小时。出发前,我特意换了一身干干净净、体体面面的衣服,谁知道却得来表哥的一顿挖苦:“你穿那么整齐谁敢用你啊,又不是让你当老板!”。以后的经历逐渐使我明白,美国的穿衣习惯完全和我们的习惯是两码事,主要是以干净、舒适为主,即使是面试的时候,也要合乎你所申请的工作岗位,不能什么都来西服。听我在硅谷当程序员的老哥讲过一个笑话,说他们那里的面试,一看你穿什么就知道你是在硅谷干过还是刚从外州来。外州来的一般是西服革履,而在本地待过一段时间的人一般都入乡随俗,大裤衩子加T恤凉鞋就走进来面试了。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说找工作。纽约城大概有成千上万家中餐馆,分布于各区各条街道。大的能容纳几百人,开大型宴会;小的就十几平米的一个外卖店。所谓外卖店,就是专门做好快餐然后派人送给客人的小餐馆,这种小外卖店一般都在写字楼附近,专门做写字楼的午餐生意。表哥的住处和曼哈顿一河之隔,所以我们首先从曼哈顿找起。找工的过程很简单,顺着马路,碰到一家问一家,问人家要不要用人。第一天的战果很惨,问了大概二、三十家,没一家愿意要我。总结一下,多数餐馆都是问两个问题,第一个,你来多长时间了?第二个,会不会说粤语/福建话/上海话?本人对南方各种方言一窍不通,刚到美国不超过72小时,自然成了理所当然拒绝的对象(我们会在后面详细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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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y 4 我的学校,Queens College
  第一次在街上找工作以彻底的失败而收场。我们大概走了几十条街道,问了几十个中餐馆,都因为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而惨遭拒绝。现在想想,人家可能从第一眼看见我就不想用我,因为刚到美国,满眼都是好奇,一看就不是能吃苦的样子。后来,当我变成一个纽约客以后,也从很多后来者眼中和脸上看到当初的我,那是一种非常难形容的表情和气质,暂且把它叫非常“大陆”吧。
  既然是来念书的,当然要去学校看看了。次日一早,我们从新泽西出发,前往学校。我的学校的全称是Queens College of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译成中文的话,叫纽约城市大学皇后学院,坐落于纽约的皇后区(Queens)。纽约城市大学简称CUNY,由十几个学院组成。不象其它的大学有一个或几个集中的校园,CUNY的十几个学院遍布纽约的各个区,而Queens College是这些学院中校园最大的。后来才知道,CUNY中有几个学院根本没有校园,例如Hunter College,出了教学楼就是纽约的大街了(好像也蛮拽的哦)。
  从新泽西到皇后区有几条路可以走,为了让我开开眼,表哥特意选了穿过曼哈顿的一条路,一路经过第六大道、第五大道、时代广场(Times Square)等地。
  时代广场是由百老汇街与第七大道切割出来的三角形畸零地,这是纽约剧院最密集的区域, 1920 年开始时代广场五光十色的年代,现在从 44 街至 51 街约有30 间主要的剧院,时代广场的名称是因为美国举足轻重的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而命名,之前,这里称为长亩广场 (Longacre Square) ,是马商、铁匠、马厩的集散地,当然不乏鸡鸣狗盗之辈横行, 20 世纪初,在歌舞剧盛行的带动下,百老汇一时冠盖云集。
  出国前就听说过时代广场,主要是知道每年新年,有很多人聚集于此,等着那个巨大的灯球落下来,一起喊“十、九、八、….、三、二、一”,当灯球落到底的时候,标志着新的一年的开始。这个场景从电视里面看很激动人心,后来也曾动过亲临现场的念头,但当知道要在下午就到那里在凛冽的寒风里面等10个小时左右(否则根本挤不进去),而且基本找不到上厕所的地方,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以后又多次在电视里面看到时代广场迎新年的场面,心里只是充满了对那些在现场的家伙们的敬佩。
