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公告]版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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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ouxh
时间:
2002-10-7 11:33
标题:
[公告]版主管理办法
一、 版主申请
1、 任何在网站注册时间超过一个月的网友均有资格担任版主。
2、 符合资格的注册用户可自行在“申请斑竹区”版块中提出担任某版块版主的申请,申请时需说明充足理由。
3、 “申请斑竹区”的版主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转发到“斑竹讨论”区,视为该申请被正式接受,管委会委员们将在充分讨论后进行表决,并自接受申请之日起一周内将申请结果通知申请者本人。
4、 新当选版主试用期为半个月,试用期间无人提出弹劾或被委员会通过弹劾提案,视为自动转正。
5、 正常情况下每名网友最多可担任二个版块的版主(在无人员紧缺的条件下)。同一版块最多可以有三位版主。
6、 任何申请失败的网友一个月内不得再次提出相同版块的斑竹申请。
7、 版主任期三个月,允许无限次连任,连任需要管委会委员表决通过。
二、 版主职责
各版块版主为Robert之家 超级论坛的志愿服务者,除有义务及权利对本版块进行日常管理外,不享受其他任何特殊权利。版主的言行只代表其本人,版主有不符合论坛规则的言行,所导致的任何后果本超级论坛不负任何责任。
1、 版主权利
(1) 对经常违反版块规则发帖的注册用户进行私信警告、严重警告;
(2) 对经严重警告仍不改正的注册用户,可给予禁止在本版块发言的处罚;
(3) 对于涉及黄色、反动、污秽、人身攻击、屡教不改等严重违反论坛规则的注册用户,有权提请委员会讨论删除其用户名。
2、 版主义务
(1) 版主有义务保证必要的在线时间,以正常履行版主工作;
(2) 对违反本版块规则的帖子进行删除、移动、修改等版主操作,任何版主操作需向当事人指出原因;
(3) 建立该版块的精华区,在版块帖子保留周期内进行整理工作;
(4) 维护版面秩序的稳定,避免发生争吵等失控局面;发生争执时需主持争执双方理智讨论,不得以版主身份发表支持任何一方的言论。
(5)对发贴版面错误的贴子进行转移。
(6)考试版块的版主有义务做机经总结工作。
三、 管理和监督
1、 版主在短时间内无法履行版主工作,需告知管委会,以方便管委会安排人员临时行使版主工作,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2、 版主长时间无法履行版主工作,需主动并尽量提前提出辞职,方便管委会重新安排人选。
3、 任何网友都有权监督版主职责的履行情况,并有义务对版主的失职行为进行提醒。对不合格的版主,任何网友都有权随时在“版务处理”提出弹劾申请,由委员会讨论解决。网友对版主某些行为有异议,但还不希望弹劾版主时,可以进行申诉。申诉办法如下:
(1) 对版主操作有异议的当事人或其他网友,应首先与执行该操作的版主进行“交涉”,并详细说明交涉理由和要求。“交涉”应以私信、Email、电话、面谈等方式私下进行,严禁在论坛上公开对版主进行指责。
(2) “交涉”双方应在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协商的前提下就事论事地进行讨论,不得涉及人身攻击。
(3) 经与版主“交涉”,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网友,可自行到“版务处理”版块进行申诉,申诉时应详细说明事件经过,关于此事件的讨论也在建设版中进行。网站管委会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申诉。
(4) 管委会受理申诉后,在一周内作出最终裁决,当事双方需服从此裁决,如有异议自行保留。
(5) 未经合理的申诉程序私自重新发布被版主所移动、删除、修改的言论,将被视为扰乱网站秩序,将有可能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4、 因不称职行为遭弹劾成功的版主,不得再次担任该版斑竹。
作者:
himba
时间:
2005-10-3 19:54
ding !!!
作者:
tengfeieric
时间:
2007-12-24 12:18
seriously sup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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