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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留学生活实录]纽约、纽约,我的纽约-转自天涯 [打印本页]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5 17:23     标题: [留学生活实录]纽约、纽约,我的纽约-转自天涯

  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纽约的系列短文,和大家聊聊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中4年的生活经历,讲讲一个普通中国留学生眼中关于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写作之前,总要先把文章的标题定下来,想了很多非常大气的,但感觉都不对。最后想想,既然文章是关于我的经历,关于纽约的故事,就叫“纽约、纽约,我的纽约”吧。纽约是一个具有一千种面孔的家伙,但既然是“我的纽约”,当然是以我的经历,从我的角度,用我的方式来写,所以,对于我写的,你可以表示赞同,或者反对,或者补充,但不能骂脏话。
  写这样一个系列,可以有很多种叙事方法,比如说按时间顺序,按故事类型等等。但4年应该是不算短的一段时间了,又没有记日记,所以时间顺序可能会出错。按故事类型呢,比如说买车、找房、打工,一次只能讲一个类型,又太单调。我是一个自由散漫惯了家伙,所以决定不按常理出牌了,干脆形式上按时间(第1天、第2天、第N天),内容上吗,想到什么就写什么。这样做给了我很大自由,但有些故事的发生时间可能有些出入,反正读者也无从考证,就这样吧。
  
  Day 1 我来了,纽约
   看当年的热播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的时候,觉得纽约是那么一个神奇又充满各种机会的地方,同时又觉得那个城市离自己的生活那样遥远。没想到没过多长时间,自己就成了这个城市中的一员,一个按照标准纽约节奏在纽约生活了4年之久的纽约客(New Yorker)。好了,让我们开始去纽约吧。
  故事就从上飞机开始讲。到目前为止,一共没有坐过几次飞机,而去美国的这趟就是平生第一次了。不知现在国际航班上的服务怎么样了,但回想起来,当初那些空中小姐和少爷们还真是不错。男的潇洒女的漂亮,言行举止间透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和蔼。尤其是那位空中少爷,大概看出我在飞机的百无聊赖(也可能是图省事),给我出了一个邪招,说如果我实在没事干的话,他可以给我拿一整瓶葡萄酒,让我喝的迷迷糊糊,一觉醒来到地方了,多好。于是我就对着他给我的那瓶酒下了功夫。没想到喝了半瓶以后,不但没迷糊,反而更精神了,于是就在飞机上四处乱逛,正巧在后面的厨房里碰上了那个少爷和几个人闲聊,于是加入。忘了聊的过程,只记得不知是谁开的头,最后我们几位都抽上烟了,好像有人还递了一颗给少爷。现在想想很牛啊。
  第一段航程是在美国阿拉斯加的安格雷其结束的,因为要在这里进关,也就是说在地理上和法律上真正踏上美国国土了,然后接着飞向纽约。过海关的时候出了一个小岔子。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所以认为过海关只需要拿着有签证的护照就行了,而把学校发给我的录取通知(I-20)留在了飞机上的行李中。没想到入关的时候人家管我要I-20,我只好操着半生不熟的英语解释。也许是我那种从里到外发自内心的纯朴打动了海关的老美,人家居然把我放行了,但拿到的I94卡是一张暂时的,需要到达目的地后到当地移民局再换一个长期的,不管怎么说,人家总算让我进入美国了。
  后一段航程比较短,快到纽约的时候,几个坐在旁边半老不老的老太太和我聊了一会儿,问了问我的情况。我说我是自费留学生,到纽约读本科的,然后抱着虚心的态度向她们请教应该注意什么。现在回想一下,那几个老太太应该是广东或者香港人,好像也是老纽约客了,一副市井气,对着我这个毛头小子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指导,具体说的什么不记得了,但大意就是我这种一脸书生气的北京小年轻在纽约肯定混不下去,有得是苦头吃,大摆一副老前辈指点江山的臭架势。后来在纽约住熟了,想想那几位师太的言谈举止,也就是纽约法拉盛街头摆摊卖菜的,平时被人吆喝惯了,今天碰到我这么个生手摆摆威风。今后再碰到这种玩意儿,干脆直接动手就行了。
  傍晚时候,飞机在纽约JFK(肯尼迪)国际机场降落,出来领行李的时候有点搞不定了。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没经验,所以什么都带上了,吃的穿的用的,加上各色礼品(多半是国内亲友塞的),整整4个大箱(为此在首都机场被罚托运费若干),加起来应该在一百三、四十公斤左右,一个人实在搞不定。这个时候身后来了一个老黑,拖着一个大平板车, 问我需要不需要帮忙,当然不是免费的。想当年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凭着那两句半英语居然也和老黑侃价,从5块一直砍到2块,所以我在美国花的第一笔钱是给老黑小费。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5 17:24

  Day 2 科普一下纽约
  如果问一下,对于纽约你知道些什么?多数人会怎么回答呢。我刚到纽约的时候知道的是:纽约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有百老汇大街、时代广场、世贸中心、自由女神。再多就说不好了。如果考试的话,这个答案连及格都不够,让我们先稍微科普一下纽约吧。
  首先,当我们说纽约的时候,我们指的是纽约市(New York City)。之所以要强调一下,是因为美国还有个纽约州(首府是水牛城-Buffalo)。而标准的纽约客说的纽约的时候,都指的是纽约市,好像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纽约州这么个地方。
  纽约市位于美国东海岸的北部,往东北是麻塞诸塞州(波士顿的所在地,盛产龙虾),北部是康乃提克州,西边是新泽西州(也就是我表哥住的地方,我第一个晚上的落脚点),东边是长岛,再往东和南就是大西洋了。纽约州、新泽西州、康乃提克州三个州的交界处称为Tri-State Area。我们后面会介绍我是如何在这个地方叱诧风云的。
  纽约市分成5个区,分别是曼哈顿(最著名的区,不是文盲的都知道,个别文盲也知道),皇后区(我学校所在地),布鲁克林(很多人印象里面黑手党聚集的地方),斯塔腾岛,以及布朗克思(红番区的原型),其中皇后区最大。如果问纽约的英文名字,好像都能答出来,是New York。但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所以我要进一步问一下,这个名字的来历,知道的有几个人呢。傻了吧,还是让我来讲讲。很久以前,一群在英国不得志的英国人来到美洲大陆一个现在叫纽约的地方,他们安顿下来以后,寻思着给这个地方起个名字吧。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好听的,碰巧这些人都是来自英国一个叫York的地方,为了纪念他们的家乡,就把这个地方叫新(New)York吧,这就是New York的来历。
  我是在纽约的JFK国际机场下的飞机,出机场后花了2块钱雇了一个老黑帮忙把行李(4个大箱,2个小箱)运到出口,表哥和表嫂早已等待多时,开上车直接前往他们在新泽西的家。
  新泽西州和纽约市一水相隔,从纽约市的曼哈顿渡过哈德逊河到新泽西有三条路,其中2条是隧道,一条是桥。2条隧道分别是林肯隧道和荷兰隧道。记得李小龙的远房表弟史泰龙曾经拍过一部著名的灾难片,就是在这两条隧道里面的一条拍的,当然,在那部片子中,史泰龙又一次显示他老人家的英雄气概和过人身手,在最后一秒钟拯救了纽约人民。如果说一条隧道以林肯命名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另一条叫荷兰隧道就很费解了,不知道纽约人民当初是怎么想的。
  现在说说那座桥,桥的名字叫乔治华盛顿大桥,名字当然是为了纪念美国的国父乔治华盛顿。这座大桥是上下双层的,后来才知道,乔治华盛顿是上面一层桥的名字,而下面一层的名字是马格丽特华盛顿大桥,是为了纪念国母的。我曾经测试过,很多纽约人都不知道这座双层公路桥名字的故事。只是有一点需要读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来解释了,那就是为什么上面是国父,下面是国母呢,要是反过来如何呢?
  
  在美国的第二天是从新泽西开始的,表哥的房子是在一个叫Fort Lee的紧靠华盛顿大桥的小镇子里面。不知是因为时差还是兴奋,反正早上6点多一点就醒了,自己出门到外面街道上溜达。街道上整齐清洁安静,各家的私家车乖乖的趴在门口,在大概10米外,看见一只憨态可掬的松鼠一跳一跳的过马路。出于一个从小在中国长大的男孩的本能,我大叫一声冲向松鼠,那只可爱的小东西在愣了大约一秒钟以后,拔腿逃向最近的一颗大树。事后表哥以一个老美国的身份狠狠的教育了我,一是我的少见多怪和愚昧,二是这样做让警察看见了可能会让我吃官司。以后的经历越来越让我感觉到什么是真正的自然保护,以及动物和人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在美国,即使是在纽约这种大都市中,比如在曼哈顿的闹市区,松鼠和鸽子也是随处可见,有胆子大一点的甚至敢从小朋友手里叼吃的。不一样就是不一样啊,惭愧惭愧。
  
  美国人早上很喜欢喝咖啡,表嫂起来以后也为我们煮了一壶。和国内不同的是,她先拿出一些整个的咖啡豆,然后用机器打碎,再放入咖啡机里面。咖啡机是电的,用电把水烧开后把水蒸气喷过打碎的咖啡豆,做成咖啡。国内好像都是喝速溶的,为什么要这么费劲的做呢?喝过真正咖啡豆煮的咖啡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咖啡,那种醇香和清爽是任何速溶产品所不具有的。从那以后,本人视任何速溶咖啡为垃圾。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5 17:25

  Sorry,上一天出了 一个错误,纽约州首府是Albany
  
  Day 3 新手初试找零工
   美国的秋季学期一般是8月底开学,有的学校也可能是9月初,而我是6月中旬到的纽约,这也就给我留下了2个月的时间去先熟悉一下环境。熟悉一个城市有很多种方法,比如观光一下游览点、名胜古迹,到各种商店购购物,或者去去博物馆等等。对我来说,这些事情今后有的是机会去做,目前第一重要的是:抓经济。
   对于那些拿到全额奖学金的同学来说,刚到美国的留学生活可能充满了浪漫。但对于一个像我一样的自费生,首先面临的是学费、生活费。在留学之前,从学校提供的信息上知道,每个学期的学费是2700美金,书本费大概200美金;表哥告诉我生活费大概包括住房300美金,吃饭200美金,交通100美金,其它50美金。也就是说,虽然我从国内带了大概3000美金,在交完第一学期学费后连一个月都支持不了,所以当务之急是赚钱。因为是留学生,那么赚钱的方法也基本只有一种:打黑工。
   所谓打黑工就是非法打工,后来很多人问过我,难道不能合法打工吗?这个问题讨论起来有点复杂,但简单的说,作为一个在美国的外国留学生,美国法律规定你每周最多只能打20个小时的工,而且是在校内。听起来也不错,但实际情况是,首先校内的工作机会很少,基本排不上;再一个就是校内的工作都是什么咖啡厅收银员、图书整理员等等,没什么技术含量,每小时工资也非常低,在我那个年代好像是每小时四块半,而且还要上税。要想多挣钱,就只能打黑工了。只要你的体力受的了,每周打多长时间都行,只要不被移民局抓到就行。一旦被抓到,惩罚是极为严厉的。
   对于一个新手来说,打黑工的种类也只有那么几种,虽然技术含量也不高,但起码好找工作,时间没有限制,每小时工资也高一些。最普通的黑工就是打餐馆,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刷盘子。但我们后面会介绍,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打餐馆也是很有讲究的,有很多工种,而且多数情况下不是刷盘子。除了餐馆,还可以打洗衣店,衣厂,或者到一些商店打杂。只要肯吃苦,在纽约这样的大城市找到这样的工作还是很容易的,而且维持基本生活不成问题。
  第一次尝试找工是从曼哈顿开始的,历时4个小时。出发前,我特意换了一身干干净净、体体面面的衣服,谁知道却得来表哥的一顿挖苦:“你穿那么整齐谁敢用你啊,又不是让你当老板!”。以后的经历逐渐使我明白,美国的穿衣习惯完全和我们的习惯是两码事,主要是以干净、舒适为主,即使是面试的时候,也要合乎你所申请的工作岗位,不能什么都来西服。听我在硅谷当程序员的老哥讲过一个笑话,说他们那里的面试,一看你穿什么就知道你是在硅谷干过还是刚从外州来。外州来的一般是西服革履,而在本地待过一段时间的人一般都入乡随俗,大裤衩子加T恤凉鞋就走进来面试了。
  言归正传,回过头来说找工作。纽约城大概有成千上万家中餐馆,分布于各区各条街道。大的能容纳几百人,开大型宴会;小的就十几平米的一个外卖店。所谓外卖店,就是专门做好快餐然后派人送给客人的小餐馆,这种小外卖店一般都在写字楼附近,专门做写字楼的午餐生意。表哥的住处和曼哈顿一河之隔,所以我们首先从曼哈顿找起。找工的过程很简单,顺着马路,碰到一家问一家,问人家要不要用人。第一天的战果很惨,问了大概二、三十家,没一家愿意要我。总结一下,多数餐馆都是问两个问题,第一个,你来多长时间了?第二个,会不会说粤语/福建话/上海话?本人对南方各种方言一窍不通,刚到美国不超过72小时,自然成了理所当然拒绝的对象(我们会在后面详细说明原因)。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5 17:30

  Day 4 我的学校,Queens College
  第一次在街上找工作以彻底的失败而收场。我们大概走了几十条街道,问了几十个中餐馆,都因为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而惨遭拒绝。现在想想,人家可能从第一眼看见我就不想用我,因为刚到美国,满眼都是好奇,一看就不是能吃苦的样子。后来,当我变成一个纽约客以后,也从很多后来者眼中和脸上看到当初的我,那是一种非常难形容的表情和气质,暂且把它叫非常“大陆”吧。
  既然是来念书的,当然要去学校看看了。次日一早,我们从新泽西出发,前往学校。我的学校的全称是Queens College of City University of New York,译成中文的话,叫纽约城市大学皇后学院,坐落于纽约的皇后区(Queens)。纽约城市大学简称CUNY,由十几个学院组成。不象其它的大学有一个或几个集中的校园,CUNY的十几个学院遍布纽约的各个区,而Queens College是这些学院中校园最大的。后来才知道,CUNY中有几个学院根本没有校园,例如Hunter College,出了教学楼就是纽约的大街了(好像也蛮拽的哦)。
  从新泽西到皇后区有几条路可以走,为了让我开开眼,表哥特意选了穿过曼哈顿的一条路,一路经过第六大道、第五大道、时代广场(Times Square)等地。
  时代广场是由百老汇街与第七大道切割出来的三角形畸零地,这是纽约剧院最密集的区域, 1920 年开始时代广场五光十色的年代,现在从 44 街至 51 街约有30 间主要的剧院,时代广场的名称是因为美国举足轻重的纽约时报 (New York Times) 而命名,之前,这里称为长亩广场 (Longacre Square) ,是马商、铁匠、马厩的集散地,当然不乏鸡鸣狗盗之辈横行, 20 世纪初,在歌舞剧盛行的带动下,百老汇一时冠盖云集。
  出国前就听说过时代广场,主要是知道每年新年,有很多人聚集于此,等着那个巨大的灯球落下来,一起喊“十、九、八、….、三、二、一”,当灯球落到底的时候,标志着新的一年的开始。这个场景从电视里面看很激动人心,后来也曾动过亲临现场的念头,但当知道要在下午就到那里在凛冽的寒风里面等10个小时左右(否则根本挤不进去),而且基本找不到上厕所的地方,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以后又多次在电视里面看到时代广场迎新年的场面,心里只是充满了对那些在现场的家伙们的敬佩。
  我第一次经过时代广场是在白天,说实话,远没有我想向中那么宏伟气派,面积也比我们的天安门广场差远了(简直就不是一个数量级),但那份车水马龙和喧嚣,却依然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以后每次在电影里或电视里看到时代广场,心中都会涌出一种莫明其妙的激动。
  曼哈顿是一个基本南北方向的狭长的岛子,南北方向长,东西方向短。东侧与皇后区一水相隔(这一水叫东河,East River),西边和新泽西隔哈德逊河相望,东南方向是斯塔腾岛,而那个由法国人送给纽约的巨大雕像-自由女神像,则位于曼哈顿的西南。
  曼哈顿的马路可以用横平竖直来形容,南北方向长的街道叫大道(Avenue),从东侧的第一大道一直到西边的第十二大道,其中最著名的有第五、第六大道;东西方向短的马路叫街(Street),从南边的第一街一直往北排,记得我骑车到过二百九十多街,最大数是多少就没有考证过了,这些街道中最有名的当然就是那个四十二街了。第一街并不是紧靠着岛的最南端,在第一街和曼哈顿最南头之间,还有一些街道,这部分街道的走向不完全是正东正西,那两座被拉登同志一头撞塌的大楼 - 世贸中心,就在这部分街道里面鹤立鸡群。
  穿过曼哈顿往东就来到了皇后区(Queens),我的Queens College就位于一个叫Flushing的地方,中文叫法拉盛,是纽约几个著名的华人聚居地之一。Queens College是1937年建的,我知道这点是因为1997年是她的建校六十周年,学校搞了很多活动,校园里面挂了很多彩旗,当我第一次知道这个时间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心中涌过一道感慨:“当年我们用汉阳造、红缨枪和大刀打日本的时候,人家竟然在这里安安静静的搞高等教育。什么是差距,这就是差距啊。”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5 17:31

  Day 5 移民局,社会安全局
  对于美国政府,世界人民有着各种不同的评论。对于生活在美国的人来说(包括外国人),美国政府的各个部门给你的基本感觉就是,这是一个给你提供帮助的地方。作为一个留学生,我在美国接触过不同的政府部门,例如警察局、交通局、市政府、以及社会安全局等等,每个地方的办事人员都很有礼貌,非常和蔼可亲,耐心细致地尽其所能解决问题。但只有一个地方例外,那就是移民局。
  美国的移民局是一个让外国人爱恨交加的地方。说它可爱是因为外国人出入境、转身份、办绿卡都离不开这里,说它可恨是因为这个衙门太牛了,拿谁都不当人,看你稍微不顺眼就给脸子看,给你找点错就能耽误你一辈子。
  因为我入境的时候没把学校发的I-20带在身上,所以拿到的是暂时的I-94卡,必须在入境后2周内换到长期的。这个事情耽误不得,所以落地以后刚一安顿下来接着就是跑这件事。
  纽约的移民局在曼哈顿,具体地址忘了,记得是在下城。那天起了个大早,带齐证件坐地铁来到移民局。本来以为自己6点多钟来(移民局8点开始办公),应该是排在前面了,谁知道到了地方一看,一条队伍已经在移民局前面的广场上绕了几个圈,队尾已经排到了旁边的街道里面。就这样一路排下来,直到11点才进到楼里面,在楼里又等了半个小时左右才排到窗口前,人家一看我的情况,说这个窗口不办这个事,要上楼上的一个办公室。楼上还不错,不用排队,人家看了看我的I-94,问明了情况,加盖一个章就完事。当时这个气呀,排了5个小时就为这个章,后来遇到听到的多了,才觉得那天运气还不错,起码章是盖上了。要是运气不好,人家找个理由不给盖就麻烦大了。
  换了I-94以后,下一件事就是申请社会安全号。美国的社会安全号就象我们的身份证号码,只不过作用更大。社会安全号是一人一号,这个号码在美国跟着你走一辈子。有了这个号码,才能开银行账户、申请信用卡、申请驾照。通过这个号码,一个人的所有信息都可以被查到,例如贷款信息、工作历史、上学历史、犯罪记录等等。和国内不同的是,美国人视社会安全号为隐私,社会安全卡一般都收在保险的地方,号码也不告诉别人。
  因为开始是住在新泽西的表哥家,所以就近在新泽西的一个社会安全号办公室申请的。印象里是一所大的平房,没人排队。进去以后说明了来意,递交相应的证件,人家态度很好的帮你复印,过了几周社会安全卡(其实就是一张小纸片,印着社会安全号)就寄过来了。后来陪朋友去过纽约办社会安全号的地方,人山人海,一等就是半天。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5 17:31

  Day 6 第一次购物
  以前学英语的时候就接触到Big Shopping这个词,从字面就很好理解意思-大大的买。不知是平时没有时间购物还是喜欢一次买很多东西,美国人好像对Big Shopping情有独钟。有时候看着美国人的一个家庭购物简直有种恐怖的感觉,一家人推几辆大个的购物车(Shopping Cart)在超市里面转,吃的用的一率大包装的,一次买够一周甚至二周的日常用品。我认为,这种购物方式会从某种程度上刺激SUV(多功能越野车)和Mini Van(7人坐的面包车)一类中大型车的销售,因为我后来的小车是无论如何也塞不进那么多东西的。
  我在美国的第一次购物是在新泽西的一家普通大型超市,名字早就忘记了,只记得灯火通明,门口一个超大的停车场(Parking Lot),当然是免费的(看看国内那些收费的,觉得中国的消费者简直太老实、太好蒙了。)。
  进了Super Market,第一感觉就是昏。也许是本人见识少,反正那个时候是看什么都新鲜。再加上美国人的面子工程极好,有包装的搞的花花绿绿,没包装的水果个个干干净净,鲜艳欲滴,蔬菜柜台上面有喷水雾的喷头,定时喷水,让每一个菜叶都水灵灵的。总之,让人一看见就喜欢(现在我们国内好像也没到这个水平)。让我最开眼的还是蔬菜水果的柜台,从来没见过,也没想到蔬菜水果能被种的这么大。柿子椒比我的拳头还要大2圈,而且有红的、绿的、黄的多种颜色;芹菜比我的两根手指合起来还粗;当然还有许许多多不知道名字,也从未见过的。后来住的久了,才了解最绝的是这些蔬菜中绝大部分都是生吃的,而且口感、味道极佳,营养也好,难怪人家老美一个个都精精神神、人高马大的。说道生吃蔬菜,就免不了提到酱料。美国蔬菜蘸着吃的酱料林林总总能有几十种,什么酸的、甜的、苦的、辣的、涩的,大概我能想出来的口味人家都有,最受欢迎的应该还是千岛酱(Thousand Island),甜酸口味,我的最爱。一直到现在,我还在想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是否和我们的千岛湖有什么联系。
  既然是购物,就涉及到价格。美国人的价格很少有整数结尾的,通常都是有整有零,以九毛九结尾。比如,橙子不写2元一斤,偏来个1.99元。据说这样是让顾客感觉东西便宜。不知其他人是否认同,反正对我没什么作用,每次都算个整数。而且刚开始我还有个毛病,什么都换算成人民币,然后和国内的价格比(后来回国时候又犯了这个毛病,看见什么价格都换算成美金,然后比回去,结果是吃早点的时候每次都觉得人家好像白给我一样)。
  第一次购物我的唯一收获就是一张地图和一把零钱。那张地图是我一直到现在见过的质量最好,信息最全、最正确的地图,里面标明了皇后区(Queens)每一条大街小巷的名称。在那以后的4年中,凭借这张地图,在皇后区从来没有迷过路。买地图找回来的零钱也让我把玩了一阵。美元里面,纸币常见的有一元、五元、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几种,二元的很少见(碰巧我收集到了一张,至今珍藏);硬币常见的有一分、五分、十分、二十五分几种,其中二十五分的叫Quarter,是最常用的,一般用来打电话、存车等等,硬币中还有五十分和一块的,也非常少见。好像从2000年开始,美国开始发行一套新的Quarter,一共50枚一套,每一枚上面写着一个州的名字和一种特产,比如佐治亚州的那枚上面就写着Georgia,图案是桃子,因为Georgia是Peach State,本人目前收集了30多枚,其他的还在收集中。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5 17:33

  Day 7 找到第一份工作
  在千禧年之后的日子里,互联网似乎统治了一切,不管你需要哪方面的信息,只要Google一下,Yahoo一下,或者百度一下,什么全有了。但在上世纪末,即使是在信息发达的美国,要找工作也主要是从报纸上。
  纽约有很多地方报纸,中文报纸里面最出名的是“世界日报”,当时的售价是50美分一份。每天的报纸大概有几十版,厚厚的一大摞。除了新闻以外,绝大部分是广告。而且广告数量之多,范围之广,分类之详细,在当时的中国是难以想象的。
  纽约买报纸可以从自动售报机里面,或者从报刊亭买,其中报刊亭最有特色。说是报刊亭,其实更象个杂货铺,饮料、香烟、报纸、杂志、Zippo火机、糖果巧克力、彩票等等,包罗万象。而且种类极为丰富。就拿香烟来说,过去光知道万宝路有红的、白的,到纽约以后才知道还有灰的、绿的,骆驼烟也有好几种颜色。唯一奇怪的是,当年在国内风靡一时的希尔顿烟,在美国就一直没看见过。
  以我当年的经济实力,好像买报纸找工作都得隔天买,每每想到一个美金就是八个人民币,就觉得买什么都贵。但工作还是要找的啊,而且具介绍,“世界日报”对华人来说还是一个不错的资源。报纸让专门有找工作的广告的版面,通常有三、四版之多,分成餐馆、衣厂、洗衣店、打杂、司机等等栏目。刚到纽约,什么经验都没有,也只能从餐馆入手了。当年的运气还是相当不错的,第一次买了报纸,打了几个电话就有一个餐馆让过去看看。这回有点经验了,特意穿了一身干净朴实的衣服,让人家觉得咱是个干活的。
  第一份工作有个非常奇怪的名字,叫“Bus boy”。这么多年了,我一直用这个词来考察很多人的英语程度,其实不应该说是英国程度,而应该说是考察一个人有没有在美国的中、大型餐馆里面打过工。
  现在告诉我,当你读到这个词的时候,你的第一理解是什么呢?是不是认为是公共汽车上的某个工作,比如买买票什么的?不卖官司了,告诉你吧,Bus boy 就是餐馆里面Waiter(服务生)的助手,帮助客人倒倒水,换个菜碟,拿个餐巾纸,收拾残羹剩饭什么的。好了,现在你也可以去考别人了。
  现在要发挥一下了(毕竟是这辈子第一个工作面试吗,所以来个文采飞扬的,飞不好大家不许起哄啊):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慵懒夏日,因为我的时差还没有全部倒过来,所以有点慵懒;具体说应该是一个周四,因为第二天就上班了;记忆里气温应该不是很高,湿度也不是很大,因为我好像没怎么出汗;好像那天我的心情也不错(废话,刚到美国都好),因为我一路都是唱着歌去的(不知为什么,一写到这里,脑子里浮现出“瓦耳特保卫萨拉热窝”里面皮劳特对季斯说的一句话:“你们可以一路唱着歌去解放区”)。经过查阅我花钱买的地图,发现面试地点是在曼哈顿的下城,也就是曼哈顿南边靠近岛尖的地方。从我Queens住的地方到到面试的地方距离大约是30厘米,没错,千真万确是30厘米,地图上的距离;实际物理距离大概30公里,以我当年骑车的速度大约是一个小时的路程。
  
  
  那家餐馆的名字早就忘记了,但记得是在曼哈顿下城(南面靠近岛尖的部分)第一街以下,应该离世贸中心不算太远的地方。餐馆的规模不算太大,应该也就是能放三十张两人进餐的桌子吧,在一个街道的拐角,餐馆的特色是里面有很多2米多高的绿色植物,把桌子隔开,让人有一种在花园里面用餐的感觉。提供的食物好像很一般,不过是辣一点的鸡肉、猪肉、牛肉等等,但餐馆的宣传词用的很到位,是“Spicy Food, Spicy Music, Spicy Girl”。Spicy是辣的意思,所以翻译过来就是:吃的辣,音乐辣,妞也辣。够味道吧。以后也在其他餐馆工作过或者吃过饭,发现成功的餐馆其实没什么大秘密,除了服务好、东西不要太难吃以外,就是要在什么地方显示出你的不同,不管是菜谱、摆设、还是音乐什么的,只要有特色就不怕没人来。近几年好像国内的很多人也渐渐悟出这个道理,许多什么解放区餐馆、文革餐馆、绿色餐馆也都开张,并且生意兴隆了。所以,我总结一句话,要想在某方面成功,你就必须显示出Difference。看看时下最热的电影明星不也证明了这点吗,要不美死,要不丑死,反正不在中间呆着。
  言归正传,餐馆坐落在一条并不热闹的街角,因为是上午,所以显得很冷清,几个waiter在门口的桌子上一边闲聊一边折叠着餐巾。我走进去,操着一口地道的中国英语向人家解释我是来面试的。老外们的听力还不错(居然听懂了),把我领到餐馆的经理面前。经理是一个白人,很高很壮,好像是叫Peter什么的,看了看我,就直接把工作性质描述了一遍。工作时间是每周五、周六下午3:30一直到半夜1点左右;主要内容是帮助Waiter们照顾客户,其它的还要干些杂活;报酬是底薪30美金,外加Waiter们小费百分之五的提成。然后就问我干不干,如果干的话从明天开始。
  还用问干不干吗?初来乍到,没有经验,语言不通,能找到活就相当不错了,在表示了一番自己一定把本职工作干好的决心后(全都是英文啊),我和Peter友好的握手道别,并约定第二天见。明天,明天我就要在美国开工挣钱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5 17:33