  我第一次经过时代广场是在白天,说实话,远没有我想向中那么宏伟气派,面积也比我们的天安门广场差远了(简直就不是一个数量级),但那份车水马龙和喧嚣,却依然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以后每次在电影里或电视里看到时代广场,心中都会涌出一种莫明其妙的激动。
  曼哈顿是一个基本南北方向的狭长的岛子,南北方向长,东西方向短。东侧与皇后区一水相隔(这一水叫东河,East River),西边和新泽西隔哈德逊河相望,东南方向是斯塔腾岛,而那个由法国人送给纽约的巨大雕像-自由女神像,则位于曼哈顿的西南。
  曼哈顿的马路可以用横平竖直来形容,南北方向长的街道叫大道(Avenue),从东侧的第一大道一直到西边的第十二大道,其中最著名的有第五、第六大道;东西方向短的马路叫街(Street),从南边的第一街一直往北排,记得我骑车到过二百九十多街,最大数是多少就没有考证过了,这些街道中最有名的当然就是那个四十二街了。第一街并不是紧靠着岛的最南端,在第一街和曼哈顿最南头之间,还有一些街道,这部分街道的走向不完全是正东正西,那两座被拉登同志一头撞塌的大楼 - 世贸中心,就在这部分街道里面鹤立鸡群。
  穿过曼哈顿往东就来到了皇后区(Queens),我的Queens College就位于一个叫Flushing的地方,中文叫法拉盛,是纽约几个著名的华人聚居地之一。Queens College是1937年建的,我知道这点是因为1997年是她的建校六十周年,学校搞了很多活动,校园里面挂了很多彩旗,当我第一次知道这个时间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涌过一道感慨:“当年我们用汉阳造、红缨枪和大刀打日本的时候,人家竟然在这里安安静静的搞高等教育。什么是差距,这就是差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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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y 5 移民局,社会安全局
  对于美国政府,世界人民有着各种不同的评论。对于生活在美国的人来说(包括外国人),美国政府的各个部门给你的基本感觉就是,这是一个给你提供帮助的地方。作为一个留学生,我在美国接触过不同的政府部门,例如警察局、交通局、市政府、以及社会安全局等等,每个地方的办事人员都很有礼貌,非常和蔼可亲,耐心细致地尽其所能解决问题。但只有一个地方例外,那就是移民局。
  美国的移民局是一个让外国人爱恨交加的地方。说它可爱是因为外国人出入境、转身份、办绿卡都离不开这里,说它可恨是因为这个衙门太牛了,拿谁都不当人,看你稍微不顺眼就给脸子看,给你找点错就能耽误你一辈子。
  因为我入境的时候没把学校发的I-20带在身上,所以拿到的是暂时的I-94卡,必须在入境后2周内换到长期的。这个事情耽误不得,所以落地以后刚一安顿下来接着就是跑这件事。
  纽约的移民局在曼哈顿,具体地址忘了,记得是在下城。那天起了个大早,带齐证件坐地铁来到移民局。本来以为自己6点多钟来(移民局8点开始办公),应该是排在前面了,谁知道到了地方一看,一条队伍已经在移民局前面的广场上绕了几个圈,队尾已经排到了旁边的街道里面。就这样一路排下来,直到11点才进到楼里面,在楼里又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才排到窗口前,人家一看我的情况,说这个窗口不办这个事,要上楼上的一个办公室。楼上还不错,不用排队,人家看了看我的I-94,问明了情况,加盖一个章就完事。当时这个气呀,排了5个小时就为这个章,后来遇到听到的多了,才觉得那天运气还不错,起码章是盖上了。要是运气不好,人家找个理由不给盖就麻烦大了。
  换了I-94以后,下一件事就是申请社会安全号。美国的社会安全号就象我们的身份证号码,只不过作用更大。社会安全号是一人一号,这个号码在美国跟着你走一辈子。有了这个号码,才能开银行账户、申请信用卡、申请驾照。通过这个号码,一个人的所有信息都可以被查到,例如贷款信息、工作历史、上学历史、犯罪记录等等。和国内不同的是,美国人视社会安全号为隐私,社会安全卡一般都收在保险的地方,号码也不告诉别人。
