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笔记上写道
一个自然数的因子个数=(所有质因子指数+1)的乘积。
不是很理解这句话。
譬如12,质因子分解后变为2^2*3,指数+1的乘积是不是就是(2+1)*(1+1)
2是因子2的指数,1是3 的指数。那算下来就有12个?
12含有
1 2 3 4 6 12 总共六个因子啊?哪来的12个?
计算因子个数的时候不用算1的指数吧?因为1不是质数
楼祝你理解的没错啊,(2+1)*(1+1)=6啊,不是12.看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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