  Day 8 Bus Boy是怎么练成的?
   早就忘了第一次挣人民币时候的感觉了。但第一次挣到美金,靠自己的劳动挣到货真价实,绿花花的美金的时候,感觉从肉体到灵魂都被那张神奇的纸温暖了。我的第一张美金就是做Bus boy赚来的。
  面试的第二天,为了显示我是一个多么优秀的员工,我比规定的时间早到了半个小时。似乎Peter也没想到我能到这么早,因为我向他要任务的时候,他还是稍微的愣了一会儿神,然后拿给我一罐能喷的东西和一个类似雨刮器的玩意儿,分配了我的第一项任务,擦窗户。
  餐馆只有2面临街,就一层,每面大概4个大玻璃窗。擦窗户对任何一个我那个年代的人来说应该都不陌生。从小学到中学,教室卫生就包括这一项。但如果用美国式的方法来干,擦窗户就成了一件轻松的,有技术含量的工作了。我所需要做的就是拿着那罐喷雾剂样的东西,照着脏窗户玻璃一顿狂喷,喷出的溶剂会溶解所有的脏东西,然后用雨挂器把脏水刮下来,玻璃就红星闪闪,放光芒了。在经过20分钟苦干后,我的第一项工作顺利完成,而我的速度也让Peter赞叹不已。
  擦窗户只是热身活动,3点以后才来真格的。第一项正经事就是切香蕉,确切的说应该是切芭蕉。这家餐馆有一种非常好吃的小吃,或者叫甜点,是用芭蕉做的。在后来的日子里,我多次仿照着做(咱们中国人什么都能仿出来,自豪中。),招待了很多朋友,每次都博得满堂喝彩,但我从来都没有透露过那神秘的烹饪方法,并把这个方法列入传子不传婿之列。制作这种小吃的第一道工序就是要把芭蕉剥皮,然后斜着切成5-7毫米左右的片,而我,就是这第一道工序的操作者。
  芭蕉都是放在地下室里面成箱装的。我每次需要切大概3箱左右。读到这里,有些人的脑海中可能会出现这样一个场面:在异国他乡一个昏暗的地下室里面,大大小小的小强不时爬过;一个英俊但有些消瘦的年轻中国学生,带着悲愤而又坚毅的神情,眼中充满对未来的美好憧憬和向往,冲着一堆芭蕉挥舞着一把明亮的餐刀。刀锋划过,芭蕉片象雪花一样从手中飘落,芭蕉皮不时飞向墙角,挂动着风声。
  您的想象有一部分是对的,地下室是昏暗的,年轻的中国学生是英俊的,但他的神情不是悲愤的,岂止不悲愤,应该说是愉快的,而那天让他愉快的秘密,就在芭蕉里面。
  众所周知,我们中国历史悠久,物产丰富,香蕉就是我国广大劳动人民经常食用的水果之一。但上个世纪我们吃的香蕉一般都比较小,最多一乍多长,有时候有一种叫巴拿马大香蕉的,又黄又大,但不多见。而我第一次见到那种大个的芭蕉的时候,一下就把他老人家当香蕉了。成熟的芭蕉大概有两乍多长,粗粗的,金黄金黄,里面的肉也是白里透黄。当年咱一个穷学生,哪见过这个啊,让咱削咱就削吧,但削着削着就起了坏心了:这么大的香蕉,味道一定不错吧?
  行了,剩下的事不用说了,大家也都知道了。最后的结论是,芭蕉的肉不是象香蕉一样特别好吃的,也不甜。只有经过那种烹饪后,才能变成佳肴。
  削完芭蕉、摆好桌椅刀叉就4点多了,离真正忙起来的时候还有段时间,这个时候一般用来吃饭。要说这家餐馆最让我满意,除了美金可以就是它的伙食了。首先是吃饭的环境好,一个大堂干干净净,旁边绿树环绕,还有点背景音乐;其次是饮料好,除了含有酒精的饮料外,各种果汁、饮料随便喝,刚开始的时候不好意思要高级的果汁,只要可乐,现在想想简直是犯罪;再就是伙食好,除了鱼以外随便吃,我最中意的有5、6道菜,饭后还可以来杯咖啡(不是速溶的啊)。在那以后的几个月中,每个周五、周六都成了我的聚餐日,通常我会从聚餐日的头一天就开始做准备,已保证在聚餐日能发挥最大的战斗力,最强的一次是光顾低头吃,吃了几个盘子的饭菜,喝了一大瓶果汁,吃完后发现自己站不起来了,因为肚子太涨了。多年以后回头看看,我告诉我自己鲁迅先生是对的:“我再也没吃过那么好的饭,喝过那么可口的果汁”(篡改自鲁迅全集之“社戏”,最后一句)。
  吃了人家的,当然就要给东家干活。Bus boy这个职位就象个消防员,哪里有情况就冲向哪里:客人刚坐下要给倒冰水(几个人就要倒几杯),喝完了要给补上,上菜了要给拿餐巾纸,每过一会儿要换盘子,吃完的菜盘要马上撤下,有打包带走的要帮忙打包,客人结完帐要马上收拾干净,等待下一次冲锋的到来。那么下一次冲锋通常多长时间到呢?如果你是问晚7点到12点这段的话,答案是“立即”,因为很多客人已经在吧台前排大队等半天了。如果你问我一个人要照顾多少张桌子呢?让我想想,记得餐馆用的是那种2人对坐的小桌子,开Party就拼成大的,我一个人大概负责40张左右,这就是我的劳动强度。为了把我的劳动强度量化,再举个例子。刚出国时候带了一双高级旅游鞋,在国内穿了2个月,结果连鞋底最细的花纹都没磨掉。打Bus boy时候也穿这双鞋(因为舒服吗),一个月,确切的说是8天(因为只有周五、周六打),把鞋底磨穿了。
  “北京人在纽约”里面的王启明好像很辛苦,拍这个电视剧的那家餐馆我后来也打过工(详见day M),但王先生好像还有个阿春隔三差五的暗地里关照一下,我可是一个人在战斗。
  有付出就有收获,第一天的收获是43块(也好像是45块),美金!相当于当时国内一般人多半个月的工资。打完工,接过钱,我是唱着歌回家的。
  伟大的历史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劳动创造了人”。我可以保证,这是一条真理,一条千千万万年以后都还是真理的真理。劳动万岁!!!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5 17:35

今天先转到这,明天继续
作者: tianya    时间: 2010-5-5 17:37

写的不错,呵呵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3

回复 10# tianya


    补充来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3

  Day 9窦大哥
   这应该是一个充满回忆、友谊、感激的悲伤题目。
  去年某一天,接到表嫂电话,问我还记不记得窦大哥?当然记得了,而且很清晰,因为刚到美国的时候多蒙他的照顾。然后表嫂就告诉我一个不幸的消息,窦大哥去逝了,确切的说,是出车祸去逝了,和他的小女儿一起,身后留下他太太和一个儿子。
  窦大哥比我大个7、8岁,要说长相,那是相当的精神。为什么说相当精神呢?如果读者是30多岁的人,可以想象窦大哥就是老一辈著名电影演员王心刚的翻版;如果你不知道王心刚,那不要紧,如果你在街上看见窦大哥,你会马上让他给你签个名,因为你把他当成濮存昕了。知道我的窦大哥有多精神了吧。
  我和窦大哥的相识多亏表哥,因为他和我表哥在国内大学是同学,都是学医的。他比我早到美国一个多月,是以访问学者的身份(J签证)去的,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一个医学实验室做研究工作。窦大哥在皇后区一个叫Jackson Hights的地方租了一个阁楼,好像是二百二十多美元一个月,有个十平米左右,地点离我的学校骑车大概半个小时。我到纽约以后也需要找个地方住下,大家都想省钱,所以表哥就把我托付给他,跟他Share他的小阁楼了。
  窦大哥本身心肠就好,又加上我是有“背景”的,所以对我的照顾可谓是无微不至,帮我搬行李、搭床、摆桌子,总之,就象一个真正的老大哥。我和窦大哥一起住了1年多,其中搬过一次家,搞了一个从最上面到最下面的乾坤大挪移,从阁楼搬到地下室了。后来窦大嫂和窦公子(当年3岁左右,叫窦豆)从国内来了,我才自己搬出去租房了。
  窦大哥有很多和我有关的故事,讲几个最有意思的吧。首先说骑车,我当初是真正的一穷二白,什么收入都没有,所以打工上学统统骑车。窦大哥每个月都有一千多一点的收入(他给我看过他的Pay check,当时那个羡慕啊。),所以上班坐地铁。那时候地铁还比较便宜,每次一块二毛五,他就向我建议也改地铁,免得每天沐风浴雨的潇洒,来回不就二块半吗。于是我就给他上了一堂数学课,以我当时的第一份工作算,骑车和地铁每月的差距是二十块,大银子啊。我这么一算不要紧,人家也开始算了,每天2块5,一个月就五、六十块呀,更是大银子了。于是窦大哥马上花二十块钱买了辆二手车,是自行车啊,开始了我们共同的省钱路程。
  某日傍晚,接到窦大哥一个电话,声音微弱的告诉我,他在曼哈顿被车撞了。天啊,怎么可能?赶紧问他伤势如何,情况要不要紧。后来知道了事情的经过:那天他在曼哈顿的汽车道上骑车(美国就没见过自行车道),一辆急转弯的汽车把他不轻不重的顶了出去,说是不轻不重,是因为他当时爬起来,有个大概的意识,撞他的车也没跑,当时就报警了,然后就是老一套,警车和救护车马上来到,把他抬到担架上固定好,这当口他就昏过去了,等醒过来已经躺在医院里面了。说到这里咱得夸夸人家的警车和救护车,在美国见过几次车祸,每次警车和救护车都是马上就到,就好像一直等在街角似的,如果是汽车相撞,救火车也跟着来,用得上用不上,来了再看。后来分析分析,这个速度应该取决于2点,一是人家的反映速度快,接到报警就能马上跑出来(拿着纳税人的钱,纳税人出事了能不赶紧来看看?);二是人家那个警笛管事,马路上的车听见远远的就让。就这第二点,每次想起来都感慨半天。国内的警车、救护车,还有牌照前面是红字打头的车也拉警笛,怎么很少有人让呢?是咱们不知道人家有急事吗?还是我们的道德水准差了点?好像都不是,好像是那些警笛响的有问题,是吧?
  话扯远了,回来说窦大哥的车祸。话说窦大哥从医院里面醒过来,旁边有黑的、白的洋护士伺候着,一会儿来了一位西装笔挺的年轻人,猜猜是谁?您要猜是我就显眼了啊,是个律师。拿着几张纸让窦大哥签。大意我们知道您被车撞了,表示万分的同情和慰问。同时也告诉您,您发财了,您这个官司我们接了,会代表您向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只要您在这张委托书上签个字,就没您什么事了,回去净等着拿钱吧。窦大哥当时初来乍到,一听有这个好事当时就签了。这个故事的结局是,几个月后,窦大哥拿到了一万多块的赔偿。感慨啊,不是感慨那一万多块啊。
  在头几个月中,我和窦大哥是搭伙的,具体办法是,一起做,一起吃,买了东西的收据写上自己的名字放在一个盒子里面,等月底时候一起算帐。窦大哥是有稳定收入的,当然想吃点新鲜的,可又知道我手头紧,所以买什么都和我商量。记忆最深刻的是有一次我们一起去超市买副食。中国人做菜吗,葱姜蒜总是要的,窦大哥拿起一把小葱(十几根)一看,九毛九,不错;我把价格一乘八,妈呀,天价啊,再看看吧。看到不错的鱼,一块九毛九一磅,一乘以八,什么鱼能值这么多钱啊,这不抢劫吗?窦大哥无奈了,干脆采购归我管吧。所以第一个月我们吃的大概是这些东西:一块九毛九十磅的土豆,九毛九一磅的肘子,三毛九一盒的鸡蛋(12个),外加一些处理的青菜,便宜的大米。一番折腾下来,窦大哥居然也逐渐适应了,号称在国内从来不吃肥肉的他也能和我比着吃炖肘子。月底一算帐,我们两个都乐了,2个人一个月一共花了八十多块,奇迹啊。
  窦大哥有句名言,看什么地方的卫生条件好不好,关键是看卫生间。本着这个原则,不管我们俩一起住阁楼还是地下室,我们的卫生间一直都是一尘不染的。我也乐得个坐享其成,谁让他大呢,又是卫生工作者吗。
  在我心里,窦大哥如同亲大哥一样,他帮助我渡过了刚到纽约时候最艰苦、最无所适从、最寂寞的阶段。套句报纸上的话说,他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好人。每次想起窦大哥,心中都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我曾经找了很久,使用了诸如亲切、怀念、温馨等等字眼,但始终不能贴切的形容这种感觉。直到有一天望着窗外发呆,几乎达到物我两忘境地的时候,悠悠然从心里漾出一首诗:君住长江头,我住长江尾,思君念君不见君,共饮一江水。我知道了,窦大哥并未离我远去,在某个时间和空间的组合中,我们依然能感受到彼此的存在。愿窦大哥和他的女儿在天堂快快乐乐,请窦大哥保佑嫂子和窦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3

  Day 10学校报到和分级测试
  在学校报到的时候才搞清楚自己的姓和名。到学校的注册办公室去报到,接待我的是一个40岁左右的白阿姨。我去的时候阿姨正在接待另一个学生,那时候还没有那么强的排队概念,直接就站到桌子前面。人家看出我是来办手续的,让我等等,对我说:“Please wait 1 minute please.”(请等一分钟),听是听懂了,当时就佩服了,瞧瞧人家老美的时间观念,时间都是按分钟来计算的。咱不能丢人啊,也要学学人家;于是退后,开始掐表,一分钟后趋前,那意思是:“一分钟到了,俺准时回来了。”人家好像没完事呢,于是又是一个“1 more minute please.”,有点蒙了,不是讲究时间的准确的吗,怎么不准了。后来才知道,是我无知了,想什么一分钟、一秒钟、一会儿等等,都是一会儿的意思。好不容易轮到我了,报出自己的姓和名,人家在计算机里面一查,居然没有这个人。不能啊,录取通知和I-20都发了,怎么会没有呢?又查了一遍,还是没有。阿姨有点着急了,说干脆你把录取通知书拿来看看吧。看完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人家说你到底姓什么啊?原来报名表上填写姓名是按洋人的习惯,First Name(名)在前,Last Name(姓)在后,偏偏咱那个时候对First Name和Last Name分不太清,想当然的就按老祖宗留下的习惯,先姓后名了。还不错,现在终于搞清楚了而且在学校的系统里面更正了。
  按照学校的规定,不管你来的时候分数如何,语言水平如何,一律要参加一个分级考试,来最后确定你的程度,过不了这个考试就需要先修一些基础课来提高你某方面的差距;当然同时你也可以修其它课程,但如果在你修满60个学分的时候还不能通过这个考试的所有科目,你就不能继续修其它课而只能专注于分级考试了。考试就3项内容,数学、阅读、和写作。数学是40道题,能答对24道就过关;阅读是读几段话,然后答几十个问题;写作有点类似于托福考试的写作,给你一个有点争议的题目,比如说“应不应该支持堕胎”,然后发表你的议论。
  考试答案几天以后就出来了,数学对了38道题,发分的老师一脸惊异,对俺敬若天人。只有我自己心中暗问,就这么简单的题,怎么还能错2道呢?
  估计中国学生都能在数学上吹吹牛,太简单了,简单到我们普通的高二学生都能顺利通过,感谢我们扎实的基础教育啊。但英语方面绝对是我的弱项了,阅读勉强通过,写作吗,实打实的说,要我自己判分都不能给及格。
  于是乎,我第一学期的课程里面,理所当然的就有了一门初级的写作课程,而这门课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我们这些不会写的家伙能通过这个该死的写作考试。
  回过头看看,这门初级写作课程也许是除专业课以外对我帮助最大的课程之一,因为老师教的太有特点了。记得老师是个白人女性,犹太人,对人态度很好。从一开始,她就告诉我们,要想通过这个该死的写作考试,必须按照她说的练;而且只要按照她说的做到位,肯定能过。好吧,那就练吧。首先,她告诉我们这个写作不能太长,控制在300字以内,否则我们这帮菜鸟没那么多可说的(到也是);也不能太短,应该在200字以上,否则判卷老师会认为你什么都写不出来。文字上吗,不要用很多华丽的词,只用日常用语,否则看起来很滑稽(也对,如果一个小学生的作文里面总有什么秋水共长天一色,或者银瓶乍破水浆迸什么的,读起来也不是滋味)。基本点说完了,开始动真格的。
  这类考试的题目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题目都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比如“政府应不应该救楼市?”,“北京应不应该实行单双号限行?”等等。这些题目正说反说都可以,反正是写作文,但唯一不能的就是正反都说。偏偏很多中国人喜欢这么干,从正反2个方面论证,怎么都是自己有理。如果你这么写的话,必死无疑。下面就是文章的结构,一共只需要5段,第一段是套话,写个引子,比如“现在社会上关于单双号限行存在很大争议,我认为,单双号限行是本世纪最TMD傻B的一件事”,好了,已经把我的观点表达清楚了(千万不要脚踏两只船啊!!!)。
  第二段分析一下大道理,比如说单双号限行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给大家带来很多不便,等等等等。怎么上纲上线怎么来。
  第三段讲个故事,故事不一定是真的,只要能支持你的论点就行,比如说我们单位一个哥们,自打限行后总迟到,因为车开不了,公共交通又不够,很影响工作和生活等等。这段要声泪具下,写成一段血泪史。
  第四段给搞个统计数字,当然这个统计和数字都可以是编的,人家看的是你的写作,不是考你的生活阅历。比如说限行后纽约时报搞了民意调查,百分之九十的受调查者都认为限行是错误的(剩下那百分之十是傻B),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是弊大于利。这个意念中的统计一定是一个大的机构搞的,这个意念中的数字一定是一边倒的。
  第五段结尾,搞个综上所述,限行是不对的,是有害的,是几个白痴吃错药以后的反常生理反应,所以我是反对的。
  就这么一招,每次上课练,下课练,一学期都练,练了几十个题目,都这个结构,然后呢,考试一次过关。哈哈,得意。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3

  Day 11 我的交通工具
  如果按时间顺序正排序,那么我在纽约的交通工具是:自己的腿,表哥的汽车,公共汽车,地铁,自行车,自己的汽车。关于自己的第一辆车,我会在后面详细介绍,并且把自己买二手车的经验写成“美国买二手车一月谈”(http://toughguydh.blog.sohu.com/)。那么今天先介绍其它几种。
  表哥的汽车是一辆福特的小车,好像是Escort,手排档,相当省油,因为保养好的关系,一直没什么故障。就是这辆车从机场接的我,并第一次带我去曼哈顿,第一次带我去学校,第一次见窦大哥。在这辆车前,表哥开的是一辆很破的二手车,在我出国前一年因为经常出故障送旧车场了,简单的说,就是扔了,然后买的这辆新车。当我们在国内听到这个消息时都惊呆了(那时候我们的自行车刚普及,有钱的来个摩托也就很牛了),天啊,扔了一辆汽车啊。然后纷纷口诛笔伐(尤其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们),旧车也是车啊,怎么能扔呢?不能修修吗?等我有了自己的汽车后,才知道当初的我有多么幼稚。在美国,修车通常都不便宜,如果经常修一辆车,估计很快修车的钱就能买辆新车了。所以,车旧到一定程度,干脆处理了。
  表哥的车被人偷过一次,当然不是全部,是被偷了一个轮子。在纽约,有几个偷车的几个比较著名的区,例如Jackson Hights, Flushing等等。据说那些偷车贼的技术极为高超,能在1分钟内搞定一辆车的警报器,并把车开走。最牛的是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说有一家人有2辆车,都停在自己家的车道上,车道是个死胡同,两边都是墙。为了保险起见,这家人把新车停在里面,旧车停在外面,挡着新车。有一天早晨起来,发现旧车还在原地,新车不翼而飞了。原来是偷车贼想偷新车,于是先把旧车拖出来,然后偷走新车,最后再把旧车拖回原地。没想到还有服务态度这么好的偷车的,牛啊。
  整个在美国期间,只坐过不超过5次公共汽车,都是在纽约。之所以坐的次数少,是因为没钱的时候光骑车了,刚有点钱以后就一步到位,直接改汽车了。虽然坐的次数少,但对纽约的公共汽车还是印象颇深的。和我们的BUS比较起来(比如说北京的),首先是人家的车好,在我开始看见的上个世纪末就已经一水儿的空调大巴了,而且是那种比较豪华的。其次是人家的车有准,几点几分到那个站,基本没什么大出入,所以你只要记住时间表,提起个几分钟去就行了,不用傻傻的很早到,然后一直等着。车好,时间有普,更重要的是人家的服务态度,别管司机是什么肤色,一个个都彬彬有礼,该等的等,该停的停,也没见过象茨叨三孙子似的茨叨过乘客。这些年总在中央台看见一个公益广告,好像是濮存昕演的,大概是宣传文明礼貌,其中有一小段就是宣传一个公交司机等一个老年人。在我看来,这种事情应该是常识啊,想想如果是你开车,你会不等你妈妈吗?或者让你爸爸很跑几步赶你的车?不会吧。我们的老祖宗就说过吗,“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可怎么纽约的司机不用宣传也懂,我们的司机宣传了好像也没用呢?我真的有点糊涂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4

  最后一点关于BUS的是,不管什么天气,有多少人等车,大家都规规矩矩的排队,不像某些地方,轰轰烈烈的搞个什么排队日,来一大帮志愿者帮忙管教着,然后第二天大家照样你推我搡。办什么事有前有后,大家排队挨个来应该是一种常识,为什么纽约人民懂,有些地方的人民就不懂呢?我又糊涂了。
  纽约最方便的公共交通工具应该是地铁了。关于地铁,要写的地方太多了,所以我们放在后面单独的一天里面,还是先聊聊我的交通工具吧,自行车。
  我一直认为自行车就是一种交通工具,从小到大都是这么认为的。但有些人不这么认为,比如说美国人。自行车在美国是什么呢?是一种健身工具,或者是一种体育比赛用品,反正不是交通工具。这也许就是我在美国一直没有发现自行车道的原因。
  我的第一辆自行车是表哥给的,拿过来自己拾掇拾掇也就能用了。后来因为带被扎了,自己又花了几块钱买了补带的工具和气门心。每次有什么毛病自己修。这辆车是个变速的跑车,车带非常窄,骑起来很轻松。车上有好几条铁链子,好几把锁。根据前辈们的经验,存车的时候需要把前轮、后轮、以及车架都分别锁上,否则后果很严重。第一辆车只骑了不到2个月就丢了,因为我没听话,在去一个地方的时候,因为只离开车几分钟,所以只锁了一道锁,回来就傻眼了,地上只剩下一把被卡断的锁,车没了。这是我第一亲身感觉到什么叫纽约的贼多。没有了交通工具当然不行,但新车都一百多块,所以只能来旧的了。在我开始住的地方,Jackson Hights的附件,是一个西班牙人的社区,说是西班牙人,其实就是那些从南美过来的人,比如说红都拉丝,委内瑞拉,墨西哥等等,都说西班牙语。在西班牙语里面,朋友的发音是“阿米够”,所以大家习惯上把这些南美人都叫“阿米够”。纽约的“阿米够”们一般文化水平都不高,大多数也就做做工,或者开个小买卖什么的,里面不乏买旧电器,旧家具和旧自行车的。看了几家店,终于搞了一辆价廉物美的二手车,然后不惜血本又买了3把锁。从那以后,纽约人民就经常看到一个骑车的矫健身影穿梭在Queens的大街小巷。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4

  Day 12 莫妮卡和她的妈妈
  首先声明,这个莫妮卡不是和克林顿那个的那个莫妮卡。那个莫妮卡是白宫的一个小助理,凭着机遇和个人的不懈努力以及克林顿总统的特别赏识,一举加入世界名人之列。我说这个莫妮卡是纽约Queens一家小诊所的秘书,人很好,而且是个工作狂。莫妮卡和她的妈妈是我在美国的第一个洋人朋友,更确切的说,是Family friend,她们给了我从零距离观察一个普通美国家庭的机会。当然,我的英语也顺便长进了不少。
  我是在一个很偶然的机会里认识莫妮卡的,而且客观的说,这个机会是我创造的,这一点再次证明了伟大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物质决定意识,但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多年以前,当我的高中政治老师给我解释这个道理的时候,我就从来没及格过。但经过这个案例,我已经吃透了这个原理,具体的说就是,能够到美国是物质,自己能不能多交一些美国朋友是意识,到不了美国什么都别说了,到了美国不客观努力也不行,汉堡包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
  让我们来认识一下莫妮卡一家吧。那应该是刚和窦大哥住到一起不久后的一天下午,因为想多找几份工作多挣点钱,所以骑着我的自行车漫无目的的在附件溜达。要说纽约的街道,按照我的见识来说应该是世界排名靠前的了,横平竖直,每一条街道以及没一座房子都有编号,写在明显的位置,十分好找。我慢慢悠悠骑车转了几条街,看见马路对面的一座房子前面有个洋人在干活,具体来讲是在油漆前面的一个木制露天回廊。看样子他刚开始干,只刷了一点点,而且从动作上看,是个生手。这个时候,我的意识又开始对物质起能动作用了,既然活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只能自己找活了,而且活就在眼前。
  和老外打招呼,当然是先Hello一下。对方是个30岁左右的男性白人,再多英俊一点就快赶上我了。简短的自我介绍了一下,然后开门见山告诉他,我想替他把门廊刷了,只要他付我钱。对方稍微迟疑了一下,叫我等一下,然后就进了屋。大约2分钟以后,莫妮卡,我们今天的女一号,出现在我眼前。莫妮卡是地道的美国白人,大概23、4岁左右,眼睛很大,一张娃娃脸。她家里情况很简单,只有她、她妈(mam)、她妈的妈(grandma,也就是她姥姥)。祖孙三代住一套二室一厅的单元。她妈的妈(grandma)行动不便,靠福利过日子,她妈也已经退休了,有退休金,只有莫妮卡一个人工作,在这家诊所做秘书。刚才在门口刷油漆的那位叫Grag,是一个刚从好像是希腊来的白人,好像有点要追莫妮卡的意思(所以先考验考验?让他干点力气活?)。
  莫妮卡出来看了看我,问我以前刷没刷过。那咱肯定得说刷过了,而且是熟手。其实在国内也就看过人家刷,但对于天资聪慧的我来说,看过就等于干过。于是莫妮卡就问我想要多少钱。这可是个让我动脑筋的问题。要多了吧,人家不给,没准儿这个活就吹了;要少了吧,这活起码要干1个半小时,要少了对不起自己。经过一番头脑风暴后(耗时大约0.01秒),我说“15块”,莫妮卡笑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4

  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在大约2个小时内,我把门廊仔仔细细的刷了一遍,因为油漆有点富余,个别地方甚至刷了2编。对于边边角角的地方,我格外注意。结束之后,请女一号检查。莫妮卡检查了几分钟,非常非常的满意,给了我15块钱,并对我说:“这个活其实应该值20块,以我的工作质量,值25块。既然我工作的这么好,她以后会把她们诊所的一些例如浇花园、清洁等工作都交给我”。我得意的笑,得意的笑,今天不但挣到15块,而且还找到一个工作。看来形式很好,不是小好,是大好。
  莫妮卡第二天就又给我打来了电话,问我能不能过去一趟。当然能了,又能挣钱又能看美女的事谁不愿意啊。就在这天,我遇见了莫妮卡的妈妈(mam),以后我一直叫她mam。Mam人很好,英语说的一个那叫字正腔圆。她老人家在简单询问了一下我的基本情况后,就邀请我去家里坐坐,并拿出蛋糕等等招待我。我和莫妮卡一家的友谊发展的很迅速,mam经常邀请我去家里玩儿,纠正我的发音,告诉我美国的生活习惯,同时也让我给她讲中国的故事。而莫妮卡也经常让我去诊所里面帮忙,这份工作一直维持了很久。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5

  Day 13学费和另一份新工作
  当初申请Queens College的时候,学费很低,出国时候除了带齐第一学期的学费外,还富余几百块。等报到完要交学费了,人家的价格涨了,每学期涨700块,大银子啊。关键是手头没有这么多现钱。于是只好给学校的录取办公室打电话了,人家挺客气,但解释说学费是从这学期开始涨的(瞧我赶的),而且不能减免。我抱怨说那你们应该早通知啊,现在手头没这么多钱怎么办?电话那头的那位给我出了一个美国式的主意,说我们可以保留你的入学资格,您不是手头没钱吗,可以先去挣钱,等挣够了来,我们一样让您入学。我CAO,这不废话吗。我能去哪里挣啊。在美国挣?如果不交齐学费入学,就不能保持合法身份。回国去挣?我来回的机票谁给报销啊?况且签证官那一关不是每次都能顺利通过的。
  万般无奈,给刚搬家去了加州的表哥打电话吧,借钱。找私人借钱这件事在美国是最受忌讳的事情之一,一般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开口。但这回没办法了。表哥也很痛快,借钱可以,两个条件:第一是什么时候还?第二是期末成绩必须优秀。没问题没问题,我保证第一学期结束前还帐,保证好好学习。最后的大结局是皆大欢喜,过了2个月就把钱还上了,第一学期的成绩是3个A,一个B,学期GPA3.75。
  借了钱就要抓紧还。当时除了周末的2天工和莫妮卡的诊所有时有点事情外,其它空余时间还很多,还要继续找更多的工作,挣更多的钱。
  继续关注街上的每一份潜在工作吧,继续买报纸打电话吧,终于找到了第三份工作,在洗衣店值夜班。
  美国的洗衣店与我们国内的在概念上是完全不同的。国内的通常是指干洗店,洗一些例如西服、大衣、时装等等的高档货。美国也有这样的干洗店,但通常意义上的洗衣店,是指那种自助式的水洗店。这样的店在每个街区都有,规模有大有小。我做的那家店规模算中等偏小的,只有十几台洗衣机,十几台烘干机,一台换硬币的机器。大家把脏衣服带来,先扔进洗衣机,倒入洗衣粉,投入一定数量的硬币就可以了。等衣服洗干净后,拿出来扔进烘干机,投入一定数量的硬币烘干就可以直接带走了。
  说起来我在这家店不能算是“正式职工”,因为我的工作时间是晚上十点到凌晨二点,说白了,也就是个看夜的,但工作内容比较多。首先是如果顾客需要,要出售洗衣粉(水),柔软剂,漂白剂,装衣服的袋子等商品,等后半夜顾客少了,要清洗一遍洗衣机和烘干机,然后用洗衣粉擦一遍地,用漂白水擦一遍,再用清水擦干净,最后锁门上警报,然后走人。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5