  因为开始是住在新泽西的表哥家,所以就近在新泽西的一个社会安全号办公室申请的。印象里是一所大的平房,没人排队。进去以后说明了来意,递交相应的证件,人家态度很好的帮你复印,过了几周社会安全卡(其实就是一张小纸片,印着社会安全号)就寄过来了。后来陪朋友去过纽约办社会安全号的地方,人山人海,一等就是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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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y 6 第一次购物
  以前学英语的时候就接触到Big Shopping这个词,从字面就很好理解意思-大大的买。不知是平时没有时间购物还是喜欢一次买很多东西,美国人好像对Big Shopping情有独钟。有时候看着美国人的一个家庭购物简直有种恐怖的感觉,一家人推几辆大个的购物车(Shopping Cart)在超市里面转,吃的用的一率大包装的,一次买够一周甚至二周的日常用品。我认为,这种购物方式会从某种程度上刺激SUV(多功能越野车)和Mini Van(7人坐的面包车)一类中大型车的销售,因为我后来的小车是无论如何也塞不进那么多东西的。
  我在美国的第一次购物是在新泽西的一家普通大型超市,名字早就忘记了,只记得灯火通明,门口一个超大的停车场(Parking Lot),当然是免费的(看看国内那些收费的,觉得中国的消费者简直太老实、太好蒙了。)。
  进了Super Market,第一感觉就是昏。也许是本人见识少,反正那个时候是看什么都新鲜。再加上美国人的面子工程极好,有包装的搞的花花绿绿,没包装的水果个个干干净净,鲜艳欲滴,蔬菜柜台上面有喷水雾的喷头,定时喷水,让每一个菜叶都水灵灵的。总之,让人一看见就喜欢(现在我们国内好像也没到这个水平)。让我最开眼的还是蔬菜水果的柜台,从来没见过,也没想到蔬菜水果能被种的这么大。柿子椒比我的拳头还要大2圈,而且有红的、绿的、黄的多种颜色;芹菜比我的两根手指合起来还粗;当然还有许许多多不知道名字,也从未见过的。后来住的久了,才了解最绝的是这些蔬菜中绝大部分都是生吃的,而且口感、味道极佳,营养也好,难怪人家老美一个个都精精神神、人高马大的。说道生吃蔬菜,就免不了提到酱料。美国蔬菜蘸着吃的酱料林林总总能有几十种,什么酸的、甜的、苦的、辣的、涩的,大概我能想出来的口味人家都有,最受欢迎的应该还是千岛酱(Thousand Island),甜酸口味,我的最爱。一直到现在,我还在想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是否和我们的千岛湖有什么联系。
  既然是购物,就涉及到价格。美国人的价格很少有整数结尾的,通常都是有整有零,以九毛九结尾。比如,橙子不写2元一斤,偏来个1.99元。据说这样是让顾客感觉东西便宜。不知其他人是否认同,反正对我没什么作用,每次都算个整数。而且刚开始我还有个毛病,什么都换算成人民币,然后和国内的价格比(后来回国时候又犯了这个毛病,看见什么价格都换算成美金,然后比回去,结果是吃早点的时候每次都觉得人家好像白给我一样)。
  第一次购物我的唯一收获就是一张地图和一把零钱。那张地图是我一直到现在见过的质量最好,信息最全、最正确的地图,里面标明了皇后区(Queens)每一条大街小巷的名称。在那以后的4年中,凭借这张地图,在皇后区从来没有迷过路。买地图找回来的零钱也让我把玩了一阵。美元里面,纸币常见的有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几种,二元的很少见(碰巧我收集到了一张,至今珍藏);硬币常见的有一分、五分、十分、二十五分几种,其中二十五分的叫Quarter,是最常用的,一般用来打电话、存车等等,硬币中还有五十分和一块的,也非常少见。好像从2000年开始,美国开始发行一套新的Quarter,一共50枚一套,每一枚上面写着一个州的名字和一种特产,比如佐治亚州的那枚上面就写着Georgia,图案是桃子,因为Georgia是Peach State,本人目前收集了30多枚,其他的还在收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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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y 7 找到第一份工作
