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托福作文,其实是分为两个部分的,一个部分是综合作文,一个部分是独立作文。
这两个部分所面临的问题是不同的。
综合作文顾名思义,重点在于考察一个人阅读和听力能力相结合,这里考察的重点不再侧重于写作能力本身,写作只是一个载体,是展示你阅读和听力能力的一个载体。因此,写作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把阅读和听力两个基础性的问题解决,只有这两个问题解决之后,我们才能谈作文本身的问题。因此,如果一个人的综合作文分数不高,第一个想的问题,应该是自己的阅读和听力的分数,而不是作文分数本身。
而独立作文侧重于考察写作本身的能力,这里已经排除掉了阅读和听力的干扰。当然,你也可以说,作文题目也考查了阅读的能力,可是,您老人家如果题目都读不懂的话,阅读基本上也希望不大了。但是在这里也必须澄清一个误区,也许是因为GRE作文的影响,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中国传统教育体系的影响,总是想追求最好的回答方式。因此很多人都是在讨论,到底是3段支持好一点,还是2段支持1段中立,抑或是2段支持1段反对更好一点。其实这样的问题,在GRE考试之中讨论一下还有意义,但是在托福考试中进行讨论,是完全没有意义的。
因为托福考试,看的是你驾驭语言的能力,换句话说,也就是看你是否能清晰准确的把话说清楚,而根本不注重你思维的严密程度。因此这样的问题,其实就像是一个直立的鸡蛋,到底是为什么而倒下,是因为桌子动,是因为风吹动,还是因为重心本身就不稳,这重要么?这根本就不重要,反正鸡蛋还是倒了。
但是在这里面,还必须点出,我们对于托福作文认识的一个很大的误区,托福作文并不是说,单词拼写正确,语法没有错误,就是好作文了。优秀的,或者说满分的托福作文不仅要能做到用词准确,而且还必须做到,用词多样,用词准确,句式多样,词能传神之功效。
举点例子。
第一、用词多样,一句很短的话。so they need a good way to have a good rest,里面就出现了2个good,这就是用词不够多样,这里如果能把第一个good改为best,这里就不会出现用词重复的问题了。
第二、用词准确, and connect with other partners,这里最后一个单词用partners固然无可厚非,但是如果用co-这个词根加上worker造出了coworker,一同工作的人,显然更为贴切。
第三、句式多样,中国学生一直是很习惯的就写出3种句子,一是简单句,二是宾语从句,三是定语从句。但是英语之中常出现的非谓语动词和短暂停顿,确实常常缺失,这也就是为什么要特地对中国学生强调句式多样。
第四、词能传神。No, you taught me to navigate people’s minds but after what happened。navigate一词用的极为到位,如果考友们自己写的话,很有可能也就用个affect或者manipulate之流的词汇,但是远不及navigate“驾驭,驾驶”来得形象。navigate更巧调出“被人操纵”之意,此词画面感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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