  让我们仔细解释一下这些内容。首先是柔软剂和漂白剂。我刚出国那个年代,国内根本没有这些东西。一听说人家的衣服洗完还要柔软一下,心中的敬仰就如滔滔江水了。对于那些浅颜色的衣服,不管穿的多脏,或者染上什么果汁、可乐的,只要用热水洗,同时加上漂白剂,出来就雪白雪白的。后来通过我的化学课知道,其实漂白水就是把氯气溶在水里,是一种强氧化剂,只是暂时把颜色给褪了,真正的脏东西并没有少。当然了,经过氯气这一关,细菌也活不了了。所以从卫生角度来说是OK的。
  清洗洗衣机没什么可多说的,里里外外擦干净就行了,每天最让我兴奋的是清洗烘干机,其实应该叫清理,因为不用水。烘干机是一个大滚筒,关上门以后投币让它转起来,机器使用煤气或者电来加热,滚筒边转热风边吹,如果衣服不是太多的话,大概30-40分钟就干透了。机器的下面有个槽,是接灰的,每天要把这个槽里面的灰和衣服毛毛清理干净。让我兴奋的就是这个槽,说是兴奋已经不能充分描述我的感情了,应该说是渴望、迫不及待。
  其实很多人都能猜出来里面让人兴奋的内容,因为在美国能让人兴奋起来的,除了毒品以外,应该就只有钱了。这个槽里面,每天都会有从衣服口袋里面掉出来的没掏干净的钱,各种面值都有,最大的见过20块的,当然以一分、五分、一毛、二毛五的居多。记得我第一天打扫这个槽的时候,因为我前面的家伙辞职了,烘干机有大概一周没打扫了,所以里面东西巨多,当然钱也巨多。多到什么程度呢?打开下面的盖子,就能看到一片硬币。槽的侧壁上有几根窄窄的支撑横梁,横梁上积攒了很多灰和布毛毛,耷拉下来。用手一拽这些布毛毛,随着就往下掉硬币,哗啦啦又是一片。第一天具体的收获忘了,只记得坐地铁的代币(Token)捡了5、6个,一块的纸币好像有几张,25的Quarter装满了一个一次性的喝水杯,其它硬币装了3个喝水杯,大银子啊。当然不可能每天都有这么多,平均来说,大概每天能捡个几块吧,就当我的奖金了。别看是给人家看看夜,也有其它挣小费的途径。比如说,有的人把衣服往洗衣机里面一塞,懒得等着,就给我几块钱,让我帮忙等会儿把洗好的衣服放在烘干机里面;还有的更懒,干脆再多给几块,让我帮忙把衣服折叠好了放在袋子里面。
  美国人洗衣服的一大特点是多。很少看见有人拿几件衣服来的,最少是一袋子,有的老黑甚至拖家带口的拿几个半人高的大袋子来。白人一般洗的比较仔细,每个机器里面放的衣服量比较适中,有的黑人就有点胡来了,有的把旅游鞋和衣服放在一起洗,然后一起烘干;有的为了省钱把衣服满满的塞一机器,恨不能紧的水都流不进去,真不知道洗完以后是不是每件衣服都沾上水了。因为观察的多了,有时候也和来洗衣服的聊聊洗衣服,后来在读美国近代人文这门课的时候,还专门以此为题写了一篇文章,比较了18世纪和20世纪House Keeping work的区别。因为立意新颖,颇得教授赞许,那门课居然拿了个A-,要知道很多美国学生都Fail在了那门课上了啊。当然,那个A-也存在一些别的技巧性的东西,我们后面会细说。
  洗衣店的工作夏天最辛苦,冬天最舒服,都是因为有烘干机。开学以后,我继续了这份工作,同时打出了自己的节奏,基本上是:10点上班,10-11:30点交接、干活、挣小费,11:30-1:30人少了,开始坐在一边看书,复习白天的课,遇到不会发音的词就随便找个白人问问,1:30-2:00干清洁。最后上警报、锁门走人。店里有个警报器,走的时候需要输入密码启动,在窗户上和门上有很多传感器连在警报器上。警报器启动后一分钟内必须离开,一分钟以后,如果有人擅自闯入,警报就会响,同时负责安全的公司马上会知道,立即会派人过来查看。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6

  Day 14 美国学士是怎么练成的
  美国高中以上的学位大概是这样构成的:准学士学位,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眼尖的读者可能要问,那博士后呢?我曾请教过很多教授关于这个问题,也曾和很多博士后的当事人探讨过,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如果你是读书人,那么博士就是你这辈子读书能够拿到的最高段位。而那个被很多人动不动炫耀的博士后,其实根本不是一个学位的名称,而只是对一种状态的描述。而这种状态通常代表以下情况:一个人获得博士学位后,研究并没有完全完成,还需要进一步的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他继续留在学校把剩余的工作完成,OK,听起来也不错是吧,可是问题就出在这里了。如果是一个美国学生做博士后,我想多半是上述原因,没有什么虚的;但如果是一个外国学生,那么多半是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他拿到了博士学位,但似乎并不好找工作,为了维持他的学生身份,只能号称还需要搞一些后续研究,还要继续留在学校里面。这样,他就是所谓的博士后了,直到好年景来了,他能很容易的找到工作了,他会立即拖去这件博士后的外衣,并且很高兴别人称呼他为XX博士。
  让博士后去为他们的称呼操心吧,咱们还是继续谈正经学位。准学士学位是由二年制的社区大学颁发的(比如我后来教过书的那所),应该不能算一种正规的学位,最多了算作国内的大专吧。在剩下的学位中,硕士学位最好拿,只需要上2年左右的专业课,通过毕业答辩就行(有的学校甚至不需要答辩,只要通过设置的课程即可);博士学位吗,一直是我心中的痛,因为当然想赶快上班挣钱,所以没有申请,现在有点后悔。一直梦想能象我的导师一样,动不动被人称为XX博士,真是一件很由面子的事。获得博士学位通常需要很长时间,可能3年,可能5年,也可能更长,而且进入博士学位的学习时候还要先通过一个资格考试。
  至于学士学位,标准的时间是4年拿下,但我一直认为,学士学位应该是最难的。我和我的很多同学后来回忆起拿学士的过程,都说即使现在有人出钱给我们奖学金,可能我们也没有勇气再去从头到尾走一趟了。
  让我们看看学士到底怎么才能拿到手。首先是学分,Queens College要求拿到126个学分才能毕业,有的学校可能要120或者128,应该大概就是这个数了。那么这个数字,比如说126,意味着什么呢?简单的说,就是如果平均一门课3个学分的话,你要修42门课就行了。听起来不错,但还不是故事的全部。首先,这42门课你必须全部通过,不能有不及格的,如果不及格了,要重新修,如果又砸了,再修,周而复始,直到成功。其次,你这42门课不能都仅仅是及格,因为还有个GPA的要求,一般学校起码要求你的GPA是2.0, 关于GPA的算法我们以后会讲到,通俗的解释,GPA就是你所有成绩的平均值,用一个0到4的数表示出来。如果你所有成绩都是A,那你的GPA就是4,如果都是不及格,就是0。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6

  GPA不但决定你能否毕业,而且还决定你的未来,因为当你毕业找工作的时候,很多单位都很看重GPA。如果你的GPA是个4.0(美国人管这个叫Straight A),人家会相当优先考虑你的。当然,找工作成功的因素有很多,不能光看GPA,所以,GPA不是万能的,但没有GPA是万万不能的。那么如何能拿到一个好的GPA呢?好好学习是中国人的答案,使劲读书是表哥告诉我的诀窍,美国人把这个问题量化了。按照美国学校的说法,一门3个学分的课意味着你一星期要上3个小时的课,如果你每星期能在课外再花6个小时在这门课上,拿你离A就不远了。所以,如果你每学期修12个学分的课(外国学生保持学生身份的最低课时),你就需要再花24个小时在学习上。加起来,一周总共36个小时的学习时间,也不是很过分哈。
  在所要求的学分中,不是你想学什么都行,而是有一定的规则。比如我的专业是CS(猜猜是什么?),那么在126个学分中,有大概40几个学分是关于CS的,其中大部分是指定的课程,有几门选修;剩下的大约80个学分中,你必须在几个大部分中选够足够的课程,每个部分都有要选课程数量的要求。在Queens College中,这几大部分是:数学(包括代数、线型代数和微积分)、科学(物理、化学)、英语课(大学作文)、艺术(有例如素描、抽象艺术、艺术理论、泥塑等等几十门可选的)、人文、历史、体育、以及最少一门外语课(猜猜我选的那门?)。每一大部分都有几十门甚至上百门供你选择的课,可以说,学校的选课规则把学校的要求和学生的兴趣做了最为完美的结合。当你胜利完成所有这些课以后,你就可以在某一年的初夏,身穿学士袍,带着学士帽,站在Queens College那可以遥望曼哈顿的草坪上接受大家的祝贺了。从那时候起,你可以自信的说:我是一个有文化的人。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6

  Day 15地铁
  地铁应该是纽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知道纽约的地铁是不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系统最复杂,规模最大的地铁系统,但在2004年10月29日,纽约地铁迎来了它的百岁生日。在100年前的这一天,时任纽约市长的乔治•麦克莱兰手握操纵杆,开始了纽约地铁的处女行,用26分钟的时间跑完了全长9.1英里、途经28个车站的全市第一条地铁线路。
  经过漫长的100年,纽约市目前拥有地铁线路26条,地铁车站468个,车厢6400多节,线路总长近370公里。地铁年客运量达14亿人次。据统计,在每天进入曼哈顿中央商务区的客流中,搭乘地铁到达的约占6成多。在迎接纽约地铁百岁诞辰之际,纽约市特地举行了特殊的仪式来纪念这一历史时刻。纽约市的一些地铁乘客27日惊奇地发现,迎面驶来的列车中有好几节古董老爷车,更令他们惊奇的是,在驾驶室内控制操纵杆的竟是他们的市长布隆伯格。
  纽约地铁的线路名称一率是用一个字母或者数字来表示的,比如G,F,7等。其中往返于著名华人社区Flushing至42街的7号车,因为乘客多为亚裔,也被称为东方快车。地铁的票价是一路慢慢涨上来的,从我刚到时候的一块二毛五,一直到我离开时候的一块五,现在应该更贵了。
  说说我对纽约地铁的看法啊。先说坏的吧。首先是地铁车厢里面的播音太差了,不是一般的差,呜噜呜噜的,反正我就从来没听懂过。一开始以为自己的听力不行,后来问了很多地道的老外,他们原来也跟我一个反应。所以,到哪一站完全要靠自己看,千万别指望着报站了。其次,很多地下的地铁站里面味道奇次,怎么说呢,就是一种潮湿味、发霉味、油漆味、汗味、以及尿味的混合味道。当然,很多路段是在地上的,自然没有这些乱七八糟的味道。再一个就是治安问题,纽约地铁规模庞大,导致地下通道结构复杂,尤其在一些枢纽站,站台和站台之间是一条通道连一条通道,一条隧道套一条隧道,给人的感觉就是“各庄的地道连成一片了”。在这种复杂的环境里,如果有个老黑什么的抢了你的包,然后往隧道里面一钻,后果可想而知。所以在某些反映纽约的警匪片中,我们也能看到这样的场面,一个警察在一个坏人后面穷追不舍,眼看快追到了,坏蛋逃到一个地铁站里面,于是警察只能一跺脚,骂一句“Shit”或者“Damn it”。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7

  虽然纽约的地铁有这种种不是,但综合来说,应该还是好处多于坏处,具有独特魅力的。首先是人家的地图,虽然报站不清楚,但几乎每个地铁站都有供乘客随便取用的地图,地图上清清楚楚的印着整个纽约的地铁系统,重要的是,地图是免费的。虽然是免费的,但从未见过乘客随便浪费(大家用完了就放回去),也没有听说过纽约市政府或者大都会捷运局抱怨过印刷地图的费用。在赞叹人家想为乘客所想,急为乘客所急的优良服务的同时,也不禁暗暗佩服纽约地铁乘客的素质;更重要的是,对于那些具有悠久不良传统的新到者,没有人提醒也会很快具有这样的素质;难道纽约客们都学《过老子》,都会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这么多年了,脑子里总有一个问题,如果北京的地铁里面也提供免费的地铁地图,情况会如何呢?恐怕永远也不会够用吧;恐怕会有人拿一大堆回家生火包书皮吧;恐怕会有人每天拿一些回去当废纸卖吧;恐怕会有很多恐怕吧?很多时候,当我们抱怨什么什么不够好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我们自己是否有资格享受那些好?
  虽然纽约地铁里面隧道纵横,但我牢记一句前辈们教我的话,就是如果需要转车的话,看Sign,也就是跟着路标走。比如说在7号车和G车的交汇站,从7号车下来倒G车,我需要的就是跟着指向G车的标志。也许要拐很多弯,也许你已经怀疑标志是否错了,但我试过很多次,跟着标志走总能走到我要找的站台。
  纽约地铁里面有很多书报亭,说是书报亭,其实什么都卖,从报纸杂志到糖果饮料,甚至Zippo火机。每个书报亭都那么琳琅满目,都那么金光灿烂。唯一没有买的是酒精饮料,比如啤酒。按照纽约市的规定,在地铁里面是不能饮用酒精饮料的。如果你坐地铁的时候手拿啤酒,边坐边喝,让警察看见了是要开罚单的。但也有一个未经证实的说法,就是如果你把啤酒瓶放在一个牛皮纸袋里面,拿在手里喝,就每人妨碍你了。虽然知道这个说法,但从未亲自验证过。
  纽约地铁最让我难忘的是里面的艺术家们,黑的、白的、黄的,什么肤色都有;哑剧、杂耍、乐器,演什么的都有,很多表演的水平并不亚于那些堂而皇之的专业表演。虽然这些人的目的是赚钱,但根据我的观察,他们在表演的时候几乎都全身心的投入到他们的角色里面去,几乎没人在表演的同时注意是否有人往桶里面扔钱,以致于有时候我真怀疑他们真的是以艺术为生命的,也许他们真是,但愿他们真是。
  纽约的地铁也曾经让我出过洋相,是因为地铁的英文。地铁的英文是“Subway”,很好记。刚开学的时候我经常到学校的餐厅去热午饭,第一次去的时候赫然看见餐厅门口有个大牌子“Subway”,一个大箭头指向地下,心中暗自琢磨,好像地铁没通到学校啊,难道我记错了?于是顺着箭头往下走,下面好像都是卖饭的,吃饭的,找了一圈也没看见地铁的入口。后来才知道有一家连锁快餐店的名字也叫“Subway”,出售的是一种纯麦的面包,里面夹上火腿、香肠、蔬菜等,味道相当不错。原来此“Subway”非彼“Subway”。近年来“Subway”也已经进军中国市场,只是有一点不太明白,明明是纽约的一种快餐,就象肯德基、麦当劳一样的快餐,怎么一到中国就变成一种有身份的东西了呢?一个个白领们坚挺昂扬神气活现的在里面用餐,跟别人聊天提到自己刚吃过“Subway”就有种小资的感觉,装什么啊,快餐而已。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1 16:29

今天就到这,休息去了哈哈
作者: tianya    时间: 2010-5-12 10:47

呵呵,感谢分享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2 16:07

又来了,欢迎大家捧场呀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2 16:08

  Day 16 租房
  
  不管生活在哪里,衣食住行是需要首先解决的问题。衣服吗,我是自己带的,四季的全有,一时也穿不坏,暂时不用买。交通工具吗,交代过了,起点是自行车。吃最好解决,一开始是每周打2天餐馆,平时买点便宜的吃,周末打工的时候一次找齐。上学以后中午要带饭,为了图省事,索性买了几袋土豆,记得是一块九毛九20磅的煮熟了吃。早晨用微波炉热几个,骑车上学的路上边啃边吃;中午下课了到学校餐厅(有Subway的那个),用微波炉热了,然后拿一堆免费的各种酱料,比如番茄酱、沙拉酱或者白糖,把土豆剥了皮蘸着吃,又方便又快捷又能保持好身材,有时候馋了,来个大肘子,或者来一大袋子一毛九一磅的鸡腿,煮了蘸酱油吃,很解馋的。后来到餐馆打长工了,每天可以从餐馆把剩菜带走,鸡鸭鱼肉蔬菜全有,吃的就更丰富了。
  
  住就有点难度了,房子不可能带去,也没钱上来就买,所以当然是租房住。纽约的好处之一就是只要你受得了,多便宜的房子都有。贵的可以租单元房,几百美金到几千美金一套的。但对于刚到的穷人人来说,为图便宜,一般有几个特殊的选择,一是阁楼,二是地下室,三是和别人合租,这几个选择各有优缺点。
  
  先说阁楼,有点是最便宜。我刚到就是和窦大哥一起住一间阁楼,但阁楼的缺点是冬冷夏热。冬天有多冷没有亲自体验过,但想想纽约的纬度和北京差不多,阁楼是5面散热,通常房东为了省钱又不会把暖气烧的很热,有多冷应该能想象到。阁楼的热是亲自尝试过的,有多热呢?讲个故事吧。和窦大哥一起住阁楼的时候,也就是打Bus boy那份工的时候,正是夏天。进入7月以后,天气越来越热,最热的一天达到一百多度,没错,是一百多度,华氏度。用华氏温度减去32,再乘以九分之五,就是摄氏度,所以那天的气温应该是摄氏四十度左右。下午2点多骑车去曼哈顿打工,再热也要去挣钱啊,一路上不顾死活使劲骑,过了Queens进入曼哈顿就好一点了,虽然温度高,但因为有高楼挡着,起码不全是阳光直晒了。到了餐馆已经忘了出了几身汗了,反正锁上车就往里面跑,里面有冷气啊。一进屋马上就凉下来了,浑身的汗也干了,只觉得胳膊有点痒,用手一摸,上面好像沾满了细沙粒。是什么呢?仔细一看原来是一路出的汗干了,结成的非常细的盐粒子均匀的粘了一身,哇!原来盐是这么造出来的。
  
  打完工后半夜回家,大概三点了,注意啊,是后半夜。筋疲力尽的上了阁楼,往床上一坐,马上又跳起来了,床是烫的,知道阁楼有多热了吧。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2 16:08

  回过头来说说地下室,纽约的华人管这个叫地库。地库分全地库和半地库两种,全地库是指全埋在地下,最多有个通气的气窗;半地库是指窗户在地面以上,剩下一多半在地下的那种,半地库的门通常是开在屋子后面,一个斜坡往下,可以直接走入,所以也叫Walk-in地库。地库的优点之一当然也是便宜,我和窦大哥的第二个住处就是一个全地库。地库里面冬天通常不冷,因为纽约每个房子的取暖锅炉都在地下,送热水的管道也从地下过,冬天烧暖气的时候是近水楼台先得月,想不暖和都不行。当然,事情有一利就有一弊,地库里面夏天稍微有点潮,全地库里面除了开灯没有其他光亮。
  
  我和窦大哥住的这个全地库是从报纸上找的,在Queens一个叫Rego Park的区,属于比较安全的区之一,房东是个上海人。在纽约租房,也是房客挑房东,房东挑房客,说白了,就是一般北方房客不喜欢上海房东,因为比较小气,用水用电的计较的厉害;房东也不喜欢上海房客,因为比较算计,屋里什么坏了都要房东出钱换。如果是上海房东碰上上海房客,那就只能狭路相逢勇者胜了,哈哈。
  
  住地库在冬天和夏天有时候也有一些季节性的小麻烦。比如说我和窦大哥一起住的地库,那年冬天正赶上纽约下大雪,平地的积雪大概在半米以上,马路上的轿车能够全被埋上,吉普车能露个顶子。早上起来一推门,傻了。因为是全地库,门在地面以下,离地面有七、八级台阶,晚上下雪,再加上有点风,雪把门全埋上了。我们哥俩奋力把门推开一条缝,然后爬出去,从雪里爬到地面找了把铲子,一番努力才把我们的门从雪里挖出来。后来又住过一个地库,这回是夏天的毛病了,下大雨。那个地库的门口地势比较低,门槛有一尺多高,雨下起来门口就开始积水。开始没当回事儿,后来雨越来越大,开始觉得有点不对了。到门口一看,门槛还剩半尺在水上头了,过半个小时再看看,还剩三分之一尺了。结果那晚上一直没睡,光在门口看水了。还好,那天万幸没决堤了。
  
  说起来,地库的最大好处就是独立出入。所谓独立出入就是你有单独自己出入的门,和房东各不打扰,自己使用自己的卧室、厨房、卫生间,安安静静的;我在纽约租的绝大多数都是地库,有全地库有半地库,图的就是这份自在。
  
  住地库最怕的是什么?是怕政府有关机构来查,因为地库住人是违法的。按照纽约的法律规定,地库里面也就是放个杂物,最多当个健身房什么的,不能有明火,否则消防隐患极大。所以一旦邻居揭发,政府来查,如果情况属实,房东将面临一大笔罚款。因此,住地库要想住的安稳,就要尽量低调,不要妨碍邻居,最好深入浅出,不让邻居觉得地库里面长期住人了。
  
  最后说说和别人合租正房,也就是租地上的正经房间,但厨房、卫生间和别人公用。对我来讲,这简直是不能忍受的。我的一个朋友在Flushing就是这样住的,虽然房子有窗户,象个正经住处,但首先,房间太小了,放下床和桌子,连做个转体腾空三百六十度的地方都没有,美国的房子墙壁又薄,隔壁打个喷嚏就跟在你耳朵边打似的,怎么休息啊?再看看厨房,大家共用冰箱、碗柜、和炉子,那那儿都脏,你收拾也没用,反正总有人祸害。最要命的是共用卫生间,四、五个人共用,清洁程度可想而知。早上起床洗漱还要排队,赶上憋着要上厕所,里面又有人,那就要了亲命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2 16:08

  Day 17 英语啊英语
  不管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我的英语在刚到美国的时候都是不合格的。如果从托福考试的分数上看,我的语法应该是相当牛的,阅读应该算良好,至于听力,客观的说是不及格,如果加上鼓励奖和精神文明奖可以算勉强及格。
  不知道美国人当初设置托福考试的初衷是什么,但以现在的观点看,英语的好坏是绝对不能用托福考试的成绩来衡量的,换句话说,托福考试完全体现不出你的英语水平;如果要更精确的说,我们可以把范围缩小到中国,在中国的托福考试分完全不能体现一个考生的英语水平。首先声明一点,我说的托福考试是老托福,听说后来改了,但具体改成什么样,一直没机会,没闲钱,也没有勇气去试吧试吧。让我们具体看看为什么。
  首先来说说语言。语言应该是人类社会在进化过程当中发展起来的一种交流工具,这是我对语言的定义,不知道是否符合辞海的解释。语言首先应该是听和说,然后才是读和写,甚至可以这么说,读和写不是语言的事儿,应该是文字的事儿。回过头看看我们的托福考生,我们的托福考生应该被定义为:“由一些托福考试培训机器制造出来的英语劣等产品”。他们的分数也许很高,也许能在没听完试题的时候就画出正确答案,或者在根本不了解一段话的意思的情况下就凭借某种逻辑技巧做出正确的选择。但是在美国的实际生活中呢,和别人对话的时候,是需要彼此交流的,没人给你出选择题,也可能交流的问题根本就没有一个标准答案;如果你听不懂,说不出,你就找不到房,找不到工作。在美国学校读书的时候,也没有那么多选择题可做,需要你对书本上写的全盘理解,然后举一反三,然后提出自己的见解,然后解决问题。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2 16:09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一句话,我能得到美国学校的录取,说明我的托福考试成绩基本合格,说明我是一个典型应试教育的产物,其它的什么也不说明。这就带来一个后果,当初刚到美国的我,吃了很多语言的亏。比如说,问路时候人家听不懂,要问很多遍,甚至写出来;找工作只能找体力活,或者在中国人的圈子里面找;学校介绍选课的时候听不太明白,导致第一学期的选课差点出大问题,等等。我自己的英语大概在第一学期结束的时候基本过关(按照我自己的标准啊,按照国家4级差远了),也就是说,能在课上听懂老师讲课80%左右的内容,能结结巴巴的和老师、同学探讨一些问题,能够借助字典的帮助,顺利完成学习资料的阅读,并完全理解所阅读的内容;这些成绩的取得当然离不开领导的正确领导、同志们的热情帮助、组织的关怀等等,再加上自己天资聪慧、一点就通、一看就会、一学就精,不取得一点进步简直天理不容了。
  其实认真的说起来,学习真正的英语并不难。在前面的日子里,我们简要谈了一下怎么通过写作考试(看来美国人也有玩儿虚的的时候!!!我的发现,我的专利),在后面描述作文课的时候我们会谈到比较正经的写作练习。现在就先探讨一下听、说、读。对于听来讲,简直没有什么技巧和秘诀,就是每天听4个小时英语(对于我来说就是上课),听懂听不懂就这么听,半年以后保你过关(这下很多语言学校的朋友要恨我了!)。说有一点技巧,对我来讲,第一步就是模仿,仔细的模仿;第二步就是经常把自己放在一个没有退路的环境里面练习。所谓模仿就是听到自己懂或者基本懂的就重复几遍;所谓仔细模仿就是说话的时候要求准不求快。经常看到一些人很快的和洋人对话,似乎很流利,万人敬仰的样子。但发音不准,嘴里磕磕绊绊,其实这样到不如慢慢讲,正确讲。语言吗,就是让人家明白你,不用让人家猜你。至于第二步吗,先卖个关子,后面有个好机会讲。
  最后谈谈读英语,其实是谈谈我对于读英语的看法(要低调,省得有人挑骨头)。在开始学习英语的时候,总要有一些读物,如果我读每一页都要查很多单词,比如说隔七、八个单词就有一个不认识的,说明这篇读物对我太难了;如果一篇文章里面我基本没有不认识的,那说明太容易了。最好是每页有十几个词不认识,对于这些词,不要每个都查字典,可以先根据上下文猜猜,读过去,实在影响对全文或者全段的理解了,再查。当然,对于那些上课的教材,不管太容易或者太难,我是必须全部认真对待的。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2 16:09

  Day 18 学校设施
   在开学之前,我的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打工的,毕竟负债经营的滋味不好受,希望能早日无债一身轻,所以只去过学校可数的几次。第一次当然是报到,第二次应该是参加分级考试,第三次好像是做新生培训,第四次应该是去选课了。屈指可数的几次,已经让Queens College对学生照顾的体贴周到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因为是外国学生,所以首先感觉到的是学校对外国学生的服务。在我读Queens College的时候,学校学生中共有来自好像是63个国家的留学生;在学生所说的语言中,当然英语是第一,第二是西班牙语,第三就是中文,当然,美国人可能把广东话、福建话、台湾话、上海话等等方言都归到中文里面了。我之所以这样解释一下,不是因为有任何歧视性的心理啊,主要是因为我只懂普通话(才疏学浅呀),而我在学校里面好像并不经常能听见普通话。话说回来,美国人这样归类也没错,毕竟台湾、香港、澳门、日本都是我国神圣不可分割领土的一部分吗(我的地理知识比较差,好像记忆里面日本是中国的一个特区吧?回归的日子还在商议中)。由于众多的留学生,Queens College有一个专门的办公室为我们这些留学生服务,记忆里这个办公室就在一栋叫Kiely Hall的小楼里面。别看办公室为这么多留学生服务,人员编制上却很精简,一个接待的秘书,一个秘书的助力,一个主管,三个人照顾这么一大摊子,而且只要是留学生的事情就都管。秘书是一个有点胖的中年白人女性,英语说的不但清晰,而且很慢,对我这样的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说,非常有耐心;助力一般是美国学生,负责帮忙传递文件,复印文件之类的;主管负责一些疑难杂症的处理。每次去的时候学生都不少,但每次去都觉得人家处理的井井有条的,没有混乱,没有抱怨,反正我没有看见人家处理不了的事情。想不服都不行。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2 16:10

   Queens College为学生提供的其它设施还有:排球场、网球场、游泳馆、咖啡厅、停车场(收费的)、计算机实验室、一些小的艺术展览、书店、以及图书馆。其中我最喜欢的莫过于图书馆了。图书馆是一栋四层还是五层的漂亮建筑,里面有很多幽静的角落可以安心看书。在二楼和三楼有几个大个的沙发,经常可以看见学生在上面蒙头大睡。因为我有一段时间上非常早的课,晚上睡的又晚(后半夜),所以在上完早上的第一堂课后已经困的睁不开眼了,鉴于第一堂课和下一堂课之间有个空隙,我也经常加入蒙头大睡的队伍。想想啊,安静的环境,舒适的大沙发,还透着点文化气,真是睡觉的最好场所了。这辈子睡觉效率最高的时候恐怕就是在Queens College的图书馆了,睡上半小时能精神一整天。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学生坐在Queens College中间的大草坪上,有些艺术类的写生课也在草坪上面进行,学生坐成一圈听老师谈经论道。那是怎样的一块草坪啊!茸茸密密的青草,悠闲散步的鸽子,蓝蓝的天,金晃晃的太阳,两边的背景是漂亮的图书馆和科学大楼,中间远处是曼哈顿座座摩天大厦的剪影,走过去,你就能溶化在那草坪里。
  Queens College的设施很多,但要说有名气的话,应该算是它的剧场了,寇登剧场。很多有名的演出都曾在这里举行,我记忆里起码有一次歌星许茹芸就是在这里开唱的。几年中自己只进去过一次,感觉里面并不是金壁辉煌的豪华,而是那种沉甸甸的庄重、古朴的美。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2 16:10