  在千禧年之后的日子里,互联网似乎统治了一切,不管你需要哪方面的信息,只要Google一下,Yahoo一下,或者百度一下,什么全有了。但在上世纪末,即使是在信息发达的美国,要找工作也主要是从报纸上。
  纽约有很多地方报纸,中文报纸里面最出名的是“世界日报”,当时的售价是50美分一份。每天的报纸大概有几十版,厚厚的一大摞。除了新闻以外,绝大部分是广告。而且广告数量之多,范围之广,分类之详细,在当时的中国是难以想象的。
  纽约买报纸可以从自动售报机里面,或者从报刊亭买,其中报刊亭最有特色。说是报刊亭,其实更象个杂货铺,饮料、香烟、报纸、杂志、Zippo火机、糖果巧克力、彩票等等,包罗万象。而且种类极为丰富。就拿香烟来说,过去光知道万宝路有红的、白的,到纽约以后才知道还有灰的、绿的,骆驼烟也有好几种颜色。唯一奇怪的是,当年在国内风靡一时的希尔顿烟,在美国就一直没看见过。
  以我当年的经济实力,好像买报纸找工作都得隔天买,每每想到一个美金就是八个人民币,就觉得买什么都贵。但工作还是要找的啊,而且具介绍,“世界日报”对华人来说还是一个不错的资源。报纸让专门有找工作的广告的版面,通常有三、四版之多,分成餐馆、衣厂、洗衣店、打杂、司机等等栏目。刚到纽约,什么经验都没有,也只能从餐馆入手了。当年的运气还是相当不错的,第一次买了报纸,打了几个电话就有一个餐馆让过去看看。这回有点经验了,特意穿了一身干净朴实的衣服,让人家觉得咱是个干活的。
  第一份工作有个非常奇怪的名字,叫“Bus boy”。这么多年了,我一直用这个词来考察很多人的英语程度,其实不应该说是英国程度,而应该说是考察一个人有没有在美国的中、大型餐馆里面打过工。
  现在告诉我,当你读到这个词的时候,你的第一理解是什么呢?是不是认为是公共汽车上的某个工作,比如买买票什么的?不卖官司了,告诉你吧,Bus boy 就是餐馆里面Waiter(服务生)的助手,帮助客人倒倒水,换个菜碟,拿个餐巾纸,收拾残羹剩饭什么的。好了,现在你也可以去考别人了。
  现在要发挥一下了(毕竟是这辈子第一个工作面试吗,所以来个文采飞扬的,飞不好大家不许起哄啊):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慵懒夏日,因为我的时差还没有全部倒过来,所以有点慵懒;具体说应该是一个周四,因为第二天就上班了;记忆里气温应该不是很高,湿度也不是很大,因为我好像没怎么出汗;好像那天我的心情也不错(废话,刚到美国都好),因为我一路都是唱着歌去的(不知为什么,一写到这里,脑子里浮现出“瓦耳特保卫萨拉热窝”里面皮劳特对季斯说的一句话:“你们可以一路唱着歌去解放区”)。经过查阅我花钱买的地图,发现面试地点是在曼哈顿的下城,也就是曼哈顿南边靠近岛尖的地方。从我Queens住的地方到到面试的地方距离大约是30厘米,没错,千真万确是30厘米,地图上的距离;实际物理距离大概30公里,以我当年骑车的速度大约是一个小时的路程。
  
  
  那家餐馆的名字早就忘记了,但记得是在曼哈顿下城(南面靠近岛尖的部分)第一街以下,应该离世贸中心不算太远的地方。餐馆的规模不算太大,应该也就是能放三十张两人进餐的桌子吧,在一个街道的拐角,餐馆的特色是里面有很多2米多高的绿色植物,把桌子隔开,让人有一种在花园里面用餐的感觉。提供的食物好像很一般,不过是辣一点的鸡肉、猪肉、牛肉等等,但餐馆的宣传词用的很到位,是“Spicy Food, Spicy Music, Spicy Girl”。Spicy是辣的意思,所以翻译过来就是:吃的辣,音乐辣,妞也辣。够味道吧。以后也在其他餐馆工作过或者吃过饭,发现成功的餐馆其实没什么大秘密,除了服务好、东西不要太难吃以外,就是要在什么地方显示出你的不同,不管是菜谱、摆设、还是音乐什么的,只要有特色就不怕没人来。近几年好像国内的很多人也渐渐悟出这个道理,许多什么解放区餐馆、文革餐馆、绿色餐馆也都开张,并且生意兴隆了。所以,我总结一句话,要想在某方面成功,你就必须显示出Difference。看看时下最热的电影明星不也证明了这点吗,要不美死,要不丑死,反正不在中间呆着。
