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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点容易被误解的~~~关于SC的体会 [打印本页]

作者: veralove3271    时间: 2012-3-12 07:21     标题: 一点容易被误解的~~~关于SC的体会

我看了语法区里不少讨论OG的帖子,觉得如果把讨论的重点放到了非常小的语法细节,就已经偏离了ETS的初衷。GMAT考的是思维而不是用法。我承认OG的解释里有些的确是关于习惯用法,但大部分这样的选项其实存在着除此习惯用法之外的其他错误。这几天看到一个poster,觉得是不是可以拿来做一个不很恰当的例子。

Take Stairs to Good Health.

我粗一看,琢磨着这是不是改为for good health更合适些。但转念一想,其实用to也有其道理,可以理解为“通往健康”,这样的话也是非常顺理成章的用法。

所以,我认为在复习语法的时候还是应该“抓大放小”,抓逻辑脉络而不是英语用法。


In short, for SC, "no confusion" first, and then "plain & simple"
作者: chaseconsult    时间: 2012-3-12 19:39

恩,同意楼主的说法!

SC的题目说白了分为两种,高分题目需要考逻辑和结构判断,低分题目就是简单的诸如主谓一致,固定用法就可以搞定,考试的时候大家一般是在高分题库出问题,所以抓住逻辑是很有必要的!
作者: quasimodov    时间: 2012-3-13 06:46

所以我觉得要把OG吃透不是容易的事情。
作者: sxf112233    时间: 2012-3-13 20:07

不错啊,比我想象的好多了。本以为你这个帖子会被很多人误会的,看来能够理解的人很多啊。

SC不是gram.只是sentance cr.

CR 是段落cr

RC 是文章cr
作者: hbjat1989    时间: 2012-3-15 06:51

好有道理啊。我的语法刚刚从抓逻辑走到抓细节的陷阱了,还好lz的帖子提醒的及时啊!!

考思路。。。。

这句话太对了!
作者: alexgong    时间: 2012-3-19 19:08

支持LZ。记得GWD谈GMAT考试时也讲过累死的问题。大概就是一个句子,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表达意思清楚。所以逻辑意思优于语法。
作者: carolynwinwin    时间: 2012-3-22 20:42

精要!谢谢了
作者: YEWCHOW    时间: 2012-3-23 21:23

有道理!其实,语法作为一种形式,最终还是要为内容服务的.
结构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它的功能.
如果,功能都模棱两可有缺陷,那么,结构符合教条也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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