  Day 19 种族歧视与黑人
  这可是个有争议的题目,从来就没人能写好过,而且很多美国人因为不小心在这个题目上说了一句不太周详的话而身败名裂。但对于美国,这是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所以我来说说在美国我所看到的、听到的、感受到的“种族歧视”。
  要想讨论好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先干两件事,第一是给“种族歧视”一个定义;第二是要确定我们论证这个问题的方法。先来看看什么是种族歧视。按照我自己的定义,种族歧视就是因为某种原因,一群人(通常是在一个环境里面的多数人),对另一群人(通常是在一个环境里面的少数人)存在的某种偏见,以致于当第一群人谈到、想到、第二群人的时候,首先意识到的就是那种偏见,从而导致出轻视、反感等态度。(不知道这个定义能和字典里面的解释有多少相符。)按照这个定义,某些白人对待黑人,某些黄种人对待黑人,某些黑人对待黄种人,某些中国人对待河南人,某些上海人对待安徽人,宾馆服务员对待民工的态度,都可以归到种族歧视里面去。至于讨论种族歧视的方法,当然是老套路,要“辩证的、历史的、唯物的”看待和认识种族歧视(我越来越发现,应该用这种态度探讨一切问题,因为这可以让你正着返着怎么说都有理,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哈哈,再次得意的笑!)。
  很多人问过我,美国有种族歧视吗?
  美国?美国当然有种族歧视,遍地都是。我和别人因为交通问题起摩擦的时候,白人冲我喊过“滚回中国去”;我们谈论起美国南方那些好吃懒做的人的时候,每每说“那些”老黑;当我在一个偏僻小镇子里面结帐时,因为能说流利英语,引来黑人收银员满眼诧异(那意思是:中国人也能说英语?)。这些时候,我都感觉到了种族歧视。种族歧视就是这个国家生活的一部分。
  哈,美国遍地都是种族歧视,好像很严重哦。但如果你问我,“美国的种族歧视厉害吗”?我只能说,不厉害,一点都不厉害,至少比中国好的多。似乎不太符合逻辑,是吧?那来吧,让我说说为什么我这么认为。首先,美国存在种族歧视,但美国人承认自己国家内种族歧视的存在;就这一点,就很了不起。中国古人云: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人家知道自身存在很多不足,承认这些不足,当有人在这方面犯错误的时候别人能做出积极的反映,很了不起呀;比起那些动不动就专家出面解释,就文过饰非的做法,简直是天壤之别了。其次,美国人愿意记住历史,人家起码有个马丁-路得金日,纪念那位以一句“我有一个梦想”而闻名的著名民权领袖;最后,在某种程度上,美国人能够为自己的所作所为道歉;君不见,近年来经常有报道,说美国政府为以前对印地安人的种种做法正式道歉。虽然这些道歉来的迟了一些,但最终还是来了,知耻近乎勇啊。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2 16:11

  说到种族歧视,就不能不说说黑人,我对黑人的印象很复杂。小的时候,受到的教育是朋友都是亚非拉的,记得有一副宣传画里面就有个露着一脸天真笑容的黑人,和中国人民团结在一起并肩战斗,共同为打倒帝国主义而奋斗。所以,第一印象中黑人是朋友。可是,就像歌里唱的一样,慢慢慢慢长大以后,知道的事越来越多,好像大家所描述的黑人逐渐都变了,黑人成了偷东西、抢劫、杀人、放火、堕落的代名词;所以,第二印象就是,黑人是危险的。那么黑人到底是好是坏呢?思前想后,觉得不能用简单的好坏来说,总觉得还是“飘”的作者总结的最贴切,黑人就象是一个孩子,很多事情需要别人(“飘”里面指的是白人)来教导他们,帮助他们,否则极易误入歧途。在美国,我见到过各种各样的黑人,有曼哈顿上城站在街边无所事事的坏小儿,有在街上帮助他人的警察;有在Queens拿着油漆乱喷人家车库门的问题少年,有在超级市场踏踏实实工作的收银员、搬运工,也有白领阶层。工作以后,我的同事中就有很多黑人,他们待人真诚,工作踏实,有时候还有点哥们义气。你说黑人到底是好是坏呢?我在美国南方的时候听过一个笑话,本来主题不是说黑人的,但还是把黑人挂上了。笑话说的是一个小镇子,吹嘘自己的治安多么好,说最近三年来镇子里面没有抢劫事件,离现在最近的抢劫是三年前发生的。案子破了,结果一看,是个黑人干的,但是是外地路过的黑人干的。
  不管我对美国种族歧视的看法如何,但客观的说,黑人在美国的地位还是相对低下的。一般的体力活都是黑人干,尤其是纽约警察对待黑人的态度,有几次好像差点引起黑人的暴动。记得九十年代末有两个案子,都是和黑人有关的。一个说得是一个黑人因为小的治安案件被抓进局子,好像那个黑人叫什么阿-玛堤落什么的,局子里面的一帮警察兄弟大概真有点种族歧视,可能那天心情也不爽,所以痛扁了一顿这个黑人。打了还不算,还进行了某种方式的虐待,就是把一根粗棍子塞进这个黑人腰以下的某个部位,搞的棍子都折了,还沾满了便便。这下好了,消息一经传出,群情激奋,各种媒体、民间团体纷纷请愿声援,闹了个不亦乐乎。最后的结果好像还不错,赔了那个黑人上百万。另一个就是悲剧了,好像发生在布朗克斯,就是红番区的原型。说是一个警察的巡逻小组接到通知,有一个强奸嫌疑犯在他们附近,于是他们边呼叫增援边巡查,看见一个黑人手里拿着什么正要进一座公寓楼。这个时候增援的小组也赶到了,于是发生了警匪片里面常见的场景:警察喊话,黑人转身,警察开始开枪,黑人被击毙。故事到这里并没有完,最后一查,那个黑人根本不是什么嫌疑犯,而是住在那栋楼里,出来买外卖的。更要命的是,黑人身中记得是7枪,而警察开了多少枪呢?记忆里是一百多枪,有好事者按照警察手枪弹夹的容量算了一下,在开枪的过程中,最少有2个警察哥哥还换了弹夹。警察哥哥好勇猛啊,只不过好像枪法差了点。
  无庸置疑,种族歧视是一个贬义词,但私下以为,很多时候被歧视的一方也应该在表示愤怒的同时,反思一下。因为,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什么东西都应该有个原因。比如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华人在美国的地位并不高,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确实有很多不好的习惯,例如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例如没有排队的习惯,例如唐人街的满地污水等等。如果别人在这些方面指责我们的时候,我们还不改正、还辩解的话,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指责那些民工呢?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2 16:11

  Day 20 模特和保健品推销
  为了挣更多的钱,在打餐馆工和洗衣店工的同时,我还在不停的找其他工作。某日,报纸上的一则广告吸引了我,广告上说某公司正在招一批摄影模特,拍各种广告照片,不一定非要长得特帅的那种,薪酬不菲。嗯,这个工作不错,不累还能挣到钱,于是打个电话预约时间前往面试。
  地点是在曼哈顿下城附近的一个办公楼里面,办公室并不是太大,摆设的挺高雅,里面只有一个年轻的女秘书,会说中国话,听口音是南方人。大概的谈了一会儿,女秘书轻描淡写的夸了俺几句,基本的意思就是俺长得虽然比不上那些天王、明星什么的,但也算眉目清秀,很有自己的特色,应该是有很多机会的(没让人这么夸过,所以有点飘了)。接下来就是正题了,问我有没有什么照片,可以留下来存档,有顾客的时候也好让人家看看。咱有啊,也都带着呢,有被而来吗。黑白大头照几张,彩色大头照几张,外加彩色风景照几张。小妞看了看,说这个不行,一是太小,看不清您的风采;再就是服装不行,太简单了,得西装、休闲装什么都来几套,还给我看了几本相册,拍的确实不错。那完了,咱没有那样的照片呀。人家给出主义了,您不是没有吗,我们可以帮您拍啊,衣服我们这里有现成的,您这标准体型,肯定合身。看看人家这态度,这服务,真是没说的了,那就拍吧。小妞先开了个单子,说您先把费交了,连拍照带租衣服,一共是N美刀。好吗,在这儿等着我呢。原来就是个影楼,靠这种方法先把人蒙来,然后拿下,而且专找刚来没经验的中国人下手,我CAO。推说没带钱,赶快跑了,有多快跑多快。
  后来又找了一个工作面试,电话里面说是推销保健品的。进去以后又是一位南方小妞,一脸甜甜的笑,先把你夸个够,什么年少有为啦,人穷志不穷啦,反正就差说身残志坚了。让你飘起来以后开始上课,先看半个小时电视,就我一个人看,介绍她们那种保健品的好处,应该是包治百病那种;首先讲解,黑板上画个图,这里是你,先自己推销,挣的钱足以养家糊口了;以后可以发展你的下线,做manager,每个下线买出去的都会给你提成,下线的下线也给你提成,下线的下线的下线也给你提成,这样子子孙孙无穷尽焉。过几年我就会身价百万,每天坐着光剩数钱了;但目前,您得先交几百美刀的订金拿走一些东西推销。大家知道是干嘛的了吧。N年以后,我知道了这玩意儿有个正规的名字叫“传销”。
作者: iRoy    时间: 2010-5-12 17:10

好长的文章呀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2

Day 21 航空母舰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男孩都喜欢飞机大炮军舰坦克,反正我是。
  在做Bus boy的日子里,每次去打工有一多半的路程是在曼哈顿。具体来说是从中城到下城,要穿过大概8、9条大道,40几条街道。为了能多看看不同的景色,每次都特意选择不同的路线,虽然有时候稍微绕一点路,但确实收获不少。
  第一个意外收获就是联合国总部。以前在电视里面看到过它的外观,但好像都没有注意到它原来就在纽约,当然就更不知道它在纽约的哪个部位了。碰到它也象后来的很多不期而遇一样,纯属偶然。因为不愿意等红绿灯的缘故,所以从Queens过桥到曼哈顿后,直接往左一拐,骑了没多久,眼前赫然一片敞亮,一座似曾相识的建筑物立在眼前,建筑物前的广场上明显有很多游人在照相。这是什么地方啊?再一看建筑物前一排旗杆,挂满五颜六色的各国国旗,马上反映过来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联合国啊,就是那个授权美国组成联合国军出兵朝鲜,就是那个台湾想了多少年也没能进去的地方,既然经过了,就看看吧。在联合国前面停好我的车(自行车),然后走进大门。进联合国的大楼参观要排很长的队,经过严格的安检,因为没有时间也就免了,随便在院子里看看吧。记得最清楚的就是一个雕塑,是一把手枪,枪管被系成一个绳结的样子,寓意深刻啊,颇有我们铸剑为犁的意思。
  曼哈顿应该是纽约这个不夜城中最热闹的地方,但就在这片喧嚣中,也不乏很多世外桃源。从中城往下城走,在大概二十几街的地方,有很多宁静的小街道,旁边没有高楼,都是那种比较古老的二层住宅,大部分都应该有百十年了,从门口的围栏和装饰上看,有些还很有殖民时期的色彩。骑车进入这些地方,就象是在炎热的夏季,冷不丁突然闯入一间有空调的屋子。一条街外还是车水马龙,人声鼎沸,忽然之间一切都变了,高楼没有了,噪音没有了,人流没有了,只有路边古老的房子,几间临街的咖啡店和杂货店,一两个闲人在咖啡店的露天座位旁悠闲的喝着咖啡,以及树叶在初夏的微风里懒懒的晃动。一种熟悉的感觉从心里洋溢出来,好像在什么地方经历过这样的感觉。是时间机器吗?是时间机器把我从二十世纪带到了十八世纪吗?不太确切。终于想起来了,很久以前我们在国内看过一部叫“未来世界”的美国科幻片,在那部片子里,你可以漫游于不同时代中,刚才还在用长矛与古罗马的角斗士交锋,转眼又能在一个美国的西部小镇里和十八世纪的牛仔比谁的拔枪速度快。对,就是那个感觉。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3

好长的文章呀
iRoy 发表于 2010-5-12 17:10



    感谢大家的关注,确实很长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3

  说到四十二街,不用提国家和城市,恐怕没人会不知道是指纽约那条闻名遐尔、可以让你充分发挥一下想象力的街道。这条街曾经是色情和堕落的代名词,但自从朱力安尼同志就任市长以后,这条街就被清理了个一干二净。当然,一些色情场所和商店还有,但密度和规模就不能和过去同日而语了。从四十二街一直往西走,横穿曼哈顿,走到哈德逊河的河边,就是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的所在地。因为要去问一些健康保险的事情,有一天不得不去一趟。到了总领事馆门口,无意间一回头,就把总领事馆和健康保险忘了一干二净,因为河边停了一条船,一条大船,一条能起降飞机的大船,准确的说,是一条航空母舰(古龙先生经常用这种笔法多凑一些字数,比如说“手,一只手,一只握刀的手”,在此模仿一下而已)。忘了第一眼看到航空母舰的时候是否尖叫了一声,反正当时除了这条船,整个世界都消失了。什么也顾不上了,先看这条船。
  纽约的航空母舰博物馆坐落在曼哈顿的西边,位于四十二街和第十二大道的交口,与中国驻纽约总领事馆隔一条马路。博物馆大概分成三个部分,买一次票就行(这点看出老美的经济头脑有点问题,看看我们的北京动物园多会赚钱,门口收一次费,里面的熊猫馆、水族馆、企鹅馆等等还单独收费,反正你来了,爱看不看,不看是你的遗憾,看了是人家的白赚)。博物馆的入口处是几辆坦克,都是二战时期的。往里面走,右边停泊着一艘潜艇,印象里那艘潜艇保养的很好,登艇参观可以让从未进过潜艇的人感觉到潜艇里面是多么狭小。潜艇里面的绝大部分都开放,而且为了更好的让参观者感受一下真实的气氛,潜艇里面很多地方摆放了穿着军服的真人模型,餐厅的桌子上也放了饭菜的模型。潜艇的尾部是一具舰对舰导弹发射器,据说这艘潜艇是美国上第一艘能发射导弹的潜艇。
  潜艇的对面就是博物馆的主角,航空母舰。母舰的飞行甲板、机库和很多舱室都对外开发。看看几层楼高的航空母舰,感慨就又来了,几十年前,解放区只能自己造手榴弹的时候,人家就用这玩意儿打日本鬼子了,这什么杀敌效率啊。看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这句话一点不假。要想仔细的参观一遍航空母舰,估计没有一天下不来,限于时间,只能走马观花的看看。这一看又看出区别来了。首先是开放程度,人家那么大一条船,除了关键的几个部位,其他的随便你看,有些飞机的座舱也可以进去过过瘾。哪像北京军事博物馆,里面的小鱼雷艇都不让上,破坦克倒是让上,一次五块,里面什么都没有了。二是对环境的还原,船上使用各种声、光、电技术对战场环境进行了模仿,该放电影的放电影,该摆模型的摆模型,让你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记得有一个好像是用来联络飞行员的舱室,里面不但仪表盘上的灯不停闪动(真的假的另说,反正看着是那么回事儿),而且还不停播放战争期间飞行员与航空母舰之间通话的录音,内容听不太清楚,但也足够让我这样的假军事发烧友过把瘾了。最后就是对展出品的保养,不但每件展品都一尘不染、闪闪发亮,就连船里面的舱门都关闭自如,飞行甲板上的飞机座舱盖关闭自如,防空高炮上下左右回旋自如。和人家这个保养一比,北京航空博物馆简直就是个垃圾场了,别说声光电了,里面上百架飞机那么一扔,哪个上面不是一厚层土?哪个飞机能让游客坐进去看看?不少飞机的玻璃都是破碎或者残缺不全的,跟刚被打下来的似的。从人家的航空母舰博物馆走一圈,立马对美国的国力和军事有了高山仰止的感觉;参观完国内的军事类型博物馆,感觉是灰头土脸的,对国防安全忧心忡忡,那点原有的什么什么自豪感和什么什么自尊心都荡然无存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3

Day 22 偷渡客
  今天的故事以一个笑话开头。说有一个送外卖的小伙子,给一个美国老太太送外卖。老太太一开门,想确认一下是不是从自己打过电话的餐馆来的,所以就问“Where are you from”(你从哪儿来)?小伙子是个实在人,英文也一般,愣了一下回答“From China”(从中国来)。老太太心中一惊,心想这顿饭还真不容易。当然,她基本明白小伙子基本没明白她。出于关心,又问了一句“How did you come here”(怎么来的)?那意思是问,您是开车过来的,还是骑车或者走路送过来的?小伙子也是一根筋,顺着自己的上一句就跟下来了:“By air plane”(坐飞机来的)。看来老太太这顿饭是进口的,不知道报过关税没有。
  这个笑话其实反映出一件事,就是美国人心里,中国人到美国有2种办法,一种是By air plane,坐飞机来的,也就是想我这种人,有个正经理由,拿着护照签证,堂而皇之的过来;另一种就是By boat,坐船来的,说白了就是偷渡。当然,在这一点上美国人有点主观了,有点落后了,有点瞧不起人了。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很多偷渡客也是坐飞机的。
  偷渡是一个古老而又年轻的话题,我没有具体考证过,但听到的故事里,好像十九世纪就有了。离我最近的故事应该是 “金色冒险号”。“金色冒险号”是一艘船的名字,听这个名字就感觉来者不善。故事发生在纽约,具体说应该是在纽约布鲁克林的海滩边上,离海滩大概几百米的地方。话说在九四还是九五年,因为某种原因,“金色冒险号”被美国海岸警备队截在纽约沿海,人家上船打开船舱和集装箱一看,可了不得了,里面装的全是人,全是中国人,全是偷渡的中国人。经过长时间的漂泊,这些人全都没精打采,奄奄一息的。没说的,叫支援吧,于是乎,警察来了,移民局来了,救护车来了,反正该来的全来了。船上偷渡的一看来了这么多戴大檐帽的,知道没什么好事了,但凡能动的就全动起来了,有的在船上乱跑乱躲,胆大一点的就直接往海里跳了,因为离海岸也就那么几百米。跳进水里的结局不太一样,部分被抓住了,部分淹死了,还有部分游到了岸上,然后消失在纽约的人潮中。也许若干年后,能成为纽约客中的一位。这成为当时轰动一时的新闻。
  后来机缘巧合,我也认识了一个偷渡客,也听到了一些他们的故事。在我和窦大哥合租阁楼的时候,隔壁住了一个小伙子,叫阿荣,就是偷渡来的。阿荣来自福建的乡下的什么地方,是乘飞机来的,当然,证件都是假的。按照阿荣的说法,当年他交给蛇头四万美金,然后由蛇头负责搞假证件,途径第三国或者第四国,辗转来到美国。来到美国后,阿荣要做的第一件事当然就是打工还钱,因为交给蛇头的钱都是借的。刚开始的时候,当然是打低级工,比如说在纽约唐人街的一些餐馆里或者杂货铺里面打杂。一天干十几个小时,一个月能挣个八、九百美金。后来逐渐熟悉情况了,开始在衣厂打工(就是王启明开的那种,也叫血汗衣厂),就是在服装加工厂里面干,含金量比较高的工种是车衣,就是用缝纫机轧衣服,据说一个熟练工,如果能吃苦,一个月也能拿个三千左右,顶一个学士的工资了。混的熟了,顺便问了问阿荣为什么要偷渡,答案太简单了,为了钱。阿荣给我算了一笔帐,如果他在老家乡下,不出什么意外的话,一年也就能挣万把块,还是人民的币。偷渡出来,虽然借了一大笔钱,但努力打工加上省吃俭用,大概三、四年就能还上了。然后再干几年,手里就能有几万美金的积蓄了,满不错的。阿荣对于将来有点渺茫,但也不是毫无希望。通常来讲,偷渡客的出路也就那么几种:一直那么黑下去,打个黑工。但这里有个麻烦,因为没有身份,所以没有任何合法证件,不能申请驾照,也不能到银行开户,挣来的钱不是存在朋友的账户里,就是马上寄回国内。走运的能一直这么混下去,不走运的哪天被移民局抓住了就被遣返了。当然,振奋人心的故事也是有的,比如说大赦。碰到大赦,大家随便找个理由,就都由黑变白了。听说过一个老太太,赶上了上个世纪末那件事引发的大赦,人家就跟移民局说怕回国,怕回去以后遭迫害,还真就拿了绿卡了。移民局办这个老太太案子的一定是个傻子,一个老人家,在外漂泊多年,回来我们敬仰、尊重、照顾还忙不过来呢,谁有闲工夫迫害啊?没地方说理了。大赦虽好,但百年不遇啊,所以充其量只能当个盼头,要想早日翻身,还要想别的办法。按照美国法律,和美国公民结婚的,马上就能拿绿卡,很短时间内就能申请公民,所以很多有识之士就在这上面动脑筋了,找个美国公民结婚就行了吗。不单偷渡客,很多拿合法身份去的人,比如说留学生,也用这种方法来个身份速成,咸鱼翻身。结婚分为二种,一种是因为感情水到渠成,最后结婚;一种是为结婚而结婚,二种我都见过。第一种没什么可讲的,任何人都有爱和被爱的权利,即使你是偷渡来的,听着不怎么好听,但架不住偏偏就有那么个美国公民(多半是有美国公民身份的中国人)看上你了,两人都愿意,于是就有了董永和七仙女故事的美国版。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3

  第二种有点复杂,要分成A、B、C类,得多说几句,但既然是讲故事吗,大家就别嫌罗嗦了。A类的定义是利益驱使型,但故事的结局还不错,就是一个有公民的家伙(通常是男性),虽然自身条件不是十分优越,但仗着直接的护照是美国的,所到之处套漂亮姑娘们都青睐有加,男的图女的漂亮,女的图男的的身份,一拍即合,结了婚领了证拿了身份,一开始没什么感情,后来有感情了,日子也过得不错了。套句很多童话故事的结尾来形容A类最恰当了,不管过程有什么,但是后来呢,公主和王子就在森林里过着幸福的生活了。我一个朋友就是这类,成为美国公民后回国找老婆,碰到一漂亮女孩,实际上是漂亮女孩的父母,女孩和二老一听我这朋友是拿美国护照的,当时就跪倒一片了,也不管女儿当时有个男朋友,第一天上赶着让我这朋友和女孩见了面,第二天二老出钱,买了一个旅行社的什么游的票,把女儿交给我这朋友出去旅游了,而且给两人在宾馆里只交一间房的钱。假期完了,我这朋友回到美国后和我们这个一顿吹啊,感觉太好了,让人家供着、爱着,简直就是皇帝的待遇。不幸的是,这个女孩后来没有成为公主,我这朋友后来回国几次,另找了一位公主,后来生活的很幸福。
  B类和A类的开始是一样的,也是为了拿身份,但婚后发觉合不来,怎么办呢?忍了吧,忍几年等转成了公民再离,不就损失几年青春吗,什么叫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来,什么叫小不忍则乱大谋,什么叫卧薪尝胆,什么叫大无畏的革命英雄主义?弗朗基米尔-伊里奇-列宁的亲密战友瓦西里是怎么说的:面包会有的,一切都会有的,等转成公民就能坚挺昂扬了。于是乎,世上就有了许多委曲求全、忍辱负重、卧薪尝胆、舍生取义、催人泪下、死去活来的感人故事在历史的微风中隐隐传颂。(够煽情吧,我自己都热泪盈眶了,此处应该有三分钟热烈掌声,否则就不写了。)
  C类最简单,因为这是一个典型的商业过程。找个有公民身份的,双方谈好价格,付给对方一笔钱,然后结婚领证拿身份,等身份搞好了大家拜拜,太专业了,太刺激了。套用一部大片里的话给这种类型来个总结:把复杂的事情搞简单就行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4

Day 23 曼哈顿杂谈-Token、加长车和夜景
  小时候经常唱一首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大家当然都知道这首歌后面的歌词。后来我把后面的改编了一下,变成这样:“我在马路边,捡到几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叔叔拿了钱,买了几根烟。我高兴的说了一声叔叔不要脸”。拿警察叔叔开个玩笑,请警察叔叔们不要当真,这只是个引子。今天说说捡钱的事儿。
  人如果穷了,对钱就特别敏感。当我要一块一块的挣,一块一块的攒我学费的时候,全身的每个细胞好像都是为钱而生的。可以这么说,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感觉甚至能隔着几十米就能闻到钱的味道。为了省钱,我已经想尽了一切办法:房租压到最低;伙食压到最低;交通费压到最低;抽烟尽量少;报纸三天买一次(为了找工作);零食没有。应该不能再减了吧。所以每次有人问我,在美国生活一年要花多少钱的时候,我只能说:我当然一年有五、六千美金就够了。信不信由你,反正我第一年就这么活下来了。中国有句古话,叫“勤是摇钱树,俭是聚宝盆”。我有了聚宝盆,现在就差摇钱树了,没办法,增加收入吧。收入吗,应该分成二种,正常收入和灰色收入,哈哈,我在美国居然也有灰色收入。正常收入就是指打工挣来的,灰色的吗,当然就是指不是正道来的,说白了,就是捡的。
  前面我们提过,洗衣店里面是个捡钱的好地方,第一天是个开门红,当然以后不可能每天都那么多(否则我会千年万年的做那份工了),但平均起来,每天也能搞个二、三块,一个月下来,也是一笔小财。其他的,就指不定是什么地方捡的。
  在曼哈顿,曾经看到过有些黑人,沿大街走,每到一个电话跟前,都用手扣一下公用电话的退钱口,有时候还真见他们扣出来个把二毛五的硬币(英文叫Quarter)。嗯,原来这么干都能来钱,还真是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儿。这样做虽然没有任何技术含量,但含金量太低了,我当然耗不起这个功夫,还是打工吧。
  在打工的路上,经常能看到地上有别人掉的硬币,一分、五分、一毛、二毛五的都有,我是不厌其烦,来者不惧。最幸运的是有天半夜收工回来,骑在车上远远的就看到地上有几个圆圆的亮晶晶的东西,不用问是硬币。停下来一看,哇,这回可了不得了,是几个Quarter和一个坐地铁的Token。Quarter是二毛五一个,Token可是一块二毛五一个呀,这下发了。都捡起来还有点意犹未尽,几米以外又有一个圆的,捡起来一看,不得了了,又是一个Token,这个晚上简直是天上掉比萨饼了。连着捡了这么多,当然希望还有了,忍不住四处张望,一下就注意到街对面的几辆车。街对面好像是一个豪华旅馆的正门,门口首尾相连的停了几辆加长的林肯豪华车,一水儿的白色,个个都有平常轿车2个以上长,车的侧面有长长的窗户,亮着黄色的侧灯,每辆都在路灯下幽幽的闪着光。我那时的见识还很少,套句时髦的话叫“很傻很天真”,冷不丁看见这么几个大家伙并排停着,珠光宝气的,当时就呆了,很有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的味道。多年以后,当见到私人飞机和游艇都熟视无睹的时候,每回见到林肯的加长车,都会回想到当初傻傻的样子。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4

  纽约城有很多绰号,其中一个就是“The city never sleeps”,意思就是不夜城。半夜2点钟从曼哈顿走过,就更能体会到这个绰号的意思。有那么几个月的时间,因为在曼哈顿的下城打工,每周都要在午夜的曼哈顿走两趟。刚开始的时候是小心翼翼,因为听到过太多关于治安的传说。后来习惯了,也就放松下来,开始欣赏纽约的夜景。纽约的夜景出现在过很多宣传画和明信片上,但那些都是远景,不外乎一片灯火通明中,帝国大厦和世贸中心高高耸立,交相呼应,但真正值得仔细品位的是纽约夜色下的近景。很多时候,我还能感受到当初我走在午夜曼哈顿的感觉:第六大道两旁几十层的办公大楼依然灯火通明,仰头望去,会怀疑自己是在一条灯光的峡谷中,我曾经天真的梦想,没准等我毕业后,我也能在这些大楼里面找到一份体面的工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白领加班到深夜,太过瘾了,我都等不及了;曼哈顿的深夜,街上行人已不如白天班熙熙攘攘,但很多杂货店和水果摊依然在营业,每家商店都有自己的特点,旅馆门前,各种豪华车来来往往,每个人都衣冠楚楚,每处灯光都有自己的美丽;明亮的街头,不时有巡逻的警察经过,穿着笔挺的警服,挎着那一大堆装备,个个都神气的象个将军,偶尔有NYPD(纽约警察局)的警车打破这份悠闲,保卫着纽约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就是那种触手可得但又遥不可及的辉煌与繁华,一直让我回味无穷。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4

Day 24废品回收,电器与家具
  在我小的时候,院子里经常来收废品的,几辆三轮车再加个地称就开张了。印象里是什么都收,例如废报纸、旧纸箱子、骨头、牙膏皮、头发、废铜烂铁等等,好像价格还挺高。那时候,我们这些小孩经常没事就捡点废铜烂铁或者旧报纸什么的,随随便便就能卖个几毛钱当零花。现在好像不行了,家里一个月可以攒一大堆易拉罐和废纸箱子旧报纸,但总找不到收废品的地方,好不容易来个收的,也卖不了几块钱。所以,为了图省事,很多时候干脆就把废品当垃圾扔了,放在家里还不够碍眼的呢,谷贱伤农啊。媒体上成天说环保环保,但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体系来保证,什么也别谈了。纽约在这方面,应该最少比我们高出几个数量级。
  首先说明一定,我没在纽约看到过废品收购站(收旧车的除外啊),如果一定要说收废品的话,只有收易拉罐的,还都是机器收。很多大的超级市场门口都会摆几台这样的机器,你把易拉罐放进去,机器自动识别是否是人家要的易拉罐,然后一个计数窗口显示你累计放了多少。等你全放完了,按一个按钮,机器会打出一张可以在这个超市使用的代金券。也有直接给现金的,但很少见。那个时候一个易拉罐值五美分,不知现在涨了没涨。由于这个活没什么技术含量,纯粹是耗时间去找罐子,所以最适合那些年纪较大或者没什么手艺的人去干。马路上经常可以看到有人拎个大个的垃圾袋,在路边的每个垃圾箱里面翻翻拣拣。每次看到这些人,就会想起小时候听过的一首儿歌:“捡破烂的,无组织的,一人一条破麻袋挺整齐的。风里来雨里去挺辛苦的,卖来的钱自己花,美滋滋的。”
  纽约的生活垃圾是不能随便乱扔的,否则会收到数额很大的罚单。通常情况是,每个区有自己的收垃圾时间表,规定哪天收不可回收的生活垃圾,哪天收旧报纸,哪天收废家具,哪天收废旧电器等等。安装这个排期,各家会在晚上把垃圾放在门口的便道边上,然后由我们辛勤的纽约环卫工人在凌晨的时候统一收走。垃圾的回收不但有时间限制,而且对于垃圾的包装也有规定。比如说生活垃圾要用塑料袋包好扎紧,不能漏出来;报纸要码整齐,然后捆结实。对于废旧电器,有个规矩,不知道是政府规定的还是潜规则,就是如果电器不能使用了,就把插头剪掉,如果还能用,就留着。无论是谁规定的,反正我对这点是举双手双脚拥护的。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5