  言归正传,餐馆坐落在一条并不热闹的街角,因为是上午,所以显得很冷清,几个waiter在门口的桌子上一边闲聊一边折叠着餐巾。我走进去,操着一口地道的中国英语向人家解释我是来面试的。老外们的听力还不错(居然听懂了),把我领到餐馆的经理面前。经理是一个白人,很高很壮,好像是叫Peter什么的,看了看我,就直接把工作性质描述了一遍。工作时间是每周五、周六下午3:30一直到半夜1点左右;主要内容是帮助Waiter们照顾客户,其它的还要干些杂活;报酬是底薪30美金,外加Waiter们小费百分之五的提成。然后就问我干不干,如果干的话从明天开始。
  还用问干不干吗?初来乍到,没有经验,语言不通,能找到活就相当不错了,在表示了一番自己一定把本职工作干好的决心后(全都是英文啊),我和Peter友好的握手道别,并约定第二天见。明天,明天我就要在美国开工挣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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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y 8 Bus Boy是怎么练成的?
   早就忘了第一次挣人民币时候的感觉了。但第一次挣到美金,靠自己的劳动挣到货真价实,绿花花的美金的时候,感觉从肉体到灵魂都被那张神奇的纸温暖了。我的第一张美金就是做Bus boy赚来的。
  面试的第二天,为了显示我是一个多么优秀的员工,我比规定的时间早到了半个小时。似乎Peter也没想到我能到这么早,因为我向他要任务的时候,他还是稍微的愣了一会儿神,然后拿给我一罐能喷的东西和一个类似雨刮器的玩意儿,分配了我的第一项任务,擦窗户。
  餐馆只有2面临街,就一层,每面大概4个大玻璃窗。擦窗户对任何一个我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应该都不陌生。从小学到中学,教室卫生就包括这一项。但如果用美国式的方法来干,擦窗户就成了一件轻松的,有技术含量的工作了。我所需要做的就是拿着那罐喷雾剂样的东西,照着脏窗户玻璃一顿狂喷,喷出的溶剂会溶解所有的脏东西,然后用雨挂器把脏水刮下来,玻璃就红星闪闪,放光芒了。在经过20分钟苦干后,我的第一项工作顺利完成,而我的速度也让Peter赞叹不已。
  擦窗户只是热身活动,3点以后才来真格的。第一项正经事就是切香蕉,确切的说应该是切芭蕉。这家餐馆有一种非常好吃的小吃,或者叫甜点,是用芭蕉做的。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多次仿照着做(咱们中国人什么都能仿出来,自豪中。),招待了很多朋友,每次都博得满堂喝彩,但我从来都没有透露过那神秘的烹饪方法,并把这个方法列入传子不传婿之列。制作这种小吃的第一道工序就是要把芭蕉剥皮,然后斜着切成5-7毫米左右的片,而我,就是这第一道工序的操作者。
  芭蕉都是放在地下室里面成箱装的。我每次需要切大概3箱左右。读到这里,有些人的脑海中可能会出现这样一个场面:在异国他乡一个昏暗的地下室里面,大大小小的小强不时爬过;一个英俊但有些消瘦的年轻中国学生,带着悲愤而又坚毅的神情,眼中充满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向往,冲着一堆芭蕉挥舞着一把明亮的餐刀。刀锋划过,芭蕉片象雪花一样从手中飘落,芭蕉皮不时飞向墙角,挂动着风声。
  您的想象有一部分是对的,地下室是昏暗的,年轻的中国学生是英俊的,但他的神情不是悲愤的,岂止不悲愤,应该说是愉快的,而那天让他愉快的秘密,就在芭蕉里面。
  众所周知,我们中国历史悠久,物产丰富,香蕉就是我国广大劳动人民经常食用的水果之一。但上个世纪我们吃的香蕉一般都比较小,最多一乍多长,有时候有一种叫巴拿马大香蕉的,又黄又大,但不多见。而我第一次见到那种大个的芭蕉的时候,一下就把他老人家当香蕉了。成熟的芭蕉大概有两乍多长,粗粗的,金黄金黄,里面的肉也是白里透黄。当年咱一个穷学生,哪见过这个啊,让咱削咱就削吧,但削着削着就起了坏心了:这么大的香蕉,味道一定不错吧?
