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一点容易被误解的~~~关于SC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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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eralove3271
时间:
2012-3-12 07:21
标题:
一点容易被误解的~~~关于SC的体会
我看了语法区里不少讨论
OG
的帖子,觉得如果把讨论的重点放到了非常小的语法细节,就已经偏离了
ETS
的初衷。
GMAT
考的是思维而不是用法。我承认
OG
的解释里有些的确是关于习惯用法,但大部分这样的选项其实存在着除此习惯用法之外的其他错误。这几天看到一个
poster
,觉得是不是可以拿来做一个不很恰当的例子。
Take Stairs to Good Health.
我粗一看,琢磨着这是不是改为
for good health
更合适些。但转念一想,其实用
to
也有其道理,可以理解为“通往健康”,这样的话也是非常顺理成章的用法。
所以,我认为在复习语法的时候还是应该“抓大放小”,抓逻辑脉络而不是英语用法。
In short, for SC, "no confusion" first, and then "plain & simple"
作者:
chaseconsult
时间:
2012-3-12 19:39
恩,同意楼主的说法!
SC的题目说白了分为两种,高分题目需要考逻辑和结构判断,低分题目就是简单的诸如主谓一致,固定用法就可以搞定,考试的时候大家一般是在高分题库出问题,所以抓住逻辑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
quasimodov
时间:
2012-3-13 06:46
所以我觉得要把OG吃透不是容易的事情。
作者:
sxf112233
时间:
2012-3-13 20:07
不错啊,比我想象的好多了。本以为你这个帖子会被很多人误会的,看来能够理解的人很多啊。
SC不是gram.只是sentance cr.
CR 是段落cr
RC 是文章cr
作者:
hbjat1989
时间:
2012-3-15 06:51
好有道理啊。我的语法刚刚从抓逻辑走到抓细节的陷阱了,还好lz的帖子提醒的及时啊!!
考思路。。。。
这句话太对了!
作者:
alexgong
时间:
2012-3-19 19:08
支持LZ。记得GWD谈GMAT考试时也讲过累死的问题。大概就是一个句子,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表达意思清楚。所以逻辑意思优于语法。
作者:
carolynwinwin
时间:
2012-3-22 20:42
精要!谢谢了
作者:
YEWCHOW
时间:
2012-3-23 21:23
有道理!其实,语法作为一种形式,最终还是要为内容服务的.
结构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的功能.
如果,功能都模棱两可有缺陷,那么,结构符合教条也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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