  刚到纽约的时候,我的全部家当就那么几箱衣服和几本书。后来表哥支援了几个锅几个碗几个盘子以及筷子叉子勺子等,最后又送了我一个旧电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几乎没有添置任何新东西。后来有一天,知道了这个规则,情况就变了。刚开学的时候,认识了一个从北京来的学生(后面会细谈),叫Richard。Richard比我早买的车,在买车过程中我帮了他不少忙,所以后来成了好朋友。Richard买完车有点兴奋,喜欢晚上车少的时候开上车溜达溜达,不时看见路边有旧电器,有的看着还挺新的,所以就搬上车一并送到我这里来测试,于是我们就发现了那个关于插头的规则。要说有车就是好,要是走路的话,我一晚上也就转个几条街,而且还累得慌。人家开车一晚上可以转几十条街,今天发现个微波炉,送过来一看能用,擦吧擦吧用上吧;下周又发现个微波炉和一个电扇,送过来一看都能用,电扇用上,这次的微波炉比上次的顺眼,上次的扔了。就这么着,录象机和吸尘器都陆陆续续的来了,而且还经常更换。
  在纽约的几年里,正经电器除了一台录象机以外好像没买过。到离开纽约的时候,那些旧电器又统统送回街头了。事后很多心怀叵测之徒对我这种做法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说抠门和寒酸的是最好听的。说就说吧,就抠门了就寒酸了,怎么着吧,我乐意。反正我把自己的学费交上了,学位拿到手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5

Day 25 唐人街、福建兄弟、绑架
  中国古代有个四大喜事,其中之一就是“他乡遇故知”。的确,当你身在异国他乡的时候,如何能碰见个中国人,心中会无形中产生一种亲切感,会不由自主的上前用中国话交谈几句。但在纽约是这样吗?在纽约唐人街呢?
  唐人街的英文名称是China Town,也有翻译成中国城的,但我觉得还是唐人街三个字最贴切,最传神,也透着一股自豪感,那时候咱们多强大呀,万国朝贡啊。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唐人街,但应该数美国的2个最有名了。一个是旧金山的唐人街,面积最大;另一个是纽约的,应该是挟纽约市的余威了吧。
  纽约市的唐人街坐落在曼哈顿的下城,也就是南边,离世贸中心不远。刚到纽约的时候去那里找过工作,但因为不会说国语,没人看得上俺。有人可能马上问了,你不会说普通话?请您冷静一下,再看一遍我上面写的,我写的是“不会说国语”。我说的是标准普通话,稍微带一点北京口音,但在唐人街,由于很多人都是从南方或者香港、台湾来到,人家只认广东话、福建话、客家话,或者上海话,反而不把普通话当国语了。有一次去唐人街一个餐馆找工作,当然是用普通话开头,人家上来就问,你会说国语吗?我就奇怪了,我这不说着呢吗?我就回答我会说。人家说你说几句听听吧。我心里想不通了,难道我北京味儿太浓了?没问题,咱说标准的普通话。人家说,原来你不会说国语啊!后来才搞明白,人家概念里国语,也就是中国话,不是指普通话。我靠,我现在还替他们脸红呢。但愿他们千万别跟美国人说这个国语的概念。在我们伟大神圣的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土地上,不管是论平方面积还是立方体积,鸟语和普通话差的可不是一个数量级,江南再有千山千水千才子,架不住塞北的一天一地一圣人啊(这对仗还算工整吧,好歹咱的专业也是CS的!)。我猜,成语里面那个坐井观天的故事是不是说的就是这帮东西呀?
  纽约的唐人街并不算太大,横竖也就几条主要街道。进了唐人街,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很中国。路标上有中文,街上都是中国人,商店都是中国店,饭馆都是中国饭馆,说的都是各种口音的国语。可以这么说,如果您一句英语不懂,也照样能在唐人街活下去,而且不会感到任何不方便,因为那地方基本不需要英语。唐人街的东西都很便宜,尤其是中国货,什么都有。但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太中国了:商店的摊子一直支到马路上;街上很多地方污水横流;小贩大声的叫卖;如果你走在小巷子里面,可以看到楼上挂着万国旗,什么袜子、内衣、裤衩都有,很多老美对此十分的反感。靠近唐人街中心的地方有个孔子大厦,前面有个孔子塑像,据说是在文革期间,由于国内破四旧,把孔老师搞的灰头土脸,海外的华人们气愤了修建的。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5

  唐人街在发哥的电影里也出现过,忘了是哪部片子,反正发哥在唐人街打过坏人。真实生活中的唐人街也是个藏龙卧虎之地,我没见过,但在报纸上读过一些故事。有一个故事是说,某年的春节前,唐人街的两个帮派,飞龙帮和鬼影帮(别笑,都是真名)为了争夺唐人街的鞭炮销售权而开打,据说当时两个帮派的人隔着一条街用枪对打,直到警察来了才作鸟兽散。故事应该是真的,因为是从报纸上看到的,遗憾而万幸的是,从来没见过这些帮派的真身,其实心里还是有点向往的。
  唐人街的另一个故事是关于偷渡和福建人的。(先表明一下,没有任何贬低福建人的意思,因为人家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告诉我的就是福建人。)前面我们讲过,很多人是偷渡去纽约的,而且以南方居多,特别是在福建的某些地方,据说是有偷渡的传统的。很多人为了发财,付给蛇头一大笔钱,然后由蛇头把他们带到美国。刚到美国的他们语言不通,人生地不熟。但这不表明就没人想着他们,实施上还有人在惦记着他们,并马上以一种特殊的方式照顾他们。
  很多福建偷渡客从离开故乡开始,就上了一些帮派的黑名单。这些帮派多半在偷渡客的故乡有眼线。偷渡客一上岸,马上就被偷渡客绑架了(说是绑架,其实不绑你你也不敢跑),而且还不敢报警,谁让您是偷渡来的呢(当初听到这里的时候咱的腰板就挺直了,咱是做为中美人民的友好使者,拿着货真价实童叟无欺有假包换的签证光明正大敲锣打鼓神采飞扬的过来的)。被绑架以后,人家给你个电话,让你给家里打。什么也别说了,打吧。告诉你老爸老妈,你已经到了美国,但遇上一点小小的麻烦,被绑架了,需要拿钱来赎。然后绑架你的人就告诉你家里人要多少钱(人家知道你的家底,不多要不少要。多要了您拿不出来破罐破摔怎么办?),等你凑够了派人上门去取。嘿,瞧瞧人家这个服务,上门的。国内的人取走了钱以后给美国去个电话,这边踏踏实实放人。
  要说人到美国还真就变了,连绑架都搞得这么有技术含量(整个过程包括信息收集和及时处理,高水平的通讯,以及对顾客心理的准确把握),都透着那么股子周到的服务精神和良好信用,哪像国内的那些小儿科,人给捆起来,嘴里还要塞上破袜子,动不动打打杀杀的,透着土,透着没品味。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5

Day 26 汽车,哪个牌子的车多,右转弯
  美国每个州都有自己的法律,我感受的第一个就是交通,往细了说就是右转弯。按照我们开车的常识,除非特别指出,红灯的时候在路口是可以右转的。中国北京是这样,美国的佐治亚州是这样,但记忆里面,好像新泽西还是纽约(有点记不清楚了)就不行;人家规定,除非特别指出,否则红灯时候在路口不能右转,如果你非要转,让警察抓住可就是一张罚单。
  美国是个汽车国家,马路上跑的什么车都有,从最新款的跑车到几十年前的老车都能见到。卖汽车的Dealer也是随处可见。在我第一次从新泽西到Queens的途中,就注意到路边有很多大的停车场,能停几十辆或者几百辆车,停车场上彩旗招展,很是富丽堂皇。表哥告诉我那就是卖汽车的经销商。新车的经销商一般专注于一个牌子的车,比如说丰田的经销商只卖丰田的车,本田的只卖本田的车。但对于二手车的Dealer来说,就什么都卖了,而且什么价格的都有,从几百块到几万块,只要你有钱,不管多少,都能找到适合你的车。以前只知道二手车的英文名字是Used Car或者Second-hand Car,后来发现美国人早就发明了一个更好的名字,叫Pre-owned Car,直译就是曾经被拥有过的车。Used Car或者Second-hand Car都给人一种用过的,旧的,或者二手货的感觉,心理上不那么舒服(打个并不太恰当的比喻来说,比如形容一个女人,如果直来直去,恐怕就要砸手里了,但如果换个说法就大不一样了,我想读者明白我的意思,如果不明白就一直不明白下去吧。),但Pre-Owned Car就让人彻底摆脱了这个阴影。看来美国人也是满有创造力的。2年以后,我终于攒够了自己买车的钱,并在帮朋友挑车和自己挑车的过程中,锻炼成一个验车专家和一个讨价还价的高手。
  也许由于对车比较感兴趣,所以关于汽车的感触颇多,随便说几样吧。首先说交通管制问题,北京的四环以里在白天是不让外地的大货车进入的,好像对本地的货车也有限制,但我亲眼在曼哈顿,在白天看到很多集装箱货车来来往往,而且曼哈顿的交通堵塞不见得比北京的厉害,真是怪事啊。再就是红绿灯的顺序,在曼哈顿的主要大道上,如果交通不太拥堵的时候,你可以追着一个绿灯跑几十条街道,那意思就是你前面的灯不断由红变绿,而你后面的不断由绿变红。相对于这种情况,北京的很多主要大路上,每当你跑到一个灯前,准是刚刚由绿变红,也是怪事啊,难道那帮设计交通灯的都是傻子?还有一个大的区别就是路标,要到哪儿去,只要跟着路标走,一定没错。我最远的一次是从佐治亚一直开到加利福尼亚的硅谷,事先在网上查了地图,然后一路跟着路标走,居然从我住的地方(佐治亚的一个小镇子)一直开到了哥哥家(硅谷的一个地方),而且一点冤枉路没走。但就在北京,有一次从西三环到西四环,本来是跟着路标走,然后就没有任何指示了,然后迷路,最后绕个大圈子才出来。差距啊,差距!差距不仅仅是人家有原子弹你没有,人家有航天飞机你没有。真正的差距就在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体现着。最后说说交通管制,一说这个大家可能就都乐了,有没耐心的可能现在已经嚷嚷了:“您歇会儿吧,我们知道您要说什么了”。求您了,也让我说几句发泄发泄行不。在我的印象里,除了总统出来,美国好像没什么交通管制。平时大家在路上要避让的车大概只有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救火车,以及正在上下学生的校车(School Bus)。从来没听说随便一个什么JB部长,或者个把团长出来就要大家一起往边上靠,也没见过从地球哪个角落飞来个酋长或者部落首领就专门留出一条车道来,警察叔叔吆喝着让广大的国家纳税者们在旁边候着,什么事啊。也许我见识少,反正我没见过。我在佐治亚也住过,佐治亚的首府亚特兰大也举办过奥运会,好像人家没有什么什么一毛导的开幕式,也没有来个单双号,不是奥运会也开了,全世界人民也没说人家苛搀吗?所以啊,那种每天要化妆几个小时才敢出门的不一定是真正的美女,真正的美女洗干净脸出去就有回头率;那种不穿西服就不敢出去会客的不一定是真正有才的人;声势浩大不一定是真正的强盛;套一句冯导的话:开好车的就一定是好人吗?可很多中国人偏偏就吃这一套,我无语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6

  牢骚发完了,继续聊车。有一次从纽约到新泽西,骑车过华盛顿大桥,突发奇想,要看看路上跑的到底是美国车多还是日本车多。于是边走边数经过身边的车,于是发现了一个有意思的统计数字。在我数的一百辆车中,日本车有大概50辆,美国车大概30多辆,其他的是欧洲车、韩国车等等,中国车吗,零(大家肯定猜到了)。哼哼,有意思,日本车居然比美国车多。日本人不是刚在几十年前让美国人打了个头破血流惨不忍睹吗,怎么一转眼就开始大赚美国人的钞票了?记得看过一个美国的电视节目,是底特律的汽车工人拿着大锤砸一辆日本车,边砸边喊:我们的车哪一点比美国车次?我们不总是说小日本小日本吗,怎么国内原装的日本电器比国产货贵一大截子大家还抢着买呢?为什么我在美国买的一个原装日本松下刮胡刀用了差不多十年,现在还运转正常,而我们家的中国组装的松下电视已经修了2次了呢?从感情上讲,我是一个坚定的民族主义者,恨不能亲自搞个东京大屠杀什么的,但实话实说,人家的活就是比我们的漂亮,与其动不动就抵制日货、抵制法国货,还不如把自己的德行改改。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是一个坚忍不拔的民族,中国人民总是在最危险的时候,每个人被迫着发出最后的吼声。但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一定要到最危险的时候,到毫无退路的时候,才奋起发出最后的吼声,然后历经磨难转危为安呢?难道我们不能在不是最后的关头就踏踏实实的干点事?在不发生矿难的时候就注意生产安全?在没有出人命的时候就注意防火?在大桥没塌的时候就监督工程质量?在孩子们的肾没受到三距氰氨毒害的时候就抓抓食品卫生?有太多的为什么了,我糊涂了。冥冥之中,总能看到一个叫孙思邈的白胡子老头,拿着毛笔颤巍巍的在一本书上写着:不治已病治未病。又仿佛听到一位老中医的话回响在耳边:下医医病,中医医人,上医医国。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悠悠苍天,彼何人哉?
  古人诚不我欺乎?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7

Day 27 自行车
  我在美国前后一共拥有过5辆车(注意啊,我说的是车)。按买到手时候的新旧划分,4辆二手的,一辆新的;按汽缸数分的话,2辆4缸车,3辆没有汽缸;按燃料划分,2辆烧汽油,三辆烧力气。读者大概知道我的交通工具的结构了,2辆汽车,3辆自行车。
  前面说了,第一辆自行车是表哥送的,保养的很好,应该算是八、九成新闪闪发光那种。这辆车是山地车,宽宽的轮胎,十几速的变速,非常好用,表哥送一带二,随车赠送了安全头盔和打气筒。这辆车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因为没有充分认识到纽约偷车贼的专业水平,一不小心让人家在2分钟内就给搞定了。对于我这么个穷学生来讲,好的自行车买不起,全新的起码要一百多块,看着顺眼的也要七十多。无可奈何了,继续发扬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吧:没有皮鞋咱们穿草鞋;去不了西安咱们去延安;上不了庐山咱就上井冈山;从旧车铺来了个负担得起的二手车吗(我二手车生涯的开始!!!)。这辆车可就差多了,最多也就是个三成新,已经看不出原来是什么颜色的了,车座又小又硬,骑一会儿咯得屁股生痛;车轮是那种跑车的窄轮,正常情况下骑着还蛮轻快,但到冬天如果有冰雪就太滑了,摔你没商量。
  骑过车的人都知道,自行车的车胎被扎了是常事儿。如果在国内,随便找个修车摊补补就行了,可在纽约就要命了。首先是修车的摊位不好找,估计全城也没几个;再就是仅有的西班牙人开的那么几个修车的地方,价格奇贵。买车的时候大概问了一下,随便补个胎要5块钱。五块钱,大银子啊!您杀了我得了。真是走投无路了,难道穷人就没有活路了,非要造反不行吗?幸好革命老前辈教育过我:“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咱自己修,国内又不是没见过人家怎么修,看见了就都是我的了(此句箴言只适用于学习本领,不适用于银行及收银台)。修车无非就那几样东西,一块胶皮,一把木搓,一把剪刀,再加上2把能把外胎扒下来的螺丝刀。问了不少人,终于找到一个专门买自行车的商店去买这些东西,结果一看人家老美这套修车的东西,服了。一套补车胎的东西价格并不贵,好像是四、五块钱,里面有一小管胶水,几块大小不一的圆形胶皮,外加一块粗糙的小铁片,完了,就这么简单,足够你补个几次的了。后来的经历告诉我,别看老美笨,但老美非常崇尚自己动手的能力。只要你对自己动手做感兴趣,有很多的工具和指导你动手的书籍可以买到,比如说,我后来学会了如何自己补汽车轮胎,如何换分电器,如何换机油,如何盖阳光房,等等等等。也因为老美笨,所以老美发明的工具都特别简单实用。也难怪,不简单实用谁会买呢?没人买你怎么靠你的发明发财呢?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8 17:17

  骑车对我来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没钱坐公交,没钱买汽车。但带来的好处也很多,猜猜看第一个好处是什么?如果你猜是锻炼了身体就错了,锻炼了身体是骑车带来的第二个好处,骑车确实让我那个时候的体力非凡;第一个好处当然是省了钱,我前面提示过了啊。那么第三个好处就是让我能够深入到各条大街小巷,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见识到了不同的街道,不同的房屋,不同的前院和后院,不必担心单行线,不必担心红绿灯和交通标志,想停下看什么就看什么,不用担心挡住别人的路或者违章停车的罚单。
  也是因为骑车,我也见识到了美国的房子是怎么盖起来的。那是第一个学期,上学路上有一条必经之路,路旁有一栋正打地基的房子。刚开学的时候房子是打地基,几个星期以后开始盖第一层了,用粗细不等的木方子拼出房子的轮廓,然后钉上密度板,就和做个简单的木柜子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板子里侧贴上毡子,板子外面砌一层砖。第二层也如法炮制,最后是房顶,照样是保温层加密度板,只不过上面多加一层防水层,最上面摆上瓦。等我一学期结束,一个房子也盖好了。后来看很多反应美国中西部龙卷风题材的影片,大风一吹房子就象纸片搭的一样四分五裂四处飘,我就一点都不感觉奇怪了。本来就是几块木板钉在一起的吗。
  有了自行车,有了修车补胎的工具,但新的问题又来了。一是这辆车的座子太小太硬,骑着非常不舒服,二是有天早晨刚出门车胎就扎了,鼓捣半天补上了也迟到了,看来还应该有一辆备用的车,或者说应该有一辆骑着更舒服的车,把这辆车当备用。好车在自行车店里面有的是,从一百多的到二千多的都有,虽然手头有了一点积蓄,但还是舍不得,怎么办呢?中国人有句古话,叫好心有好报。我每天骑车下学的时候,街道上总有些邻居的孩子在一起玩,大的小的黑的黄的白的都有。我有空的时候就会停下来和他们闲聊几句,好像很和蔼可亲的样子,其实是想学学他们的发音,时间长了就混了个脸熟。有一天正和一个半大孩子八卦,孩子的爸爸出来了,和我打了个招呼,说总看见我骑车来来往往的。我就告诉他我刚来,是个学生,自行车是我的交通工具。那孩子他爸一听来精神了,说他们家有一辆自行车,买了之后就没怎么骑过,一直放在车库里占地方,我要用可以便宜买给我,他们家也腾个地方。我一想反正需要一辆备用的,只要便宜就行了。人家告诉我说买的时候二百多,我要要的话就出好像是八十块就行了,车可以说是全新的。八十块有点心疼,我说我最多出四十块(这就是在国内批发市场练出的本事,别管你要价多少,我见面先砍一半),最后商量半天,以五十块成交。车一推出来我就乐了,这哪里是自行车啊,这是自行沙发:轮子比山地车的还粗,减震巨好;车把长长的向后弯,有点类似于国内的自行车,但更宽更长,所以骑的时候不用向前弓着腰,把套是厚厚的海绵;座椅又宽又大又厚,坐在上面这个美呀,要是能在上面呆住了,我晚上睡觉都不想下来。
  自行沙发什么都好,唯一的缺陷是后来下雨的时候发现的,就是没有挡泥板(好像美国的自行车就没见过有挡泥板的)。下雨时候骑在平路上因为车速慢不显什么,下坡的时候毛病就来了,车速一快水就被撩起来,前轮的水奔我的下三路招呼,后面的水一直甩到背上,雨天路滑下坡又不敢使劲捏刹车(捏了也晚了),等一个坡下来整个人就透了,看来老美压根就没打算在雨天里骑车,骑也是他妈在小雨里和小妞慢慢的骑,整那个浪漫的调调,不用象我急驰在大雨里赶着去打工。
   我的自行沙发最后的结局比较悲惨,丢了。而且不是整个丢的,是被偷走了一半。那是后来送外卖时候的事情,有天晚上活比较多,送完一趟进饭馆取下一趟的时候就偷懒了,只把前轮锁了,是用一把特粗的锁给锁上的,就进去那外卖那么三两分钟的功夫又出事了,这回因为锁大,人家一时半会儿弄不开,所以搞了个短平快,只把后轱辘卸下来拿走了,真是贼不走空啊。就这么着,一辆车变成了半辆车。后来我就象祥林嫂一样有点神经了,逢新来的骑车的就告诉,您要想在纽约不丢自行车,就得来三把大锁,一把锁前轮,一把锁后轮,一把锁车架。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9 17:26

Day 28 关于抽烟
  抽烟不但有害健康,而且对你的钱包也存在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孩子们最好不要抽,尤其是不要开始抽第一根,不管是出于好奇还是其它什么原因。
  我是个抽烟的家伙,按照我一个教授的评价,是属于那些Stupid Smokers(愚蠢的吸烟者)中的一员。一直到现在,在写这些故事的时候,还总是习惯点一根烟,边抽边想边写。我的抽烟经历因为在纽约而变得丰富多彩了。
  刚到纽约的时候只带了一包烟,虽然那时烟量不大,但也没几天就干光了,只好就地取材。纽约卖烟的地方不比北京少,街角的食杂店、超市、报刊摊、专门的烟店都能买到。唯一不同的是人家对年龄的控制比较严,也就是说,不卖烟给未满年龄的人。如果店主对你的年龄有怀疑(比如说你长的很嫩),店主就会要你出示驾照什么的,以验证一下你的年龄。卖烟给青少年是一条重罪。
  到卖烟的地方一看,第一就是眼花缭乱。除了有很多不认识的牌子,就连象万宝路、骆驼等国内比较熟悉的牌子居然都有这么多种包装。从烟盒的质地上说,有软的硬的;从尺寸上说,有长的短的;关键是颜色多,拿万宝路来说,除了常见的红的白的,还有灰的绿的,这么排列组合下来,一个牌子的香烟就能摆长长的一排。七八个常见的牌子就是一大片,让人目不暇接。再看看价格,有点傻眼,便宜的要二块二、三,贵点的接近三块。按当时的汇率,就是人民币二十多块一包了,有点舍不得啊。
  但不抽烟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烦恼,所以尽管肉痛,也是还要卖的。再往好处想想,虽然稍微贵一点,但肯定都是老美亲手给我制造的,绝对没有假烟啊。得了,少抽少卖一些算了。想通了就行动,各个铺子的价格稍微有点不一样,但通常也就差在正负两毛钱左右。稍微多走几个街口,找了一家最便宜的,第一包就从比较熟悉的红色万宝路开始。付钱的时候才知道,除了价格外,你还要付税,也就是你所在州的销售税。拿纽约来说,那些年一直是百分之8.25,也就是说,如果我买一包二块二的烟,我总共需要付二块三毛多。资本主义的剥削真是无处不在啊。
  刚开始卖红色的万宝路纯粹是由于习惯,因为那时国内抽红色的比较多,而且逢人拿出一包短的红色万宝路是一件相当有面子的事。那些年不是有句话叫“长箭短路”吗。后来才知道,美国人一般不抽红的,因为太冲了,红色的万宝路甚至有个外号叫“Cowboy Killer”(牛仔杀手)。后来不知是真的觉得太冲了还是入乡随俗,逐渐向颜色浅的过渡了,基本上只抽白色的(Light,柔和型);再后来发现了一种银灰色的更淡,叫 Ultra Light,就基本上定性在这里了。当然,夏天有时候也来包绿色的(薄荷型)换换口味,或者偶尔换个其它的牌子调剂一下。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9 17:27

  抽烟毕竟是一笔花费,不管怎么少抽,只要买烟就要花钱。能不能抽上不花钱的烟能?答案是有可能。当然了,不花钱的烟是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需要自己去找。在我做Bus Boy的日子里,餐馆里经常有客人忘在桌子上的烟,而客人离开以后,收拾桌子碰巧就是我的必修课之一。借此工作之便,顺手的尝了不少免费烟,当然是什么牌子的都有。记得有几次碰到的还真是不同寻常的怪牌子,感觉上就跟抽调料一个滋味。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知道了另一个买便宜烟的途径。很多烟厂,包括万宝路,都会制作一些样品烟,然后2盒捆在一起,以一盒的价格出售。说白了,就是买一送一。这种烟在很多专门卖烟的摊子上都有,只是摊主一般不摆在明面上。但只要你提出,并且他有,一般都会卖给你。知道这么回事儿以后,我的买烟支出就直线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五。本来支出应该是下降百分之五十的,但因为烟便宜了,而且后来工作学习又很辛苦,吸烟量难民有些上升,所以呢,正负相抵,也就省了差不多四分之一。
  正常价格的万宝路上都有一个标志,就是一个条形码,旁边印着5miles(5英里),抽完烟后可以把这个标志撕下来,等攒到一定的数量了,寄回烟草公司换礼品。我曾经攒了一阵子,还真换到了几件东西,记得有多用处螺丝刀和一个大个的旅行包,非常实用。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不抽烟的人也跟别人要万宝路烟盒的缘故,能换好玩意儿呀。
  非常遗憾的是,上面提到的买一送一的赠品烟上没有这种条形码,所以如果你省了钱,就没有了换东西的机会了,也挺公平的。等后来找到了一家中餐馆的工作,才知道原来鱼和熊掌是可能兼得的。在中餐馆打工的时候,每隔几个星期,总有一个老太太到餐馆后门来卖烟,一水儿的白万宝路,而且价格极低,才九块钱一条,比赠品烟都便宜,烟盒上还带兑奖券。刚开始不敢买,以为是什么劣质产品或者来路不正。后来经内行指点,才知道烟本身绝对是正品,但来路绝对是不正的。
  纽约的烟在销售时,除了附加的销售税外,本身已经含了各州的烟草税,这个烟草税的比率很高,有可能占了香烟售价的一半或者更高。很多头脑聪明而又胆大妄为的家伙从这里面看出了商机,用大面包车从烟的原产地(比如说佛吉尼亚州)直接购买,然后运到纽约销售给餐馆里的劳苦大众,只要不被抓住就能赚钱,而且这种烟在华人的餐馆里很畅销,一个餐馆里买走几十条烟也就是十分钟的事儿。字典里对这种活动好像有个定义,叫走私。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9 17:27

Day 28 关于抽烟
  抽烟不但有害健康,而且对你的钱包也存在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孩子们最好不要抽,尤其是不要开始抽第一根,不管是出于好奇还是其它什么原因。
  我是个抽烟的家伙,按照我一个教授的评价,是属于那些Stupid Smokers(愚蠢的吸烟者)中的一员。一直到现在,在写这些故事的时候,还总是习惯点一根烟,边抽边想边写。我的抽烟经历因为在纽约而变得丰富多彩了。
  刚到纽约的时候只带了一包烟,虽然那时烟量不大,但也没几天就干光了,只好就地取材。纽约卖烟的地方不比北京少,街角的食杂店、超市、报刊摊、专门的烟店都能买到。唯一不同的是人家对年龄的控制比较严,也就是说,不卖烟给未满年龄的人。如果店主对你的年龄有怀疑(比如说你长的很嫩),店主就会要你出示驾照什么的,以验证一下你的年龄。卖烟给青少年是一条重罪。
  到卖烟的地方一看,第一就是眼花缭乱。除了有很多不认识的牌子,就连象万宝路、骆驼等国内比较熟悉的牌子居然都有这么多种包装。从烟盒的质地上说,有软的硬的;从尺寸上说,有长的短的;关键是颜色多,拿万宝路来说,除了常见的红的白的,还有灰的绿的,这么排列组合下来,一个牌子的香烟就能摆长长的一排。七八个常见的牌子就是一大片,让人目不暇接。再看看价格,有点傻眼,便宜的要二块二、三,贵点的接近三块。按当时的汇率,就是人民币二十多块一包了,有点舍不得啊。
  但不抽烟稍微有那么一点点烦恼,所以尽管肉痛,也是还要卖的。再往好处想想,虽然稍微贵一点,但肯定都是老美亲手给我制造的,绝对没有假烟啊。得了,少抽少卖一些算了。想通了就行动,各个铺子的价格稍微有点不一样,但通常也就差在正负两毛钱左右。稍微多走几个街口,找了一家最便宜的,第一包就从比较熟悉的红色万宝路开始。付钱的时候才知道,除了价格外,你还要付税,也就是你所在州的销售税。拿纽约来说,那些年一直是百分之8.25,也就是说,如果我买一包二块二的烟,我总共需要付二块三毛多。资本主义的剥削真是无处不在啊。
  刚开始卖红色的万宝路纯粹是由于习惯,因为那时国内抽红色的比较多,而且逢人拿出一包短的红色万宝路是一件相当有面子的事。那些年不是有句话叫“长箭短路”吗。后来才知道,美国人一般不抽红的,因为太冲了,红色的万宝路甚至有个外号叫“Cowboy Killer”(牛仔杀手)。后来不知是真的觉得太冲了还是入乡随俗,逐渐向颜色浅的过渡了,基本上只抽白色的(Light,柔和型);再后来发现了一种银灰色的更淡,叫 Ultra Light,就基本上定性在这里了。当然,夏天有时候也来包绿色的(薄荷型)换换口味,或者偶尔换个其它的牌子调剂一下。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9 17:27