  行了,剩下的事不用说了,大家也都知道了。最后的结论是,芭蕉的肉不是象香蕉一样特别好吃的,也不甜。只有经过那种烹饪后,才能变成佳肴。
  削完芭蕉、摆好桌椅刀叉就4点多了,离真正忙起来的时候还有段时间,这个时候一般用来吃饭。要说这家餐馆最让我满意,除了美金可以就是它的伙食了。首先是吃饭的环境好,一个大堂干干净净,旁边绿树环绕,还有点背景音乐;其次是饮料好,除了含有酒精的饮料外,各种果汁、饮料随便喝,刚开始的时候不好意思要高级的果汁,只要可乐,现在想想简直是犯罪;再就是伙食好,除了鱼以外随便吃,我最中意的有5、6道菜,饭后还可以来杯咖啡(不是速溶的啊)。在那以后的几个月中,每个周五、周六都成了我的聚餐日,通常我会从聚餐日的头一天就开始做准备,已保证在聚餐日能发挥最大的战斗力,最强的一次是光顾低头吃,吃了几个盘子的饭菜,喝了一大瓶果汁,吃完后发现自己站不起来了,因为肚子太涨了。多年以后回头看看,我告诉我自己鲁迅先生是对的:“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好的饭,喝过那么可口的果汁”(篡改自鲁迅全集之“社戏”,最后一句)。
  吃了人家的,当然就要给东家干活。Bus boy这个职位就象个消防员,哪里有情况就冲向哪里:客人刚坐下要给倒冰水(几个人就要倒几杯),喝完了要给补上,上菜了要给拿餐巾纸,每过一会儿要换盘子,吃完的菜盘要马上撤下,有打包带走的要帮忙打包,客人结完帐要马上收拾干净,等待下一次冲锋的到来。那么下一次冲锋通常多长时间到呢?如果你是问晚7点到12点这段的话,答案是“立即”,因为很多客人已经在吧台前排大队等半天了。如果你问我一个人要照顾多少张桌子呢?让我想想,记得餐馆用的是那种2人对坐的小桌子,开Party就拼成大的,我一个人大概负责40张左右,这就是我的劳动强度。为了把我的劳动强度量化,再举个例子。刚出国时候带了一双高级旅游鞋,在国内穿了2个月,结果连鞋底最细的花纹都没磨掉。打Bus boy时候也穿这双鞋(因为舒服吗),一个月,确切的说是8天(因为只有周五、周六打),把鞋底磨穿了。
  “北京人在纽约”里面的王启明好像很辛苦,拍这个电视剧的那家餐馆我后来也打过工(详见day M),但王先生好像还有个阿春隔三差五的暗地里关照一下,我可是一个人在战斗。
  有付出就有收获,第一天的收获是43块(也好像是45块),美金!相当于当时国内一般人多半个月的工资。打完工,接过钱,我是唱着歌回家的。
  伟大的历史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劳动创造了人”。我可以保证,这是一条真理,一条千千万万年以后都还是真理的真理。劳动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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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先转到这,明天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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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不错,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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