  抽烟毕竟是一笔花费,不管怎么少抽,只要买烟就要花钱。能不能抽上不花钱的烟能?答案是有可能。当然了,不花钱的烟是不会自己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需要自己去找。在我做Bus Boy的日子里,餐馆里经常有客人忘在桌子上的烟,而客人离开以后,收拾桌子碰巧就是我的必修课之一。借此工作之便,顺手的尝了不少免费烟,当然是什么牌子的都有。记得有几次碰到的还真是不同寻常的怪牌子,感觉上就跟抽调料一个滋味。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知道了另一个买便宜烟的途径。很多烟厂,包括万宝路,都会制作一些样品烟,然后2盒捆在一起,以一盒的价格出售。说白了,就是买一送一。这种烟在很多专门卖烟的摊子上都有,只是摊主一般不摆在明面上。但只要你提出,并且他有,一般都会卖给你。知道这么回事儿以后,我的买烟支出就直线下降了百分之二十五。本来支出应该是下降百分之五十的,但因为烟便宜了,而且后来工作学习又很辛苦,吸烟量难民有些上升,所以呢,正负相抵,也就省了差不多四分之一。
  正常价格的万宝路上都有一个标志,就是一个条形码,旁边印着5miles(5英里),抽完烟后可以把这个标志撕下来,等攒到一定的数量了,寄回烟草公司换礼品。我曾经攒了一阵子,还真换到了几件东西,记得有多用处螺丝刀和一个大个的旅行包,非常实用。这也是为什么有很多不抽烟的人也跟别人要万宝路烟盒的缘故,能换好玩意儿呀。
  非常遗憾的是,上面提到的买一送一的赠品烟上没有这种条形码,所以如果你省了钱,就没有了换东西的机会了,也挺公平的。等后来找到了一家中餐馆的工作,才知道原来鱼和熊掌是可能兼得的。在中餐馆打工的时候,每隔几个星期,总有一个老太太到餐馆后门来卖烟,一水儿的白万宝路,而且价格极低,才九块钱一条,比赠品烟都便宜,烟盒上还带兑奖券。刚开始不敢买,以为是什么劣质产品或者来路不正。后来经内行指点,才知道烟本身绝对是正品,但来路绝对是不正的。
  纽约的烟在销售时,除了附加的销售税外,本身已经含了各州的烟草税,这个烟草税的比率很高,有可能占了香烟售价的一半或者更高。很多头脑聪明而又胆大妄为的家伙从这里面看出了商机,用大面包车从烟的原产地(比如说佛吉尼亚州)直接购买,然后运到纽约销售给餐馆里的劳苦大众,只要不被抓住就能赚钱,而且这种烟在华人的餐馆里很畅销,一个餐馆里买走几十条烟也就是十分钟的事儿。字典里对这种活动好像有个定义,叫走私。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9 17:28

Day 29 纽约的安全
  安全,总是评价一个城市好坏的标准之一。但如果你问我纽约安全吗,我会觉得这个问题很难回答。有几次,当打算让孩子出国的家长们提出这个问题时,经过一番深思熟虑,还是没有直接的答案,于是总会提出一个反问:“你觉得北京安全吗”?
  看来我们又要回到老套路上了,看什么都要历史的、辩证的、唯物的看,我再次感到历史辩证唯物主义的伟大。
  刚到美国的时候,有段时间确实感觉到纽约好像不是那么安全。报纸上几乎天天都有什么行人被打劫了,下夜班的女工被抢劫了一类的报道。在曼哈顿上城也看到很多无所事事的黑人坏小在街头抽着烟坏笑,我自己也被打劫过(这个不光彩的事咱们后面再写)。记得开学的第一天,学校对我们这些外国学生的培训当中也有一项,就是如果你半夜走在马路上,感觉不好,似乎有什么人在跟踪你,你该怎么办呢。答案很简单,就是打电话报警。即使警察来了,什么也没发生,警察也不会怪你,因为你是纳税人,是大爷,是皇上啊。如果你身边没有电话呢,也好办,马路边上不是停满了车吗,很多车上都有报警器,随便碰几辆车,让报警器响成一片,把坏人(或者你意识中的坏人)吓走,有点草木皆兵、毛骨悚然了吧。凭这些,你还敢去纽约吗?
  其实没什么,还是让我们做过比较吧。北京的治安在全国应该算是比较不错的,毕竟天子脚下吗(咱就不说上海了,上海的警察局不都被人家那个什么了吗)。但就在北京,某些人行过街天桥上不也是小偷横行吗?在中关村,有坏人当街从女孩手里抢书包;在某些地下通道里,有人在半夜用铁锤先把行人的头盖骨砸碎,然后实施抢劫;在赵公口,歹徒为了抢劫不也一刀捅死一个孕妇。那么北京和纽约比,哪个安全呢?
  在美国听到的很多抢劫故事,包括我经历的那次,大概都是这样的版本:一个坏人(通常是黑人,不是种族歧视啊,故事里是这么说的)用刀顶住你,然后管你要钱(奇怪了,英语不好的这时候也能听懂了,也知道人家管你要什么了)。等你拿出钱包,人家把里面的现金拿走,证件信用卡什么的全不要,然后把钱包还给你。(等我后面讲出我经历的那次就更神了,您稍微有点耐心啊)。所以刚到美国的时候表哥就提醒我,兜里一般带个十几二十块,遇到打劫不要反抗,把现金给他,人家拿了钱就走了,一般不会伤害你,更很少有人先把你砸个半死,然后再抢的。至于劫色的,那是另外一个问题。可问题的关键是,一个女孩家,不管在哪里,都要少一个人走夜路。
  综上所述,安全不安全永远是一个有争议的话题,永远受到时间、地点、人物等因素的影响。按照我个人的观点,如果你不在不好的时间(比如说半夜),到不该去的地方(比如说一条黑胡同里),纽约是安全的。本来就是吗,你半夜在山里走还有可能被狼吃了呢(我说的是过去啊,现在山里的狼都被人吃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9 17:28

  Day 30 萤火虫、落日、想家
  大约在八月中下旬左右,纽约迎来了它最美的季节,秋季。从时间上说,秋季意味着马上就要开学了,要面对未曾谋面的老师和同学,要迎接那些不知道有多难或者多简单的考试;从季节上说,秋天的来临,使不管是阁楼还是地库都成为舒适的居住场所,夜晚睡觉要盖上一床薄被,早晚出门要加一件夹克了。
  初秋的傍晚,街道边的树丛中会发出点点闪光,开始时没太在意,有一天仔细一看,原来那就是传说中的萤火虫。荧光是从萤火虫的腹部发出的,我曾经捉到几只萤火虫,但奇怪的是,这些小东西一到我手里,就再也不亮了。萤火虫一般只在秋天中出现几个星期,点缀在树丛中和草地上,很是浪漫。但由此我也产生了一个怀疑:我们有个古老的传说,说古代有个穷书生(比我还穷),家里穷所以点不起灯,于是捉了很多萤火虫放在瓶子里当灯照亮。老师讲这个故事的时候是鼓励我们要珍惜好的环境,好好学习,但老师好像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萤火虫每年只出现那么几个星期,那个穷书生在其他时间晚上拿什么照亮呢?难道改凿壁偷光了?好像不是发生在一个人身上的事啊。
  在经过了最初的兴奋和适应后,我的生活渐渐安顿下来,三份工作(餐馆做Bus boy,洗衣店半夜耗耗时间,以及不时打扫莫妮卡的诊所或者浇浇诊所的花园)足以让我维持正常的开销和积攒学费;银行账户有了,账户里面甚至有了一笔小小的存款;对周围的环境熟悉了;每天的生活逐渐规律下来。窦大哥依然做着他的访问学者,每周工作五天,每天早出晚归,而我每天打工之余就是看看书或者到莫妮卡家和老人家们聊天,再有时间就是在傍晚时分坐在北方大道(Northern Blvd.)旁的椅子上,对着落日发发呆。
  人在忙的时候,可以没有心事,没有感情,可以忘记一切,但一闲下来,很多事情就会慢慢从思想深处渗出来,渗到全身。有很多次,当我面对纽约的夕阳,心中不禁会问自己,在地球的另一边,我的父母在干什么?他们起床了吗?是否一切都好?是否在牵挂着这个万水千山外的儿子?每到这时,心中就会涌起一股歉疚。为什么出国前每天都忙着走亲访友买东西,为什么没有多抽出一点时间陪陪他们聊聊天?虽然很少打电话,但我知道他们一定每天都在想我,都在为我默默祝福,都在看家里墙上那张美国地图。他们可能不熟悉美国的地理,但他们一定知道纽约在美国的哪里。当他们的手抚摸着地图上纽约的位置时,心里一定感觉就象在抚摸我的脸。我的心象阳光下的奶油在慢慢融化,我眼里有某种东西在慢慢融化。
  多年以后,我听到了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歌星可以用各种技巧把这首歌唱得声情并茂,但其实每个做子女的都能把这首歌唱的更好,当你们在心里用心来唱的时候。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出国或者远行,当你离开家门充满希望奔向远方的时候,你可曾注意到身后那牵挂的眼神和颤抖的心了吗?常回家看看吧,从今天开始。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9 17:28

第一季
  第二月
  
  Day 31选课、毕业典礼
  从开始写这本书开始,我已经习惯了另一种生活,一种每天在纽约生活几个小时的生活。如果哪天不去纽约待上一会儿,我的生命里就会觉得缺少了一些什么,好像思想被割裂开,一部分生活在现在,一部分生活在另一个世界。没有人会喜欢这种感觉,我也不例外,虽然我英俊无比、智慧超群(当然,我是那种后现代主义抽象派的英俊,在不懂艺术人的眼里,我英俊被翻译成另一个词:丑陋)。因此,每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会在电脑前端端正正、正大光明的坐好;全身都放松,忘掉白天的一切烦恼、一切喜悦,倒上一杯酒,点上一只烟。当酒精和香烟开始在我的神经中发挥作用的时候,身边的事务渐渐模糊,渐渐离我远去,我推开一扇时空之门,往前一步就能回到那个熟悉而又稍有陌生的城市,徘徊在摩天大楼之间,漫步在Queens College的校园中,或者骑上一辆单车在雨中送外卖。有时候,我不知道现在我是在纽约,只是在劳累后梦回北京,还是我其实在北京,只是在回忆中又回到给我诸多感受的纽约。纽约,让我拿什么形容我对你的感受?
  随着开学日期的一天天临近,我终于想起还有一件最最重要的事情还没有做,就是选课。按照我的理解,大学的课程应该是这样的:开学第一天,有个慈眉善目的班主任老师会把全班学生召集到一起,然后宣布,我们这个学期要上N门课,有历史、地理、语文、数学等等,然后把教科书发到我们手中,于是新学期就开始了。我的所有在学校的经验告诉我,新学期就应该是这么样的,学校就是这么玩儿的。Queens College彻底颠覆了我对新学期的理解,再有一次仔细阅读了学校给我们这些生瓜蛋子的一大堆材料后,我坚定的告诉自己:我错了,绝对错了,完完全全的错了,我需要自己选自己第一学期修什么课。
  其实如果仔细阅读一遍选课的手册的话就会发现,人家把怎么选课早就明明白白的说透了,无非就是选修课和必修课。选修课分成几大部分,主要有人文方面的,比如说历史、艺术、地理;自然科学方面的,比如说数学、物理、化学等等。每个部分中有一个最低的学分要求,你必须在这个部分中修一些课以达到这个学分要求,多选不限,选什么随你。至于必修课,每个专业都有一个必修课的前后顺序图,你必须修过了前面的,然后才能选后面的。简单吧?确实简单。但有一点对我来说非常不利,就是我开始选课的时间。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9 17:28

  美国一般的学校每年有2个主要学期: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春季学期大约在一月开学,5月底结束;秋季学期大约在8月底开学,12月中下旬结束。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之间是暑假,这个时候学校也有课程开,是夏季学期的课。对于同样的课,比如说最基础的化学课,学校会同时开几个Session,也就是说,同样的课,由不同老师(或者同样的老师)在一天里的不同时间讲;对一些学生多的课,同一门课可能有十几个Session。这个制度简直太好了,你可以挑选自己喜欢的老师在自己一天中最方便的时间来上课。如果你是个懒虫,那你尽可以都选中午和下午的课;如果你白天要上班,可以把所有课都安排在晚上;对于我来讲,因为傍晚就要开始打工,所以可以把所有课都放在上午。这是一个伟大的、光辉的、正确的制度,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
  每个学期的课从上个学期的期末考试前就可以开始选。选课有几种方式,可以打电话到学校的选课系统中去,然后按照提示语言选(这对刚到美国的我来说就是开国际玩笑,我TMD面对面的,连比划带说的还整不明白呢,让我对个机器使劲不是成心害我吗?);也可以到学校的选课终端上选(刚开始这条路也走不通,因为我压根就不知道这些终端在哪里。);最后一条,也就是学校为拯救我们这些前2条路都走不通而不得不开设的,到国际学生办公室去,对着一个具有无比耐心的活人,用掺杂着各种口音的英语以及象形文字和肢体语言来告诉学校你到底想修什么课。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在仔细研究了选课的手册和下学期的课表后,我骑着我的自行沙发又一次来到了学校。因为我选课的时间比较晚了,很多课都早已经被注满,我不得一次又一次的按照我能选的以及我的作息时间更改我的选择。首先必须选一门写作的补习课(2个学分),因为我还没有通过写作考试;数学课也来一个,选了个比较高等级的微积分(4个学分;因为咱的数学考试成绩好,老师建议我跳过开始的几门。)下面的就比较难了,想选几门计算机方面的,不是注满了就是时间不合适。怎么办呢?做为一个国际学生,每学期必须选够最少12个学分才行。我这么一琢磨,第一学期也别太难为自己,来几个容易的吧,正好有门化学课的时间不错,又是4个学分,选上了;最后一个怎么也搞不定了,把课表翻了个遍,看到一门地理课的时间正和好,而且有位子。地理课吗,不就是讲世界上这点地方吗,地球一共就这么大,物产就这么多,咱在中学又学过,应该不是问题。搞定,就是它了,总共4门课,12个学分。不容易呀不容易,在学校这套了一个多小时,终于把4门课选好了。从这以后我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在每学期期末可以选下学期课程的第一天,就到学校把课选好,以绝后患。
  虽然屋里有空调,但选完课也搞了个一身汗,出来到树荫下小风一吹,也还满舒服的。这时候就发现今天学校里面的气氛有点不同,人来人往不说,每个人都喜气洋洋跟刚捡了个大钱包似的。很多学生都穿着黑袍,戴着黑帽,旁边跟着几个屁颠屁颠的家长。原来今天是举行毕业典礼的日子。
  Queens College每年只举行一次毕业典礼,所以不管你是春天毕业还是夏天毕业(修够了要求的课程和学分就可以毕业),典礼都是在夏天举行。每到这天,校园中最大的一块草坪上就会布置一个讲台,前面摆满椅子,所有应届毕业生都穿上袍子(学生袍、硕士袍、和博士袍),和他们的亲朋好友一起见证这一伟大时刻的到来。在校长宣布你毕业前,你帽子上的穗子要放在左边,等校长一宣布你毕业了,成为XX士了(XX等于学、硕、或者博),就把穗子放到右边。从这一刻起,按照约定俗成(也就是我们的潜规则),在人们眼中你就是个有学位的家伙了。然后你就可以和家人一起在校园里面自由照相留影,每一个设施的大门都会为你自动打开(都不用出示学生证)。在典礼上,校长会告诉你:“Today is your day”(今天是你的好日子),所以你就尽情享乐吧。
  看着眼前欢乐的人群,我似乎已经看到了4年后的我,穿着学士袍站在草地上,自豪的把帽穗从左边移到右边。虽然还很遥远,但是,这一天会到来的,我深信不疑。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9 17:29

  Day 32 开学第一天
  日期:开学第一天;
  
  天气:晴;
  
  温度:不冷不热;
  
  风力:不强不弱;
  
  风向:上下学都顺风;
  
  湿度:不高不低。
  
  不管从哪个角度讲,这天都是一个开学的好日子。也可以说,这天的天气就是为开学而设置的。
  
  开学的时候,我已经经历了一次搬家,从Jackson Hights搬到了一个相对好一点的区,叫Rego Park。从Rego Park到学校有2条路可走,一条是沿着LIE高速公路,一条是先走Queens Blvd.,然后拐个弯直插往到学校的路。为了在第一天能顺利到达,我特意在开学前探了几次路,最后选定走Queens Blvd.那条路,单程大概4公里。走这条路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沿途的景色比较好一些,有很多独立的住宅和漂亮的前后花园。
  
  尽管当时觉得很难,但回过头看看,第一学期的课应该是最简单的,并且还有一些小小的惊喜。第一学期一共四门课14个学分,也就是说每星期要上14个小时的课。平均到每天,差不多3个小时。实际上是周一、二、三、四每天上下午各一节,周五没有课。稍微有点要命的是,有2天的课开始的特别早,是早上8点开始,就是那门4个学分的化学课。
  
  第一天上课当然不能迟到,要搞个所谓的新学期新气象。9点半的课,我7点就起来了,梳洗完毕,饱餐一顿战饭,骑上我的自行沙发,精神抖擞的去迎接我的美国学习生活。
  
  学校里面有很多可以锁自行车的地方,我理所当然的选了靠近校门口,警卫能够看到的地方锁车。第一件事是先办学生证,到注册办公室出示一下学费的交款凭证,然后人家给你照一张快相,几分钟后学生证就出来了。然后在上面贴上本学期的一个小标志,其实也就是一个椭圆型的小不干胶的图案,上面印着年份和学期。比如现在是2008年的秋季学期,上面就会印着2008,Fall。凭着这个学生证和上面的标志,我就可以在这个学期自由使用学校的各个设施,比如图书馆、网球场、计算机实验室等。这个标志每学期都不同,一般是交完学费后学校给你邮寄来,然后你自己贴在学生证上。我在Queens College上了4年学,猜猜我的学生证上一共贴了多少标志?4个,不对;8个,太保守了;一共是11个,因为我除了正常学期外,还上了3个暑假学期的课。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19 17:30

  第一节课是永远忘不了的,是Calculus,俗称高等数学,真正的名字是微积分。上课的是一个大概四、五十岁的老太太,态度很和蔼,语速也慢,尤其是那个英语发音,清清楚楚的,每一个音节我都能听清楚,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单词我都懂。
  
  微机分我在国内接触过一些,记忆里很难很乏味,考试就是无休无止的证明题,没有几页纸是休想得出个什么结论的。但微积分是我这个专业的必修课之一,而且不是一门,是二门。没办法,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况且看看班里还有那么多老黑,无形之中底气也足一些。要论打个篮球跳个霹雳舞什么的我肯定不是他们对手,但数学这个东西,欺负欺负他们还是应该没问题。
  
  老师上来也不讲什么废话,更没有介绍什么学好微积分的重要意义,发了一页纸,上面写着她的名字,办公室,回答问题时间,以及用哪本教科书,然后直接开讲。第一节课的绝大部分时间都花在讲解2个词上,Range 和Domain。听了半天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意思,反正老师嘴里不断冒出这2个词。老师不断的解释,底下的其它学生不断的若有所思的装模作样的点头,也不知道他们是真懂假懂了。我从国内带的那本字典忘了带在身上,想问问其它学生吧,想想还是算了,老师的我都不明白,学生的就更别提了。这么说吧,只要不是汉语的解释,我想就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老师苦口婆心的讲了多半节课,眼看快下课了,说做几道题练练吧,随便写了一个方程式在黑板上。然后要我求出它的Range和Domain。方程式看起来不难,但关键是我不知道老师让我干什么呀,完了,省省劲吧,回家查查字典再说吧。一分钟后,老师开始讲解这道题的答案。为什么是这个答案我没听懂,但答案看懂了,就是这个方程式的定义域和值域。第二道又印证了我的看法,就是定义域和值域。这下咱高兴了,这也太容易了。国内好像高一就把这些东西玩儿透了。就老师写的哪些题,咱压根儿不用动脑子,用脚后跟的非条件性反射,不通过脊椎神经,一分钟就能做好几个。老师后来出的几道例题对我来说就是小菜一碟了,不用草稿纸,看看题就知道答案了。看来这门课就算搞定了,只要您不让我回答是怎么解的,其它都好说:我不知道它是怎么来的,反正我知道它是怎么走的。
  
  下了课就要去买书了,而且是必须买,否则没法复习内容和做作业了。到书店一看,人山人海啊,好像Queens College所有学生都跑这儿凑热闹来了。找到数学部分一眼就看到我要的教科书了,因为这个家伙个头最大。有多大呢,这么说吧,按正面垂直投影的平方面积算,有一本普通杂志那么大;书大概有个2寸厚,所以立方体积应该超过3块砖头了。拿起书来沉甸甸的,大概有个7、8斤,透着那么有学问。买就买吧,白天可以当书看,晚上可以垫枕头,走夜路当个防身工具,等有空了拿着这本书照个相寄回家,让大家都看看咱也能看这么厚的书了,还是全他妈英文的。
  
  书的后面是价格标签,一看价格就觉得脑子嗡的一下,比让这本书砸一下还晕,整整八十块啊,美元。一八得八,二八一十六,最后终于明白了,按照当时汇率,这本书价值人民币大概700元!我这辈子可从来没想过要上这么贵的学,读这么贵的书呀。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0

  Day 33 教科书
  要上课当然要有教科书,尤其是对于英语听力不怎么过关的国际友人,例如我。第一学期在教科书上的花费如下:微积分一本,87元左右(书价加上8.25%的税);化学书一本,大概60元;地质书一本,大概40元;写作课用书二本,大概50元。总共240元左右,美金。折合人民币大概2000元,有点大伤元气的感觉。
  虽然书的价格很贵,但平心而论,书的质量可以说是一流甚至是超一流的:字的大小让人能轻松阅读;插图都精美清晰;翻开书就能闻到一股油墨的清香;但最让我心动的是纸,又光滑又厚实,尤其是用铅笔在上面写字(很多人可能要批评我不爱护书了,但我读书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随时把心得写在边上),手感极好;字迹潦草的我,每次在书上写字都要特意慢下来,好像不写得稍微好看点就对不起这么好的纸。
  因为在第一学期听力和口语都不过关,所以教科书就显得对我格外重要。上课如果听不懂,起码能够回家慢慢看。美国老师对教科书的使用可谓千奇百怪无所不有。比如说2个老师教同一门课,他们使用的教科书可能就是截然不同的。学校好像并不准备干涉老师们使用什么教科书,完全随老师的喜好,只要能把学生教好就行了。有的老师可能多年使用一本教科书的同一个版本,但有的老师就有点损了,比如说上学期使用的还是第三版的,这学期有第四版的了,他就要赶时髦,也让学生们买第四版的,尽管每版之间的差别是微乎其微的。但老师要求了,学生们只能听着,否则可能连留的作业题都找不到。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1

  一本书买下来,使用起来就更能看出老师的个性了。比如说我的微积分老师喜欢按着书上的顺序讲,连很多例题也用书上的,作业也留书里面的。但我地理课老师只是按照书的目录来,课堂上的内容全是他自己的,天马行空,想什么讲什么,要不记好笔记,回家想复习简直是狗咬刺猬,无从下嘴。英语课老师就更绝了,数她老人家要求的书多,要2本。上课时候除了有一次讲一个语法用过一次以外,其它时候连提都没提过教科书,完全按她的野路子训练我们,教科书完全成了摆设和补充阅读物。不过她的野路子是行之有效的,让我一次就通过了英语分级考试,所以我也就没什么可抱怨的了。
  书既然很贵,就要充分发挥它的价值。我的微积分课本使用了3个学期,本来按要求我修2门微积分的课就足够了(初级和中级),后来一打听,下一门课,也就是高级微机分也用同一本教材,为了充分发挥我这87美金的余热,我就又加了这门高级微积分。微机分的课在所有基础课中算是比较难的,所以每门课4个学分,这样算下来,我花87美金学了12个学分,性价比是相当高的了。
  头两个学期都是按照老师的要求去买书,并且是买新书。后来对敌情比较熟悉了,才知道原来要想省钱,是可以买旧书的。可能由于美国学生不怎么认真读书的缘故吧,他们的旧书都保养的很好,个别后进同学的书甚至能达到9.9成新,除了书皮有点磨损外,里面就跟从来没人翻过一样。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1

  买旧书有2个渠道,一是从书店买,开学后按照老师的要求去书店找,一般新书旁边会摆一摞旧书,上面贴着Used(二手)的标志,价格一般是新书的8、9成左右;另一个渠道是从学生手里买,一般在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后就有学生在学校的布告板上贴广告了,按照广告上的电话问问,然后约个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就行了,这样买的书价格大概是新书的7成。这两种渠道各有优缺点:从书店买的书肯定能用上,而且去书店看见了就买,不用费半天劲打电话。但这样,价格比私人的书贵一些。书店的旧书都是书店从学生手里收来的,一般给个半价也就很了不起了,然后加价出售,赚取中间的差价;从私人手里买呢,价格会便宜一些,但问题是你要看准了,确实是你的教授要求的那本,否则买错了没地方退就砸手里了。不管从哪里买,都要提早动手,否则有些课的旧书是很抢手的,眨眨眼的功夫就买没了,只好多花钱买全新的。最好的方法就是每学期期末注册下个学期的课后就去找教那门课的老师,问他要用什么书,然后马上去布告板上找找看,发现了就立即动手拿下。
  发现这个方法后,我每学期的书费马上大幅度下降,买二手书可以省一部分(不但价格抵,还不用交税),把用过的书卖出去又能回来一部分。本来这样做挺好的,可有一个例外,也是世界上最最最最可恨的例外,就是前面提过的老师改教材了。这下好了,有旧书的卖不去,想买旧书的买不到,完完全全打破了教科书世界的生态平衡。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1

  Day 34 地理课
  从北京的大马路上揪住任何一个高中生,问他“地理”这个词英文怎么说,估计都能告诉你是“Geography”,很简单的一个词啊,大概初中就教过了,可我偏偏在这个词上出了一个大洋相。
  前面提过了,选课的时候因为动手晚了,所以没什么好选的,急出一身汗好不容易看到一个认识的词“地理”,至少当时我认为那个词是地理,于是就选上了。当时的打算还是满不错的,能用英文学学五大洲四大洋的事儿也不错。
  开学第一天也有我的“地理”课,老师上来也没什么客气的,直接开宗明义介绍本学期的主要内容。听着听着就觉得不对劲了,虽然不能完全听懂,但大概还能明白一些。地理咱学过呀,无法就是世界上这些国家、河流、山脉,大不了再加上点物产、气候什么的。可老师好像开始说到地下去了,说一些什么长条石、云母石之类的了。错了错了,彻彻低低的错了。再又一次核对了这门课的名称后,我发现这门课的英文名称是“Geology”,和地理这个词的拼写只差后面那么几个字母,翻译成中文也只差一个字,“地质”。完了完了,这下完了,真应了那句古话了,“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本来想包揽世界的大好河山,谁知道一不留神给弄了个十八层地狱,咱学CS专业的修什么地质课呀,既无专业需要也无个人兴趣,将来聊天都用不上,整个一个三无产品。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1

  当时是硬着头皮把这门课给啃下来了,好像还是一个A。其实对于这种选错的课,美国人早给学生准备好了变通的方法,只是我当年不知道罢了。如果您近距离观察一个美国学生选课的话,一定会被他的做法所感动:是人不是人的,明明修2门课都费劲的主,上来先注册个7、8门的,等开学了每门课都去试试,觉得太难了就取消掉一门(英文叫Drop),听着费劲的再Drop一门,看着老师不顺眼的又Drop一门。搞来搞去,等一个星期下来,可能只剩个3、4门了,修到期中考试前,感觉不对劲了,可能继续Drop,最后可能一学期只剩那么2、3门了,反正学校有规定,在开学后一个截止日期前Drop的课就当你没选。我说我选课选不上呢,全让这些兔崽子给占上了,害得我把地质课当地理课选。
  地质课的教授是个有点水平的家伙,也是一个坚决的反对抽烟者,动不动就来一句“Stupid Smokers(愚蠢的抽烟的家伙们)”。头几次听见还真有点伤自尊,我抽烟花自己的钱,关你P事了?我还说你不会享受生活呢(孩子们不能学抽烟啊,否则你就是那些Stupid Smokers之一了)。虽然如此,但逐渐的我还是开始喜欢起来这门课了,主要是教授讲的好。
  这个教授讲课基本上是自由发挥,可能也就有五分之一是课本上的,其它全是他自己的。比如说地质课上他告诉我们不能大规模的无限制的使用杀虫剂,为什么呢?比如说你们家里小强比较多,有小强爸爸、小强妈妈、小强弟弟妹妹、小强七大姑八大姨等等,反正是一家老少千八百只。小强们进进出出的影响了你的生活,于是你决定采取措施,买杀虫剂。一番杀虫剂下来,体质差一点的小强们都被你灭了,但总会有那么一些体质好的(也许是平时加强锻炼,也许是不抽烟的缘故)小强幸存下来。这些小强不但幸存下来,而且经过这场劫难后,对杀虫剂还产生了一定的抵抗能力。等这些小强繁殖出小小强们,你就需要用更厉害的杀虫剂去对付他们,几个回合下来,总有那么些小强能幸免下来,而且抵抗力越来越好,但可能你被你的杀虫剂给灭了,或者环境被污染了。这和不能滥用抗生素是一个道理,厉害吧,我在地质课上学的。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2

  当然了,地质课不都是闲玩的,也有关于地下的。比如说,有一天教授问我们,知道曼哈顿吧?当然知道了,从校园的草地上就能远眺曼哈顿,我一直把这当成Queens College的一景呢。曼哈顿有很多摩天大楼,但为什么这些摩天大楼在中城比较集中(例如帝国大厦),下城有几个(比如说世贸中心),而中城与下城之间没有,上城也没有呢?嗯,确实是这样的,也确实没想过为什么。教授开始得意的坏笑了,告诉你们吧,这是由曼哈顿的地下地质结构决定的。如果我们把曼哈顿从纵向切一刀,一直切到地下,就能看出来在中城的一大块地方和下城的局部,地下的岩石层距离地表很近,这样建筑物的地基就能很容易的打在岩石层上,能承受更多的重量;而其它地方的岩石层埋的很深,地基不好打在上面,当然不能盖很高的房子了。下次你有机会看曼哈顿的侧影的时候,相信你会发现曼哈顿的这个建筑特点,相信你会想起我在地质课上听到的这个故事。知识就是力量啊!什么是知识,就是你知道的事儿。
  地质课很有意思,但听课是个难题,很多东西课上听不懂,书上也没有。这没关系,既然活人不能让尿憋死,咱这么个聪明人也不能让英语难死。上街买个能录音的随身听,上课的时候放在老师的讲台上把老师讲的录下来,回家反复听不就得了。教授一看我给他的课录音还满高兴,估计打从他教课以来,就没人这么重视过,还要录下来。尤其是咱这么个从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来的外国学生,当着全班的面给他录音,太给面子了(估计这也是我能拿A的因素之一),美坏了。
  音是录下来了,但回家反复听又来问题了,还是听不懂。本来吗,地质课呀,又没个什么教材的对照着,我要能听出来干脆去做同声传译算了。看来这个办法不行,只能再次找教授了,告诉他我上课很多东西听不懂,笔记也记不下来。当然这些话不能明说(否则的话人家说你英语不好关我个地质课老师什么事儿我就彻底没辙了),咱可以婉转的说,比如说您的英语太好了,讲的课太精彩了,上课光顾听你忽悠了,都听入迷了,忘了记笔记了,您看能不能帮帮忙什么的。这个世界就是这样,不管什么国家、什么制度、什么种族,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人家教授一听就知道是我英语不好造成的,但既然我给足了他的面子,多多少少也要帮帮我吧,否则我博客里换个说法,世界上就会有四分之一的人口都知道他这个课上不得了,那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呀。要说这个教授也真够意思,看我这么为难,给了我一个一揽子解决方案,干脆让我课后定期去他办公室,帮我订正补充我的笔记,这教授真是条汉子!
  地质课能拿A是我在学业上开动脑筋,以劣势兵力打胜仗的第一个案例。这个案例再次证明了伟人说过的一句名言的正确性:“战争的决定性因素是人,而不是武器”。既然当年志愿军能用手榴弹打败美帝国主义的原子弹,我就能用一口半不啦子的英语在美国的地质课上拿个A。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2

  Day 35 美国人教我微积分
  思想斗争了很久,一直拿不定主意是否应该好好写写我在美国是怎么学微积分的。不敢写就一个原因,我不是搞数学的,万一出个什么幼稚的错误就怡笑大方、早节不保了。可是架不住这个题目太有诱惑力了,我当然不是指微积分这门科学很有意思,主要是想说我在国内也学过微积分,可压根儿就没明白过是什么东西;而在美国我终于粗通了,而且在班里成绩巨好(只是成绩好,但还没有达到成为数学家的程度)。回想那时,一到考试临近,那些对数学一窍不通的大批黑的、白的、不黑不白的学生就要向我请教,一直到现在我仿佛还能看到他们把我惊为天人的那种充满崇拜的眼神。我甚至能从他们的眼神里读出他们的心里话:“你看看人家那个脑子怎么长的?这么难的学问到人家那里就象个小玩意儿。”没错,他们的眼神就是这样说的,而且有些女性同学的眼中除了崇拜外,好像还有点别的什么意思。
  微积分是什么呢?如果你想骗人的话,就可以引用下面这段话:“微积分学是数学的一个基础学科。内容主要包括极限、微分学、积分学及其应用。微分学包括求导数的运算,是一套关于变化率的理论。它使得函数、速度、加速度和曲线的斜率等均可用一套通用的符号进行讨论。积分学,包括求积分的运算,为定义和计算面积、体积等提供一套通用方法”。
  上面这段话是我从国内的教科书上找来的,读了很多遍,发现说的全是正确的,没有一个字不对;但仔细琢磨一下,又发现好像什么都没说,其实不是这段定义的问题,关键是解释定义的人的问题。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2

  来看看国内的老师是怎么教的呢?通常的规律是首先要告诉你学好这个叫微积分的家伙的重大意义,一般来讲,听完这个重大意义后你就会觉得热血沸腾了,似乎会了微积分就可以走遍天下都不怕了。重大意义后面应该是一个公式或者定理了。公式或者定理都是很有用的,但问题是中国老师一般不讲这些东西在实际生活中的用法,而是教学生们怎么去证明这个定理。每次一到这个步骤我都会犯晕,为什么要证明这个定理呢?那些搞出这个定理的家伙们都应该是高人啊,所以这个定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退一万步讲,即使定理出了问题,老师您也是高人呀,你证明它错了,然后告诉我们不要用不就行了?如果您能证明他是对的,那么告诉我们它能用不就行了,干嘛非让我们也要去证明呢?要知道,有的证明题要写个2、3页才能搞出来的。
  我的美国数学老师采取了一种完全不同的方法:上来完全不提微积分这个词,好像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微积分这回事儿一样。前面我们也提过了,第一节课上来先从Domain和Range来(定义域和值域)。给个非常简单的小方程,然后告诉大家怎么判断这个方程的定义域和值域。对于定义域和值域的重要意义,老师是用一些生活中的例子来表示的。比如用年为单位来表示你的年龄,如果你是个正常人并且这个星球上的科技水平近期没有什么突破性进展的话,定义域应该是在0到150之间;那么如果用天来表示呢?就是从0到150乘以365,也就是说你一辈子最多活这么多天。通过这些浅显的例子,就连那些一点数学天分的美国学生都可以有点数学的感觉了。
  数学课开学的头几个星期就这样在Domain和Range中渡过了,我除了学了这2个新英文词以外,唯一的收获就是听力提高了不少。之所以这样,第一个原因就是老师讲的太慢了,太清楚了,清楚到你都明白以后她还要帮你再搞瓷实一点。另一个原因就是题太容易了,容易到我认为如果我认真做的话就是对自己水平的一种侮辱。就在我自己沾沾自喜,以为第一学期的数学课无非如此时候,老师逐渐把话题转入了变化率。这种话题的转化是如此自然,以致于我到现在也想不起来老师是什么时候,用何种形式改变话题的,但结果是,当我意识到话题转变了的时候,话题已经转变了,以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并且我并没有感觉难度的大变化。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3

  所谓变化率的问题,其实就是导数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老师使用了大量的时间来讲解如何求一个方程的导数,具体一点就是求一条曲线在任何一点的切线。讲解的过程早就忘记了,唯一记得的是老师试图让我们了解当初牛顿的思路是怎么一步一步形成的。牛顿,也就是那个被苹果砸破脑袋后,各种定理、定律就源源不断的从伤口中涌出的家伙,一直被我归入超人的类别中。在我最初的科学意识里面,牛顿生来就是玩儿学问的,他一生下来就应该坚挺昂阳的站在那里,然后一手指天,一手指地的大声宣布:“天上天下,为我独尊”,那些伟大的定律只能由他来发现。
  老师的讲解彻底打破了所谓“皇军不可战胜”的神话。在老师的介绍中,牛顿只是一个凡夫俗子,和我类似的普通人,象我们大家一样都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难题。唯一不同的是,牛顿碰到问题后和困难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对问题进行了科学的、系统的分析和思考,一步一步的前进,最后不但解决了问题,而且发现了解决相似问题的一整套方法。通过老师对这段历史的还原,我发现微积分的基本原理原来是如此简单,只要你能设想把一个东西分割到无限小,让这个东西消失,然后再把这些无限小加起来,让这个东西还原就行。如果当初牛顿偷懒了,没准我哪天高兴了也能搞出来。原来平常人和伟人之间的差距是如此微小。
  我一直认为数学就是应该用来解决生活中的算数问题的,我的微积分老师充分领会了这一精神。每一个公式,每一种方法,每一个定理,无不从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中引出,又返回到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中去,从来没有什么高深莫测的证明。比如说:有一堵墙和地面垂直,一个长N米的梯子斜靠在墙上,如果这时梯子顺着地面和墙面往下滑,在某一个时候,假设我们知道梯子靠在墙上的一端距离地面M米(M小于N),这时这一段往下滑动的速度是S米/秒,那么在这个时刻,梯子在地面上滑动的一端的滑动速度是多少呢?我现在可以轻易解答这类问题,有资格稍微得意一下吧。
  每一个好学生最得意的时候都应该是在期末考试前,因为有很多人在你边上巴巴的请教你。你态度不好不要紧,他可以陪着笑脸;你英语不好不要紧,他可以用心猜你的发音。总而言之,就是你终于有个机会趾高气扬的炫耀你的学问了。为了显示我数学功夫的高深,对于很简单的问题,我总是先一口说出答案,然后再慢慢告诉他们是怎么来的,让他们以为我就是一台山寨人肉版计算机。
  中国有句老话,叫好心得好报,由于考试前坚持不懈的帮助后进同学,我得到了一个惊喜,是什么呢?这里有4个备选答案大家可以猜猜:1)得到三好学生的荣誉称号,2)获得全额奖学金,3)获得纽约十大杰出青年提名,4)以上答案都不对。
  对于一个学生的最终评价还是要用分数来说话的,因为我严格贯彻执行了不管是作业、测验,还是期中、期末考试都得满分(个别98、99也当满分计算)的政策,我这门课的最终分数是A+。虽然A+对于GPA的影响和A是一样的,但据说只有当老师不知道还能用其它什么方式来表达对你的赞赏的时候,才会使用这一招。其实,在我心里,我也只能用取得一个A+来表示对老师的感激,毕竟,能把微积分教明白的老师是不多见的。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3

  Day 36 饮料
  打工挣钱和学习一直是我本科学习阶段的主旋律,打工是为了挣到足够的学费,然后以交学费的形式把攒下来的钱花出去,当然,成绩一定要好才对得起自己。这种两点一线式的生活方式逐渐成为我的生活习惯,以至于在后来某一个伟大的日子里,当我终于拿到了我梦寐以求的,也是我一生中第一个高等教育文凭的时候,我都还没能缓过劲来,因为在我拿到学士学位的第二天清晨,我又开始看书了,并且想着要不要乘那个暑假能多打几份工、多挣点钱。
  生活是单调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摆脱生活中的琐事,吃喝是必须的,定期给家里写信和打电话也是必不可少的。
  相对来说,纽约的生活成本比其它城市要高一些,但这个高主要体现在住房上。就象我们前面提到过的,一个小小的阁楼要2、3百块一个月,一个干净、干躁的半地库可能要3、4百块;要想租一个正经的单元房可能要6、7百块甚至更多,对当时的我来说无异于天方夜谭。
  和房租相比,吃喝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如果只是要维持一个简单的生活,并且又赶上在餐馆打工的话,我甚至觉得吃喝好像都不用花钱。
  刚到纽约的时候,我对日常饮料的认识是相当浅薄的,茶就不用说了,咖啡只知道速溶的,其它饮料可以说用一个手就能数过来我知道的名字:无非是可口可乐、百事可乐、七喜、芬达。到美国的超市一看,哈哈,开了眼了,原来饮料是可以有几十种的,可以摆满几排货架的。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4

  先说汽水类的,上面讲的肯定有,除正常口味外,每种可乐外加上一种Diet的,好像我们叫健怡可乐。第一次尝到健怡可乐是在莫妮卡家,她们家的人都有点偏胖,所以家里面的饮料都是Diet的。第一次喝的时候不知深浅,人家问我喝不喝,渴了就喝吧,反正Diet这个字不认识,只看得懂可乐,是可乐就喝。满满倒了一大杯,喝了第一口就后悔了,什么啊,说甜不甜,说涩不涩,透着一种空虚和自我堕落的味道。满满一大杯也不好意思浪费了,硬着头皮灌下去,然后心里暗骂莫妮卡,您自己怕胖,不得已喝这个鬼东西也就罢了,对于我这么个苗苗条条、玉树临风的也上这道菜,真是有点毁人了。但话说回来,也不能都怪人家,谁让咱英语不好呢,瓶子上明明写着Diet,回去一查字典终于明白意思了,不但明白,想忘都忘不了,On Diet就是节食的意思。看来在战争中学习战争才是学习战争最有效的手段,革命老前辈们真是了不起。
  美国汽水不但牌子多,而且口味多。每每一个牌子给你来N个口味,常见的是桔子、草莓、苹果、桃,还有什么芒果、樱桃、蓝莓,再加上一些根本没听说过的但据说也属于水果的东东,反正千奇百怪、漂漂亮亮一大排。夏天喝汽水很解渴,尤其是加上一大堆冰块,但据说多喝了对身体也不好,所以要有节制。表哥很早就告诉过我,要想身体好的话,就要喝果汁,尤其是橙汁。不单要喝,而且要大口大口的喝,要把果汁当水喝,这样才能补充足够的维生素,才能不生病。在我的经济条件容许以后,我一直遵循这个教导,说来也怪,读一个学士下来,好像还真没什么大毛病,最多就是那么一、两次偶感风寒,一天两天也就过去了。
  果汁也有门道。第一次买果汁光顾选便宜的,也没有注意仔细看看文字,选了价格最低的,上面印着橙子的就买。回家一喝不对劲呀,一是看着稀里光当的,二是橙子味道很淡。拿过盒子仔细一看,明白了,买的不是果汁,是果味的饮料。果汁是Juice,饮料是Beverage,人家盒子上面饮了一个大大的Orange(橙子),然后在后面小小的写上Beverage,难怪便宜呢,是橙子口味的早餐饮料。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4

  真正的果汁有两种基本生产方法,一种是先把果汁榨出来,然后蒸发掉其中一定比例的水分,也就是把果汁浓缩一下,然后再运输。等运到各地以后,按照榨出来水的比例再把水加回去,最后装盒销售,这种果汁叫From Concentrate。大概是因为经过浓缩后运输的,运费相对便宜的缘故,所以这种果汁一般也比较便宜。另一种果汁省略了那个把水拿出来再加进去的步骤,果汁榨出来什么样就是什么样,这种果汁叫Not From Concentrate。不管是不是经过浓缩的,人家盒子上都饮的清清楚楚。国内现在也有了几种比较有名的果汁品牌,但我找了几次,也没发现那种上面告诉你到底是不是浓缩的。虽然没找到明确的文字,但我相信我知道答案,我的答案应该和您猜的一样。
  因为在加工过程中少了那两道折腾,所以很多人都说浓缩和不浓缩的果汁口味不一样。一开始不知道有这么回事儿的时候也没有感觉,后来明白了其中的秘密以后,特意留意了一下,好像还真有点不同,没有经过浓缩的果汁在果子的清香味道方面好像更浓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
  不经过浓缩的果汁价格一般稍微贵一些,这个时候就是考验你购物技巧的时候了。为了宣传,美国的大小超市都会经常定期印一些海报和宣传材料(英文叫Coupon),上面一般表明几种特价商品,然后散发到临近的社区,吸引大家来购物。在这些特价商品中,可乐、果汁、餐巾纸、食用油等都很常见,只要选对了日子去买特价货,省个三、四成不是问题。在我不会看Coupon的时候,一般是什么时候想喝了就去买,反正挑最便宜的就完了。那个时候,一般便宜的果汁也要2块钱一盒,不经过浓缩的要二块九毛九左右;可乐一般是九毛九一大瓶。后来知道看Coupon了,等到有减价的时候再去,可乐变成六毛九了,浓缩过的果汁可能只有九毛九或者一块一毛九,没浓缩的果汁一般也就是一块七毛九了。这时候最好一次多买点,能喝到下次遇见减价的时候。最夸张的一次是,看见那种最好的佛罗里达产的没经过浓缩的果汁减价,只要九毛九一盒,当时就疯了,人家一次一个人只让买四盒,为了能多买点,我不惜排了4、5次队,幸好那时候已经买车了,要不真不知道怎么拿回去。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4

  Day 37 化学课
  对于第一学期的所有课来说,最简单而又最让我头痛的非化学课莫属了。
  说它简单是因为,我猜大概美国的初中和高中里面可能压根儿就没开过化学课,大学的入门级化学课简直容易的一塌糊涂。买到书一看我就乐了,前言从什么是化学开始讲,照样是以美国式的生动和贴近生活开始,图文并茂的告诉你柠檬为什么是酸的、盐为什么是咸的、洗洁净为什么能去油污等等所有这些都是化学的事儿。
  在这个部分,我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查字典知道并记牢所有涉及到的英文词。讲了2个星期以后,内容才渐渐步入正题,开始讲什么是分子,什么是原子,这些东西我早在初中就都倒背如流了,所以,上化学课对我来说纯属英语听力练习。上课听不太懂也不用太着急,教这个课的老师是个比较年轻的白人女教师,大概因为年轻,或者我猜才开始教书没多久,还没有完全形成自己的路数,讲课一律按书本的顺序和内容来,这简直太便宜我了,实在听不懂下课了慢慢翻书就解决了。
  照例,按照美国人的规矩,对于一个资质普通的学生,如果你想在一门课上拿A,那么上课一小时,你应该花二个小时课后复习和消耗课上的内容。我的课余时间是相当宝贵的,要打工、要练习写作、要研究研究地理,要做做微积分的习题,当然没有正经时间来顾这门简单的了,所以我一般选择在午夜左右来搞化学。因为我那时还在洗衣店打夜班的工,每天十一点以后就没什么人了,这个时候就是我复习化学的时间,主要是解决化学中的语言问题,偶尔有几个顾客打扰一下也不要紧,反正不存在什么打断思路,处理完了回来继续背就是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5

  对我来说,化学课要命的地方是上课的时间:每周2次课,都是早晨八点开始。我们可以计算一下在那2个早晨我是多么的痛苦:洗衣店的工2点结束,有的时候有个把顾客稍微耽误耽误就奔2点一刻了,骑车到家平均是二点四十;累了一天冲个澡不算过分吧,那就是三点了,要是饿了再吃一口,然后准备一下第二天上课的书什么的,就到三点半了。通常这个时候除了睡觉已经没别的想法了。当初看电视剧好像王启明累的在浴缸里睡着了,差点淹死;我没有那个福气,因为我住的地方只有淋浴,但我想我入睡的速度应该不比他慢,通常是关了灯在往下躺的过程中就着了,抓紧时间吗,要从点滴做起。
  八点上课的话,最晚七点一刻也要爬起来,抓几个煮熟的土豆或者面包片放在书包里当午饭,然后拿2个在手上当早饭,就一路杀奔学校去也。路上边骑车边看风景边啃土豆,等到了教室,早饭正好完成。上课就有点困难了,听半个小时以后迷糊劲准上来,很多时候就那么抬着头半睁着眼就过去了,只有手上还下意识的在本子上做谁也看不懂的笔记呢。最可恨的是那种困劲儿是发自内心、来去无踪的,每每当我意识到我困了的时候,肯定已经睡着了,一点预防措施都没有。这样可不行,一是怕万一漏掉什么重要的地方,二是算一算咱亏呀:一个学期就那么十几周,按照学费除下来,一小时的课要交几十美金学费呢,钱都交了就不能忽弄了,这是一个很严肃的经济问题。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4 16:55

  为了好成绩,为了对得起学费,想办法吧。第一个办法很简单,每隔十分钟使劲摇摇头、看看周围、想一想昨天晚上赚了多少小费,让自己精神一下。最初两天有用,可很快就失效了。再想,中国人的创造力应该是无穷的。第二个办法残忍一点,每隔十分钟掐自己的腿一下,而且是认真掐一下。这个办法失效的更快,首先是掐几下以后就下不去手了,再就是很多时候迷糊的忘了掐自己了。再想吧,用心想,想想还有什么能提神的。咖啡和茶买不起,而且估计喝了也没用。辣椒好像便宜又管用,但不敢用,万一哪下子辣大发了,总不能面红耳赤的在课堂上乱蹦吧。想来想去,总算找到了一个解决方案,咱们用柠檬,这个东西咱负担的起,又提神又能补充维生素C,就是它了。花一块钱买了六个柠檬,上课稍微感觉不对就赶紧来一口,平均一个柠檬能用2节课。这个办法还是相当不错的,起码在几周内暂时解决了我的问题,可几周以后对柠檬也有点迟钝了,不但一口顶不了多长时间,甚至有几次柠檬都掉到地上了我也没发觉,上个早晨的课真有点太不容易了。期末考完试那天,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而且以后再也不敢选一大早的课了。
  工夫不负有心人,我的4个学分的化学课也来了个开门红,一个A+。这个A+的含金量应该是相当高的,每次作业的成绩都是满分,除了一次测验以外,其它大考小考都是满分。唯一的一次测验不是满分是因为看错了一个单词,试卷上问酸的反面(anti-acid)是什么,Anti是“反”或者“对立”的意思,要是中文就没什么了,当然是碱了。偏偏我那个时候有点轻敌,随便扫了一眼,把Anti看成Ant(蚂蚁)了,既然是蚂蚁和酸,应该就是蚁酸了吧,那就是酸了。就这么一疏忽,第一次测验来了个98分。估计老师盘卷时候也的纳闷,这么个好学生,多少难题都如履平地了,怎么这么个最简单的倒不会,难道是故意买个破绽?
作者: dontwannalos    时间: 2010-5-26 07:14

谢谢分享!!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0

  Day 38 GPA的计算
  按照语法来说,“留学生活”这个词组应该写的是生活,而且更确切的说是写留学的生活。那么既然是写留学生活的回忆录,还应该在内容上多向关于留学的信息靠拢,多介绍关于学习中碰到的事情。其它的可以写,但应该是配角、是陪衬,否则不是写成纽约地理,就是纽约历史,或者纽约交通等等,而写这些并不是我的本意。这是我的理解。
  美国的学习生活中经常要用到的一个词是GPA。比如说大家谈起彼此学习成绩的好坏,一般就问你的GPA是多少;申请学校的时候,你要告诉人家你上一个学位的GPA是什么,或者学校会告诉你人家要求申请者的GPA最少是多少;找工作的时候,很多雇主也会搂一眼你的GPA,从而考查你的学习成绩如何(当然,多数雇主只会把GPA做为一个参考,人家更注重的是你能干什么,是你的经验)。我本科的GPA应该算比较一般,只得了个3.2,所以申请研究生的时候对我帮助不大;但我研究生的GPA还是很拿得出手的,3.93。因此我写履历的时候,总是特意把这个GPA写在开头,让行家对我从一开始就有个比较深刻的印象,觉得咱至少是个好学生,然后由此类推,当然会是个好雇员了;最后的结果是,雇用我。
  既然GPA这么重要,那么GPA到底是什么呢?又该如何计算呢?我听到过几个版本,好像是不同的国家对GPA还真有不同的算法。我从来没有尝试过这些不同算法之间的换算,还是简单谈谈我所知道的美国GPA吧。
  说白了,GPA就是你所有修过的课程的平均分数。美国教授打分是按A、B、C、D、F来打的。一般来说,100-90得A,89-80得B,79-70得C,69-60得D,再低了就只能得F,也就是不及格(Fail)。除了特别注明以外(比如说重要的专业课至少要得C或者B),如果你一门课的分数落在ABCD里面,那你就算通过这门课了;如果不幸得了F,那就只能重修一次了。有的教授打分好像更仔细一些,有时候要搞个特别的,例如我的微积分得了个A+,有的课来了个B-,但计算GPA时,A+就是A,B-就是B,这些加减号对于GPA的计算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0

  所以计算GPA的第一步就是搞清你的课得的是什么分。除了这个ABCDF以外,起作用的就是每门课的学分。本科阶段的课程一般是3个学分一门课。前面我们提过了,3个学分通常意味着你一星期要上3个小时的课(同时也意味着,如果你想拿A,一般每星期课外要花6个小时在这门课上)。但有些课程比较难,每星期的课时数比较多,比如我的微积分课,每星期上4个小时的课,那么这门课的学分就是4。对我比较有利的是,这种4个学分的课一般都是数学、物理、化学课,而我继承了中国人的光荣传统,在这些课上基本都是A,所以对我的GPA非常有利,不是一般的有利,是大大的有利。
  知道了以上2点,我们就可以开始计算GPA了。现在以我第一学期的成绩为例,来做一个计算GPA的练习。我第一学期一共修了4门课,学分和成绩分别是:微积分,4个学分,A;地质课,3个学分,A;化学课,4个学分,A;写作课,2个学分,B。这样看来,我的GPA应该是这样算出来的(x代表乘号, /代表除号):(Ax4+Ax3+Ax4+Bx2)/总学时数,在上面公式中,总学时数是13,即4+3+4+2。好像可以了,但学过基本四则运算的人马上就会看出来,除非我们知道了上面公式中的A和B的具体数值,否则是得不出一个具体的数字的。现在来说说ABCDF所代表的具体数值:A是4,B是3,C是2,D是1,F是0。把这些具体数值代入上面的式子中,就可以得出我第一学期的GPA是3.85。到第二学期结束时,把我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所学的所有课的课时和成绩代入上述公式中,就能算出到第二学期结束时,我的GPA了。如果有一门课第一次修的成绩不好,比如说是C,为了你的GPA,你也可以重修,重修后GPA会按第二次的成绩计算,不受第一次的影响。
  当我学士毕业时,我最后的GPA就是所学的40几门课经过上述公式计算的结果。从上面这个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出,对于一门学分高的课,如果能拿好成绩,那么对于GPA的帮助是很好的;同时也可以看出,如果课程很多的话,很少的几门好成绩或者坏成绩不足以对GPA产生很大的影响。从这点看,GPA应该是一种比较公正、合理的算法了。当然,这种公正和合理是建立在一个基础上,就是诚信。如果在一种体制下,你送几条好烟给学校的某个人,然后他就能随便让你自己写个成绩单并给你盖章,那这种GPA就无异于儿戏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0

  Day 39 文具
  回想当初出国的时候,考虑出去以后什么都要用美金买(那时候似乎美金还是奢侈品),带的各种东西可谓无所不有。衣服从里到外四季都有,怕自己上学跟不上,关于专业的辅导书买了十几本,各种字典几本,加上毛巾、牙膏、香皂等日常用品,硬是塞了满满几大箱(为此托运行李时候还多付了钱)。尤其是文具,不但钢笔、铅笔、圆珠笔一大把,而且白纸、信纸、各种尺寸的笔记本一大摞,以为这样就能在国外把美金省下来。现在回想起来,真是犯了一回傻,因为很多东西都没用,或者说,很多东西美国的要比中国的便宜,并且质量要好的多。
  在上述的这些东西中,最没价值的就是书和文具。就像前面介绍过的,人家是每个老师决定自己所用的教材。我带的工具书不但内容和学校要求的不符,而且全是中文的。有本技术字典吧也是摆设,上课老师给你讲明白了,你回去用英语记住就行了,反正是第一次学,记个陌生的中文词和英文词应该没太大的区别。考试也是用英文考,何苦要翻译成中文然后再往回翻呢?况且也没时间什么都一个字一个字的翻译。所以说对于我的专业-CS来说,技术字典完全不用带。当然一般的字典还是需要的,但也不用太多,一本大而全的加一本能随身携带的就足够了。
  美国的文具虽然要用美金买,但我认为换算过来还是比国内的便宜。拿笔来说,钢笔是绝对没机会用得上的,圆珠笔在文具店卖一块钱好几根。我有时候习惯用铅笔在书上写写画画,花一块钱买根自动铅笔够用几年的了。美国的所有文具中,最让我喜爱的还要算是纸。虽然这是我们的四大发明之一,并且从小到大不停的用,但只有到美国后,才知道纸原来可以造出这么多种,造的让人这么爱用。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1

  做为一个学生,常用的是活页纸,基本原因还是省钱。用活页纸的好处是用多少就往夹子里面夹多少,一个学期过去以后,夹子还可以下学期再用。当然各种规格的笔记本(纸本子)也是应有尽有,但价格相对贵一些,而且一个本子如果使不完,下个学期也不好接着使了,所以通常不用笔记本做笔记。活页纸的价格是极其便宜的,一些大的文具专卖店在每个学期开始的时候都有特价促销,在这个时候去,通常花十几块美金就能把一个学期用的文具购置齐全了,当然是指比较节省的那种采购。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也是拜窦大哥所介绍,发现有一种八开大小,黄色带横格的本子也非常好用,主要是那种纸质非常好,摸起来厚厚实实,写起来非常顺笔,在这种纸上写字,怎么感觉都透着一种有学问的劲儿。
  等到快毕业的时候,对纸的认识就更一步加深了。为了帮助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学校里面每年都会安排一些专门的讲座,告诉你工作怎么找,履历怎么写,找工作的信怎么写等等。在这些介绍中,有一节就是专门讲纸的。老师告诉我们,对一些你认为非常适合你的工作,最好不要发电子邮件,因为显得不那么正规。要想搞得象那么回事儿,就要用传统的信寄过去。每封这样的信至少要包括3个部分:一封说明你多么适合这个工作的求职信,一份履历,一个信封。当然,如果你还能拿到某个教授热情洋溢的推荐信,那就再好不过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1

  这些信不能用一般的纸、信封和打印机来做。首先必须用激光打印机打印,因为喷墨的字的边缘不是那么Sharp;其次就是信纸和信封,老师要求我们去文具店买那种最好的信纸和信封,并一再强调在这个时候是不能小气的,因为任何一个公司的人事主管每天都要接到很多求职信,通常他们在筛选第一轮时,花在每封信上的时间可能也就十几秒钟,要想不在第一轮中落榜,除了履历内容上的一些技巧外,就是让你这封信与众不同,而用比别人好得多的纸就能在这方面起到很好的效果。
  到文具店一看这些纸的价格就傻眼了,平均一张纸要5毛钱,一个信封要5毛钱,如果加上打印和邮票,一封信的成本就要一块五美金,简直是天价了(那时候国内寄平信好像才几毛钱人民的币)。但话说回来,那些纸和信封质量也真不含糊,厚度有普通打印纸的2倍,上面印着淡淡的花纹,对着光还能看出类似水印的纹路。这种纸别说打印普通人的履历,按我的意思拿来印国书也够格的。
  美国理科学生离不开的一件法宝就是他们的计算器。按照我的观念,计算器无非就是做个加减乘除,能乘个方、开个方就够用了,再有点记忆功能或者能算几个函数就被归入高档货了。再看看人家美国学生的计算器才知道自己孤陋寡闻了,原来人家那个上面有个大屏幕,能算微积分的。输入一个微积分的条件,计算器就能把数值或者需要的曲线、切线表示出来,太Cool了。计算器虽然好,但考试时候是不能用的,老师只是让大家把它做为一种验证自己答案的工具。很多美国学生不听,用计算器来做作业,结果是作业做的又快又好,可是一到考试就完蛋。刚开始很看不起这些美国学生,但工作以后观念逐渐有所转变了。比如说在工作中,如果有一些非常复杂的微积分问题,老板是不会关心你如何得到答案的,关键是你要最快的得到一个最正确的答案,中国可以自己算出来,美国学生保证会用计算器按出来,比中国学生又快又好。从这个角度看,有时候那种善于使用工具的懒也不全是坏事。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2

  Day 40 留学感悟
  按计划,应该继续写纽约的留学生活,但好像到了该先回答一些问题的时候了。
  从我刚开始写“纽约、纽约,我的纽约”起,就不断接到很多朋友的提问,内容当然是包罗万象,比如:你为什么要留学?故事的主人公和莫尼卡最后的感情结局是什么?留学对你现在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去美国留学到底是好是坏?某个孩子该不该留学?等等等等。
  要想认真回答每一个这样的问题是不可能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时间问题,我一个人哪么什么都不做,也不可能仔细回答成千上万人提出的问题,换个角度说,大家合起伙来打我一个好像也是不公平的;其次就是隐私问题,就像我开头提到的,我可以不说,但说出来的必需是真实的,没有比这一点更重要的了,很多东西关系到别人的隐私,既然不便细写,就不如不写了;再就是我自己的问题了,我是指我自己的知识水平和认识问题。写几篇短文,讲讲自己的所见所闻,发发牢骚是一回事儿,即使写错了也无非让人指责几句,怡笑大方而已;但真让我装成一个百事通,在那里指点江山,为别人描绘一个天堂或者地狱,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并且是个大问题了。
  这么解释一下,事情好办了一些,对于我没回答的问题,大家起码能够理解;对于那些我能够回答的问题,为了不误导他人(或者说能让自己跳出圈外,不受牵连),我则一律说是个人见解。这个意思就是说不说在我,听不听在你。铺垫完了,让我开始回答一些问题,谈谈自己对于留学的认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2

  总的说来,我对留学的认识应该是浅薄的,粗俗的,带有很强烈的功利色彩的。就象第一次听到别人问我:“为什么要留学”的时候,当时有一种莫明其妙的本能冲动,想把自己描写成一个有为青年、一个先知、一个救世主,讲一番学知识、长见识、增进中美两国友谊、促进祖国繁荣昌盛的大道理,然后让人当作新时期楷模。幸亏我还没傻到那个程度,自己怎么看自己也没那么灿烂,也不象个所谓的专家或者名师什么的,于是就讲了实话:我当初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也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加上身无一技之长,家里人看着着急,听表哥说出国可能能学点真本事,将来好歹有口饭吃,这么就决定出国了。这么简单?对,就这么简单,千真万确。
  下一个问题,也是一个我现在经常问自己的问题,就是我为什么要写“纽约、纽约,我的纽约”?
  这个问题能回答,但有点复杂。当初肯定是有一些功利性的,比如说想写成一个长篇,然后出版,然后功成名就(这点简直想死我了)。但开始写那天肯定不是完全这么想的,因为那时候既对自己的文笔没有信心,也不知道读者是否还对这类故事有兴趣,所以公平的说这种功利性应该是逐渐发展起来的,是大家喜欢看,然后一起起哄说写吧写吧,赶快写吧,你出书了一定畅销,我们一定一人买一本等等这些话给哄的。所以功利心也不是主流。
  那么为什么要写呢?深挖一下思想根源的话,我认为应该是对某些对比的感慨,是对很多人和事情的感恩,是对存在于某个时间和空间中的一段往事的追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2

  这种回忆不但使自己知道自己从哪儿来、自己是谁,并且告诉自己生活所具有的能量及限度,也可以让其它人有所借鉴,自由地追寻属于他们自己的新的理念。这种回忆简单地展示出人们为追求理想所付出的努力,同时也告诉人们,他们何时离开了或者何时接近了伊甸园,或告诉你其实伊甸园从来就没有存在过。我想这就是我的动机和真正目的。
  即使你家里很有钱,留学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想想看,你将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在那里,语言完全不同、食物完全不同、风俗完全不同、习惯完全不同、价值观念完全不同、思维方式完全不同,所有你过去认为理所当然的概念全部被推翻,你愿意接受这种挑战吗?所以从某种角度说,留学是一种勇者的运动。而这个运动的目的和奥运会中任何一个项目的目的都不一样,留学运动的目的不是去拿金牌、拿第一,而仅仅是生存下来。对,留学其实是一个围绕生存而展开的话题。
  对于关注留学的学生和家长来说,总会问一个同样的问题:“学生应该去留学吗?留学能带来什么好处呢?”我的答案总是千篇一律的:年轻人应该去留学,越早越好;留学带来的好处只有一件,就是提高你的生存能力。曾和一个当过特种兵的朋友有过一次谈话,他说特种兵都经受过严格的生存训练,把他们扔到任何一个没有人的地方都能活下去。我说我也经受过生存训练,一种更为残酷的训练,现在把我放在任何一个有人的地方,我都能生存下去,这种训练的名字就叫留学。
  不能否认,美国在很多学科和技术方面是领先的,但学到这些所谓领先的技术,只是通过了留学的入门课程。除了技术,首先是你掌握了另一门语言,比如说英语。能流利说英语的人在美国比比皆是,但中国有多少呢,有几千万吗?即使有几千万,和中国的总人口相比又是百分之几呢?有这么大的人口总数当分母,学会了英语,你的竞争力是否提高了呢?
  语言之外,收获的应该更多。通过和教授、同学的接触交流,我学会了如何与陌生人从开始相处到共同讨论,直到合作完成一个项目;经历了纽约这个民族大熔炉的锤炼,让我对种族歧视的概念有了进一步的真实了解;打工时候老板劈头盖脸的责骂,让我在完全失去自尊后找到如何赢得别人尊重的方法;昏天黑地的打工和学习,挑战了我的生理极限,把我变成一个某种程度上的超人;毕业后找工作的严酷竞争,告诉我书本的重要和更重要的书本以外的东西。所有这些,和其它更多我没写出来的,都是我的收获,都凝结成我的生存能力。
  道理讲完了之后,按照公式,我想我应该这么总结:综上所述,留学是一种能令人开拓视野、增长才干、锻炼体魄、有益身心发展和增加综合社会竞争力的运动。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3

  Day 41 中文课
  本来这门课是后面几个学期才修的,但当时确实应该早选这门课,先熟悉一下美国的课题,让最开始的学习变得容易一些,建立一些信心,也给自己对语言的适应一个过程。所以,现在把这门课的时间人为的提前一下,建议留学的朋友如果有条件的话,先拿下类似的课,自己给自己创造一个过渡。
  按照皇后学院的要求(注意啊,不是每个学校都要求的),要想正常毕业,每个本科生都必需修至少一门外语。可供选择的范围很广,有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中文、日文等。我是后来才知道这个规矩的,原因就是没在一开始就把学校的手册仔细通读一遍。不可否认,那本厚厚的手册中有不少是废话或者套话,但对于学生的每一个要求就都混杂在其中。所以应该在第一时间就仔细过一下,全面了解所有规矩。对于这些规矩,有些如果不遵从是不会出错的,但是都遵从是万万不会出错的。换个角度想想,即使读一些套话,权当是英语补充阅读罢了,万一能知道一些有用的,不就捡着了吗。
  在选外语种类的时候还是颇费了一番心机的,刚开始本来想科普一下西班牙语,因为这是美国使用最多的外语,如果能粗通几句,交流面肯定会扩大很多;也想搞搞法语,如果有机会去加拿大或者欧洲的话,会法语是很吃得开的;德语也不错,一直很佩服二战时期德军的素质,学学他们的语言对将来研究他们那个时期的军事思想一定很有帮助;至于日语吗,并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虽然对日本的技术很佩服,但国恨是不能忘的,即使那天学了日语,也是为了骂他们丫的用的。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3

  有的时候选择太多了反而不是个好事,研究了很长时间,翻来覆去也没拿定主义。有一天碰巧遇到系里的副主任Dr. Lord(已经修过了他教的好几门课,混了个脸熟),和他随便闲聊了几句,大概问了问他,对于一个外国学生,如果想在美国社会增加竞争力,应该从哪几方面充实自己?是来个双学位,还是搞个第二外语什么的。做为一个热爱国际学生的纯正美国人,他给了我不少中肯的建议:双学位并不重要,不如把一个学位修好,GPA搞上去;第二外语也不重要,本来就是外国人了,不用搞那些虚的,不如踏踏实实把英语学好喽,在面试的时候能更好的交流才最实惠。嗯,确实是有道理,在美国玩儿虚的就等于找死,干什么都要务实。本着务实的精神,为了改进我的GPA,同时有更多时间能放在专业课上(那学期我选了好几门比较难的专业课),我下定决心选了学校要求的外语中的一种:中文。选课的时候才知道中文也是热选之一,初级班已经报满,只有中级班可上了。中级就中级,凭咱在中文上这么多年的修炼,还用学吗?踩着半脚刹车也肯定是第一个到终点的。
  第一天上课我是报着一种十分轻松的心情去的,心里暗暗猜想我的同学和中文老师应该是个什么样子。凭咱这一口地道的普通话,在同学中间肯定是技压群雄的;老师吗,如果是个洋人教中文,没准儿我还可以指导指导他呢。
  进了教室第一眼就有点犯昏了,跟进了中国国内任何一个教室一样,满眼全是中国人,好像全纽约的中国人都集中到这儿了。找了半天,才发现在角落里孤零零的坐着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老外,一个白人。那个白人在班里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外国人,是那么显眼又是那么孤单,以至于我似乎能看出他眼中的某种兴奋、不解、恐惧和无辜。
  老师进来了,也是中国人,一个说真正标准普通话的中国男人。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3

  上课了,上课了。大概老师每学期面对的都是一堆中国人,所以看见满眼的黑头发黄皮肤并没有丝毫诧异。课的内容很简单但难度很大:虽然是中文中级班,但听说读写都不练(估计老师实在没那个心情逗咳嗽),而是专门练翻译,而且是中翻英。整个学期我们的目标就一个,把张爱玲女士的小说“封锁”翻译成英文,大考小考的题目就是老师从中任意取出几段当场笔译。
  很早就听说过张爱玲女士的大名,应该是一个作家,写过很多小说,但从来没有机会能领略一、二。没想到这次在美国上中文课,却给了我一个绝好的机会一览大家的风采。
  “封锁”是一部以抗日战争时期的重庆为背景的,描写人物心理的短篇小说。我们遇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如何翻译这篇小说的题目。从字面上讲,我所理解的“封锁”应该是日本鬼子封锁新四军,或者国军封锁共军之流的,但因为没有读内容,所以也不知道到底是谁封锁了谁。第二节课老师一问大家,居然没一个人知道到底该怎么翻。这下老师来劲了,都以为容易吧,两个字就全部拿下。
  “封锁”讲的是那个年代日军飞机经常空袭重庆,每次鬼子飞机一来,全城老少就往防空洞里面躲,而街上的所有车辆全部停驶,车上的人愿意躲的就躲,要不就留在车上。而小说的全部内容就是在这段封锁的时间内,车上素不相识的一男一女在意念中完成的一次恋爱过程。就这么短的一段时间,这么简单的一个故事,愣是让张爱玲女士搞成了一个短篇,而且把人物的内心世界描写的淋漓尽致,让我们读了个欲罢不能、神魂颠倒、涕泪滂沱、肝肠寸断。以前光听说过什么“于细微处见精神”,这下真正见识了,高手就是高手,所见所闻都是好故事。从那以后,张爱玲女士在我心中已经不仅仅是个小说家了,每当我想到她,总是幻觉她是一个站在高山之颠或者幽谷之中的武林高手,随便掐朵花,摘片树叶就是致命的武器。这个中文课不白上。
  班里那个唯一的白人一直是我好奇的对象,总想知道一个身在美国的白人,为什么要上中文,难道是想去中国发展?还是想挑战一下自己的语言天赋和极限?有一天上课前早去了一会儿,在教室门前的草地上碰见他,就顺便聊了几句。为了照顾一下善良的美国人民,体现一下我泱泱大国之风范,我当然要用英语和他打招呼,没想到人家一开口就是标准的普通话,而且带点我熟悉的儿字音。豁,原来也是练家子,那我也拿纯正北京话招呼吧。人家先问我贵姓,我说我免贵姓H(故意来句拽的),人家到好,回答一句差点噎死我,人家说:那我应该管你叫老H了吧。连这个磕都会唠的老外还真没见过,只听说过美国驻中国北京大使馆有那么几个,难道一不留神没栓住,跑了一个到皇后学院了?佩服佩服。
  再往下就更没边了,我问他怎么说话带北京味儿,他告诉我他的汉语是在台湾学的,他的老师是个北京人。又告诉我:他是搞音乐的;为了解释的明白,还加了一句:“就是你们说的音乐家”。我呸,你搞音乐的就是音乐家,那我能写中文字就是作家了?这老外的中文还得练。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4

  中文课整个学期有好几次考试,每次就是翻译一段。因为考试范围就那么大,所以胆小的费点劲背下来,胆大的把每段翻译写在几个纸条上抄,几乎每次考试大家都是满分。大家都考满分是不错,但终于出事儿了,就坏在这个标准答案上。因为上课老师逐字逐句讲,我们逐字逐句记,考试时候不管抄的还是背的,全都一摸一样,老师终于怀疑有人作弊了,有一次考试时候来了个损的,选了一整段比较长的让我们翻译,但把中间的一句给删掉了。对于我这种做事用心仔细的人来说,当然会注意到,不翻译这句就行了;其它硬背下来的也看出来了,都没事儿;可怜就可怜一个抄纸条的女生,一看是一整段,翻出来那一段的纸条闷头就抄,从头到尾没拉下一个字。考卷发下来她得了个零分。要换是我,老师给个零分重要先自己想想为什么吧,不可能是笔误,不可能是误盘,肯定有原因的。赶紧找一下原因,发现自己露怯了就别吱声了。人家可不这样,一看零分当时就炸了,马上当着全班的面找老师理论,然后让老师当着全班的面给来了个下不来台。惨呐,太惨了。要知道,作弊也是讲究技术含量的。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4

  Day 42 专业
  很多朋友都对我当初所学的专业感兴趣,我想了很久也没想明白,我就是在讲一些故事,我所学的专业非常枯躁,其实和这些故事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上的必然联系。后来经一位网友指点才醒悟过来,原来很多人都是对出国留学感兴趣的家长或者学生,大家是想让我介绍一下我那个时候选专业的理由,根据这些理由所选专业所带来的经验和教训,以及我所知道的各个专业在美国这些年的发展情况。恩,看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大家早明说就完了,兜了一个大圈子,让我有一阵子还真有点醺醺然,以为很多人对我感兴趣了。大家要真对我感兴趣的话,就干脆推荐我进政治局的常委,我天天在电视上给你们讲,那多爽。
  其实前面提到过,我的专业是CS。祖国的花朵们可能对这个缩写不太熟悉,老往那个打打杀杀的游戏上想。可您认真想一下啊,美国人再傻,也不能因为我一个游戏打的好就给我个学士学位吧,最多让我去当他们特种部队的教练也就到头了。CS是全称是Computer Science,翻译成中文就是计算机科学,直说吧,我是学计算机的。看到这儿,很多忍了这么久的读者终于可以放心的离开了,我都能看到他们的心里话:难怪写的这么臭呢,看看学的这个专业就知道了。呵呵,这不能全怪我,当初计算机这个专业没分现在这么细,在本科阶段不管硬件、软件还是应用,统统归到CS下。现在时代不同了,很多学校的专业被分成什么IT(Information Technology,信息技术),动画制作,3D,网络安全,网络涉及等等,说白了全是CS的一个部分,只不过计算机科学发展的太快了,现在如果还统称CS有点太笼统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4

  好了,知道了我的专业,肯定接着要马上回答下一个问题,当初为什么要选这门课?如果我说是为了人类的发展、民族的复兴、祖国的腾飞什么的,马上就有人敢动手打我。可我要说实话的话又怕大家失望,因为真正的原因是,当年担保我出国的表哥和我哥都让我学计算机,表哥是个老美国了,说计算机在美国应用广,而且会越来越广,所以毕业后找工作肯定不成问题;我哥理由就更简单了,他是学计算机的,而且学的还不错,想当年是第一批计算机分级考试北京市唯一考上系统分析员的(所以有时候我可以吹吹牛,说我是谁谁谁的弟弟,希望有一天我哥也能拿我吹吹牛,说他是谁谁谁的哥哥。看来我要努力了。),他干的满好的,所以当然推荐我也学这个。原因说完了,他们让我学的,我那个时候年幼无知,也没什么主见,就学了。
  虽然我在选专业上并没费什么心,有点爱谁谁谁,但偏偏名运之神这次向我微微露了一下笑脸(平时他老人家都是对我绷着脸),居然让我歪打歪着了。从我开始学这个专业,计算机行业就迅猛发展,即使在我硕士毕业,也就是网络泡沫崩溃的那一年,当纳斯达克在很短时间内从5000点一头扎到2000点以下的时候,我还是顺顺利利的找到了工作,而且拿到了3个Offer,可见这行的生命力有多强。这也再次印证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叫“听人劝,吃饱饭”。对于年轻人,这点尤其重要。你有主见,也要听听前辈们的;如果你没主见,就更要听前辈的了;要不干嘛要管前辈叫前辈呢?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5

  就因为听了这么一回话,除了刚上本科时候饿过几回肚子以外,后来一直吃的饱饱的。当然,学计算机好找工作是一方面,而且不能否认是非常重要的,但个人认为学这个专业的好处还不仅如此。计算机是建立在数学和逻辑的基础上的,这意味着但凡认真学过计算机的人,都在数学和逻辑上受过一定程度的系统训练,对数字比较敏感,干事情讲究一个条理分明和因果关系。这一点对干任何事情都非常重要,很多时候遇到有些人说了半天还没讲出个所以然,或者干件小事都稀里糊涂,我心中就不禁涌上一股感慨:人啊,不管你将来干什么,都需要多多少少学点计算机。这句话的原话是我对我硕士生导师的太太,也就是我师娘说的。因为有一次帮老师搬家,为了装车的前后顺序和师娘争论,谁也没所服谁,最后她偏用辈份压我;等卸车的时候证明我的意见是对的,我就给她来了这么一句,后面还跟了一句:我师父的关门弟子能错?因为这后面一句,我导师乐的跟什么似的,师娘也拿我没办法。这就是学习计算机的好处,有逻辑;别看你比我大,可我师父比你大,搬家这事儿师娘您当家没问题,可我师父要当你的家。条理很清晰吧?
  总结一下啊,我选计算机这个专业是个偶然,但是是个好的偶然。今后不管是国内国外,对于计算机的应用只会有增无减,所以从找工作、养家糊口的角度来讲,这是个好专业,不是小好,是大好,是很好。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5

  既然这个专业这么好,是不是大家都应该去学呢?不尽然。抛开奇货可居的道理以外,我认为选专业的第一出发点应该是兴趣,在这一点上,中国的高考制度是全世界最大的反面教材。大家可以想想,本科选一个专业,不管你将来改不改行,首先你要花4年的时间在这个专业上。如果你选了个不感兴趣的专业,将来改行了,这4年就算白搭了;退一步来讲,即使你不感兴趣但没改行,你一辈子都要做这个,除了不太快乐以外,你没有发自内心的动力呀。我的专业可以让我衣食无忧,并且也比较喜欢这个专业。但平心而论,我的兴趣是钓鱼和汽车,(钓鱼的故事咱们后面慢慢聊,汽车方面可以参见我的“美国买二手车一月谈”),如果有哪个学校有钓鱼专业的话,我想我一定是个高材生,不用老师要求就能天天站在海边做作业、搞实习。
  说完我自己的了,谈谈对一些专业的浅薄看法(注意啊,我已经说是浅薄看法了,所以如果说错了不许阴阳怪气了啊)。美国有些长盛不衰的行业,例如计算机、电子、机械、生物、化工等等,这些行业基本都是理工科的,从学习和生存的角度看,非常适合中国学生学。比较文一点的是会计,不少中国人都选这个专业,而且都混得不错。对于医学,如果把医学简单定义成给人看病来讲,学医学是一个搞不好能发财的专业;但有一点,听人说学医是非常艰苦的,要有点思想准备才行。越来越多的中国学生开始修商科,我对商科的理解无非是做买卖和开发市场。随着中美交流的不断扩大,这行无疑有广阔前景,但有一点,我认为如果你想和美国人做买卖或者开放美国市场,那么对你语言的要求以及对这个国家文化、历史、风俗的了解无疑是非常高的。其它专业吗,好像了解不多,没什么发言权了。
  看完此Day,读者可以就出国留学提问,但除了一种要求,就是让我帮助您或您的孩子规划人生。我自己现在也就是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靠党的英明领导、国家的正确政策、各级组织的关怀、领导们的帮助,刚刚解决了温饱问题,换句话说,就是自己的人生还没完全规划好,您敢让我规划您的吗?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6 17:25

回复 77# dontwannalos


    谢谢支持呀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8 17:04

  Day 43 社区大学
  刚想写个学校里的热闹事,正赶上有朋友在网上问关于社区大学的问题,先就这个问题把我所知道的写一段吧,也正好能和后面的故事接上。
  美国社区大学的英文名称是Community College,相对于传统的四年制大学来说主要有如下不同:
  首先是学习时间,按照正常的设置,正规的College和University一般需要修120多个学分,大概4年才能毕业。当然,不排除有绝顶聪明的能在很短时间内就能修完,但这个需要的条件比较多,比如说比较高的智力水平(以我为标准),比较刻苦的学习态度(标准同上),充裕的学习时间,以及强大的经济实力(这一点上述标准没有任何可比性)。我所知道的最短记录是有人从头到尾3年拿下本科,很牛的了;最长记录是有学长同学指点给我,说有一个老美,我这个同学的学长的学长就看见了,现在还在读,有七、八年了,到我毕业了人家好像还没修成正果。不过这个在美国也正常,可能是边工作边上学,每学期只修1-2门课,或者经济好的时候工作,工作不好找了就躲进学校充电。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8 17:04

  第二个区别是学位,正规院校可以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这个学位分BA和BS,BA是Bachelor of Art的缩写,翻译成中文有点怪,就是艺术学士;BS是Bachelor of Science,科学学士的意思。在我专业中,如果按照学校的基本要求修课,可以顺利拿到BA,但总觉得有点怪怪的。虽然学校的老师说没什么差别,而且也不影响找工作,但总觉得好像变了点什么味道。咱明明一个科学家啊,怎么也得搞个科学的学位,弄个艺术的算怎么回事儿,让别人以为我偷懒了呢。于是多修几门理科的课,顺利拿下BS。Community College给的学位叫Associate Degree,翻译的好听点叫准学士学位,不好听的就什么都有了。按我的观点,相当于中国的大专左右吧。我想这个学位的主要作用是为继续拿到正式的学士学位做个准备,跟别人说的时候也不用说自己是个高中生了,起码步入了高等教育的行列。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8 17:05

  第三个区别是学费。我想这是越来越多的人从社区大学入手的主要原因。社区大学的学费比正式大学的要低很多,可能只有百分之五十到六十。这样算下来,如果你的头2年是在Community College读的,也能省不少钱。但话说回来,省钱是相对的。别看学费省了,但如果你在社区大学所学的学分不能全部被你将来要上的正式大学所承认,只能转过去一部分,得不偿失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上社区大学之前一定要先问清楚了,它的学分能被哪些学校全部接受,如果不是全部,比率是多少。
  最后一个区别就是内容了。通常,4年制大学比较注重综合教育,有很多乱七八糟的课程让你修。乍一看和专业以及将来找工作没什么关系,其实对综合素质的培养还是很有好处的。很多社区大学更注重于某种专业技能的培养,比如计算机专业,就着重让你练计算机,很少有什么天文地理的让你学。这样做的有缺点,就不好仅仅用一个好或者坏字来评判了。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8 17:05

  很多中国学生现在也开始申请社区大学,把这个做为一条节俭的办法。他们的理由也很充足,省钱、录取相对容易、甚至学校要求低等等。这些理由都站的住脚,但是不是都忽略了一个最最关键的问题呢?留学美国什么最难?是申请录取、申请奖学金吗?都不是。留学美国最难的是签证。虽然这几年签证形势不错,但这依然是一道鬼门关。那么现在回到我们的主题吧,申请社区大学好签证吗?虽然手头没有具体的统计数字,但我们依然可以假设一下,签证官对将要去哈佛大学的学生和将要去CUNY的学生的印象会一样吗?如果不一样,那么对要去正规4年制大学的学生和要去社区大学的学生呢?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8 17:05

  Day 44 学校变成了游乐场
  开学不久后的一个日子里,发现学校里面忽然忙碌了起来。很多大大小小的集装箱车开进了校园中间的草坪,工人们忙忙碌碌在搭建各种台子和帐篷,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谜底在两三天后就揭晓了,原来是Queens College的一种校园活动,很多大公司,例如丰田、通用、松下、SONY等等,都来参加,提供不同的竞赛活动和很多奖品,同时展示他们的产品。
  一开始并没有太留意,因为刚开学,各门功课都在适应中,时间是相当的紧。即使课间有点空闲时间,也都用在在图书馆补上一会儿睡眠了。但半天下来感觉不对了,每节课都有同学捧着各种各样不同的奖品走进来,互相炫耀又拿到了什么好东西。用半生不熟的英语大概问了一下,人家告诉全部都是免费的,只要参加活动就有,有些小奖品在展台上直接拿都行。这下心里有点痒痒了,原来天上有时候真能掉下馅饼来,我要是都不知道接几个真有点对不起自己了。
  找了一个大课间,一头扎进了校园。随便走了几个小摊儿,一看奖品桌子上都摆着圆珠笔、记号笔、小尺子一类的东西,有同学感兴趣了就随便拿,也没人管。那时候胆子小,看别人拿听过瘾,但自己有点不敢上去。顾了半天勇气,终于走上前想拿一根很好看的圆珠笔,没想到别人拿工作人员不管,我刚要拿人家就过来了,问我是这个学校的学生吗?我说当然是了,人家说那你先到注册的台子去搞个Stamp。Stamp这个词咱懂呀,就是邮票。难道玩儿游戏、拿奖品还要先买邮票?莫非你们丫的都是替邮局搞促销的?带着一百二十个不明白来的了注册中心,也就是草地中间的一个帐篷。注册中心的工作人员一看就都是学生,个个都很热情友好,我结结巴巴的告诉一个学生那边的游戏管我要Stamp,说让我到这儿来。那个学生看了一下我的学生证,然后拿一个小印章在我手背上盖了一个章,说行了。我赶紧问,那Stamp在哪里呢?人家指指我手背说,这不给你了吗?哦,原来Stamp还当邮戳讲,这英语不好是害人。
作者: ipod    时间: 2010-5-28 17:06

  盖到了Stamp,事情就简单了。先各处转了转,拿了几杆好看的圆珠笔,又搞了几个记号笔,顺便吃了几块巧克力(带果仁的那种,味道很地道),还捎带脚喝了几杯冷饮,感觉还是相当的好。由于是大课间,所以很多学生都参加活动,有的有点好奖品的台子很难排上队。发现了这点以后,我就专门找上课时间去玩儿,我是说我没有课的上课时间。这下奖品有点一发不可收了,一是人少,二是胆子越来越大,碰见喜欢的奖品隔一会儿就绕回去一次,半天下来书包就满了,一大把各种各样的笔,一大堆糖,T恤衫几件,其它杂七杂八若干。大概算了算,按照正常市场价,打工一天的收入买不下来。
  第二天活动还有,我也照参加不误。有个活动的奖品是很好看的T恤衫,活动的内容是2个人各站在一个相距大概2米的摇摇晃晃的柱子上,一人拎一个长柄大锤,谁把对方打下去谁就赢,补充一下啊,锤头是海绵的。这个活动参加的人比较多,所以需要排队。正排着队呢,对面走过来个学生跟我打招呼,原来是个亚洲年轻人。人家用英语向我问好,然后说是新来的,想问一下Queens College注册的情况。我的英语哪够解释这么复杂的问题啊,看看对方象中国人,就直接拿中文回了一句招呼,这下好了,人家也是北京来的,叫C,以后我一直称他小C。虽然以前不认识,但在异国他乡的学校里碰见个北京哥们儿也算难得了,两人都挺高兴,马上就神侃起来。刚说的高兴,游戏轮到我了,我这儿侃的正高兴呢,打算不玩儿了,小C说好不容易排上了,让我先玩儿,他今天没什么事儿,可以在下面等着我。我也有点舍不得那件衣服,拎着锤就上去了,因为心里惦记着和小C聊天,有点心不在焉的。对方是个高高大大的白人,上来也不通名报姓,直接一个泰山压顶,斗大的锤头挂动风声就奔我来了,我也没含糊,一个举火烧天给扛硬回去了;没等我还手,人家又来了一个白鹤亮翅奔我腰间扫来,我见对方来势凶猛不敢硬挡,使个巧劲一个顺水推舟给送走了。2招下来有点得意,想回头拿眼找找小C,显买一下。没成想大老美是急着去上课还是什么的,手下一点没停,一锤走空以后阳把变阴把,反手一个苏秦背剑正擂在我背上。我重心已失,再想使个千斤坠什么的拿桩站稳已然晚了,身体和地面之间的角度还剩30度。乘着身在半空还没有落地,一个燕子三抄水接一个细腰巧翻云稳稳的用后背向下落在垫子上,赢了一个满堂彩。虽然输了,但奖品照拿,领了件T恤高高兴兴的继续和小C聊天去了。
  小C是刚从国内拿B签证过来的,过来时候就打算留下来读书,正在考虑是先上Community College还是直接上4年制的学校。我把我所知道的Queens College的情况介绍了一下,主要是录取方面的。最后小C选择了先上社区大学,2年后转到Queens College和我做了同学,并且同一天毕业。当天分手的时候,我们两个互留了电话,后来成了好朋友,并一起演绎出很多传奇故事。
   学校的活动持续了3天,我拿到了足够2年用的笔以及T恤,外加各种小玩意儿。一直有个问题在心里,组织这么大个活动肯定需要费用,是那些公司愿意用这种形式大做广告呢,还是学校有这笔经费让大家高兴一下?希望有机会能得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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